201008270938焦點團體訪談法

焦點團體訪談法
壹、前言
焦點團體訪談法被運用在社會科學研究的領域,大約有五十年之久了。初期,焦點團體訪談法主要被運用在市場行銷方面的研究;後來才逐漸被運用在社會科學如:教育、社會工作、婦女健康與護理等領域之研究。
早期對焦點團體的應用可溯源到1920年代,心理學家Emory Bogardus與Walter Thurstone 利用它們來發展調查工具;1940年代社會學家Robert Merton和他的兩位同僚發展「焦點團體訪談」以收集觀眾對於廣播電台節目的反應;1970年代晚期之前,焦點團體主要被使用為行銷研究的工具,而且大部分的研究都發表在商業領域或行銷領域;1980年代,健康領域的先驅研究者率先採用焦點團體以進行社會行動研究;到了1990年代,焦點團體研究日益普及。
貳、焦點團體訪談法之意義與特性
一、焦點團體訪談法之意義(FOCUS GROUP INTERVEIW)
焦點團體訪談法又稱為焦點團體法或焦點訪問法,主要是指研究者將質性研究之深度訪談法,運用於小團體的過程。在焦點團體進行的過程中,團體主持人未必是研究者本身,主持人必須要有豐富的團體動力知識與主持團體的經驗,並對研究的議題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扮演好團體主持人的角色。在焦點團體進行的過程中,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調節者,也是催化者,催化團體成員針對團體討論議題,充分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基本上,研究者在焦點團體中所收集到的資料,是團體成員互動與腦力激盪的結果,而非個人之意見或觀點。
二、焦點團體訪談法之特性:
從上述有關焦點團體訪談法的定義,融入Vaughn、Schumm與Sinagub(1996)的觀點,進一步歸納出焦點團體訪談法的特性如下:
(一)、焦點團體訪談法的團體是由非正式的團體成員所組成的組合體。
(二)、在團體中,主持人的角色主要是要求參與團體的成員,必須針對預先設定的議題,表達他/她個人的觀點與意見。
(三)、通常,焦點團體訪談法的團體,往往是由八到十二人不等的成員所組合而成。
(四)、團體互動過程,主要由一位受過團體動力訓練的主持人,針對研究之議題,負起引導團體成員互動與討論的責任。
(五)、在焦點團體討論過程中,主持人主要目標是在刺激參與團體的成員之觀點,並透過團體互動過程中,表達其感覺、態度與想法,以便能夠從團體互動中,獲得團體成員的主觀經驗與意見。
(六)、基本上,焦點團體訪談法在團體中所討論的內容,無法產生量化的資訊,或將研究結果進一步推到母群體。
參、焦點團體訪談法與深度訪談相較之優缺點
一、與深度訪談法相較之優點:
(一)、省時間、容易進行:
深度訪談是一種一對一、面對面的訪談方式,而焦點團體訪談法是將訪談技巧運用在小團體的互動過程,所以研究者可以在短時間內,收集到較廣泛的訊息。
(二)、透過團體討論特定議題:
深度訪談法在同一時間,只能收集到一位受訪者的意見、看法與感覺;但是,焦點團體訪談法卻可以在同一時間之內,收集到多位受訪者對某一議題的意見、觀點與反應。
(三)、團體互動激發多元觀點
通常,具有高度爭議性的問題,比較不適合運用深度訪談法來收集資料;然而,由於參與焦點團體訪談的成員之間匿名性較高,所以可以讓成員在團體互動中,降低因議題屬性而引發不必要的張力關係,且可以透過團體互動過程,讓成員對議題有較深入的討論。
二、與深度訪談法相較之缺點:
(一 )、焦點團體成員之間的互動與討論情境,和自然情境仍有某種程度的差距。
(二)、焦點團體的團體討論方向,是在研究者的設計與控制之下,所以參與成員的回應,仍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
(三)、不同的焦點團體所收集到的資料,差異性非常大,所以研究者很難運用資料進行團體之間的比較。
(四)、在團體中,成員之間的對話與語言運用,往往會受到當時團體情境左右,所以研究者透過焦點團體訪談法所收集到的資料,具有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
肆、焦點團體訪談法之類型
研究者會根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對象的特質,將焦點團體訪談法彈性運用,所以焦點團體訪談法本身具有多重類型。一般而言,往往會根據團體組成成員的多寡,將焦點團體訪談法分類為完全團體、迷你(小)團體和電話團體三類型。
一、 完全團體(full groups)
完全團體是指參與焦點團體的成員,大約是由八到十二不等的成員組成。參與團體的成員之篩選,主要是根據焦點團體所探討的議題而定,而團體是在有經驗的主持人的引導下進行,每一次焦點團體持續六十到一百二十分鐘不等,視研究的主題及參與者的特質而定。
二、 迷你團體(mini groups)
其實,迷你團體與完全團體無論是在團體的形式上,或是在團體進行的步驟與過程,都非常相似;兩者最大差異,主要是在參與焦點團體的成員之數目。基本上,迷你團體的團體成員數目約在四到六人左右,但是完全團體參與成員,卻可能是在八至十二人不等。
三、電話團體(telephone group)
顧名思義,電話團體是指焦點團體訪談法的進行,不是透過面對面的方式,而是透過電話來達到溝通的方式,在資訊發達的時代,雖然成員之間的空間可能很遠,可是透過資訊媒介的運用,卻可以縮短空間的距離;而資訊科技文明,也可以進一步讓團體主持人同時與不同區域或國家的團體成員,同時針對某一項特定議題,進行多邊式的溝通與討論。一般而言,電話式焦點團體訪談法的進行,大約可從三十分鐘到一百二十分鐘不等。
伍、焦點團體訪談法的適用情境
我們可以進一步提供幾項指標,作為焦點團體訪談法時之判定參考:
一、當研究的目的是為了釐清對某一觀點或社會議題的看法。
二、當研究目的是希望透過資料收集過程,逐漸產生研究假設。
三、當研究目的是想要針對實驗研究或調查研究所收集到的量化資料,做進一步深入的探究或解釋時。
四、當研究目的所關心的社會現象,行為或議題是屬於新的、未開發的領域。
五、當研究目的是希望透過資料收集,發展下一階段訪談或問卷調查之內容。
六、當研究目的是期望透過研究過程,刺激新想法或獲得新知識。
七、當研究目的是想透過研究過程,對新的服務方案、處理模式或新產品進行診斷時,以便發現潛在問題。
陸、焦點團體訪談法的問題的類型
Krueger(1998)認為焦點團體的問題必須掌握幾項原則:簡短的、單向度的、用字易於理解的。同時在建構問題時,必須尋求其他研究者的協助,從其他研究者那裡得到對問題回饋性的建議。要形成訪談問題,必須允許足夠時間去醞釀形成,質性問題不可能很快產生。Krueger(1998)認為焦點團體的問題有五大類型:
一、起始性(opening)問題
設計給參與者快速回答,以鼓勵參與者參與談話的一種過程,通常是在30秒內可以回答的問題。例如:說說你的姓名和你來自哪裡。
二、準備性(introductory)問題
提供參與者機會可以對主題的經驗和連結性加以反應,例如:當你聽到「顧客服務」這句話,你會想到什麼?
三、過渡性(transition)問題
過渡性問題是比準備性問題更深入探究參與者經驗的問題,用來邏輯性的連結參與者與研究主題,例如:在這個公司中,工作的優點是什麼?
四、關鍵性(key)問題
通常會有2-5個問題,每個問題需要10-15分鐘的時間充分的討論,例如:在你成功的經驗中,其他人扮演了什麼角色?
五、結束性(ending)問題
又包含三種類型,全面思考的問題( question)、摘要性問題(summary question)、最後的問題(final question)。全面思考的問題是讓參與者反思所有討論中的評論,並提出最重要或最需要採取行動的部份,而且每一個參與者都要回答問題,例如:我們所討論的需求中,哪一個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摘要性問題是主持人或助理主持人先進行2-3分鐘的簡短摘要,然後詢問參與者這樣的摘要是不是適當、足夠,例如:這是一個適當的摘要嗎?而最後的問題,其目的在於確定每一個重要的部份都被查核過,例如:還有任何事情遺漏嗎?綜上所述,問題的類型有以上五種,起始型問題的作用如暖身一般,讓大家先互相認識。接著逐步利用準備性及過渡性問題交叉提問,接近核心的關鍵問題。最後的問題必須是結束性問題,讓參與者對本次訪談做總結式的結論。
柒、如何評估一個有效的焦點團體訪談
一、範圍(range):涵括相關議題最大範圍的反應
研究者以開放性的問題「刺激」受訪者對議題作出最大範圍的「反應」,此時的反應所帶來的訊息已然超乎研究者預設之知識框架,而發出受訪者自己的聲音,將個人認為重要的議題與經驗發抒出來。
二、具體性(specificity):說辭具體而非含糊籠統
鼓勵受訪者盡可能提供具體的例子或生活事件,引導團體討論進入個人生活經驗中,以具體而微的描述說出事件的過程,以生活化的例子真實地描繪情境,來幫助參與團體者了解他人的類似經驗。
三、有深度(depth):
創造一個接納、安全、信任與同理的團體氣氛,使受訪者在自然的情境下,深入表達其議題的各層面的意義,如情感的(affective)、認知的(cognitive)、以及評價(evaluative)的層面,而引發受訪者對議題的高度動機與興趣,並且願意分享私人的經驗,則是帶領團體討論進入深一層次訊息提供的必要條件,若受訪者對談論某議題的動機很高,且能聚焦於該議題的討論,則較可能達到深度的要求。
四、反應個人的情境脈絡(personal context):
留意受訪者個人的情境脈絡,引發受訪者談論以往的經驗特質,並對此特質與受訪者在團體中討論之反應和意義解釋做聯結,特別是關注每一個受訪者個人獨特的見解,以及形成此一背後可能的情境脈絡-為何某人特別談論某一經驗而非其他?它的立足觀點表達了什麼不同於其他人的地方?基於個人的社會角色、關注焦點與特別的私人經驗不同,團體成員可以接觸到有別於己的觀點,在團體互動中激盪出不同的想法,也提供成員省思個人的觀點與價值觀,始有機會澄清或解釋在這個多元的世界裡,個人與家庭生活經驗的真正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