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20020《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08) 唐太原府 大崇福寺沙門 澄觀 撰別行疏 唐終南山圭峰 草堂寺沙門 宗密 述隨疏鈔
│ │ ││││ ││ └─戌二 實通諸障
│ │ ││││ ││【實則三障四障,無不皆懺。】
│ │ ││││ ││◇疏三障者。佛名經云:然其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有三:
│ │ ││││ ││ 一者煩惱;二者是業;三者果報。此三種障,能障聖道,
│ │ ││││ ││ 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懺悔。
│ │ ││││ ││ 此三滅者,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皆悉清淨。
│ │ ││││ ││ 又云此三障者,更相由藉。因煩惱故,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
│ │ ││││ ││┌─是故今日先懺煩惱。然此煩惱,諸佛菩薩,入理聖人,種種訶責:
│ │ ││││ │││ 名此煩惱以為怨家,能斷眾生慧命根故;
│ │ ││││ │││ 亦名此煩惱以為劫賊,能劫眾生諸善法故;
│ │ ││││ │││ 亦銘此煩惱以為瀑河,能漂眾生入於生死大苦海故;
│ │ ││││ │││ 亦銘此煩惱以為覊鎖,能繫眾生於生死獄,不得出故。
│ │ ││││ │││ 所以六道牽連;四生不絕;惡業無窮;苦果不息。當知皆是煩惱過患!
│ │ ││││ ││├─次懺業障:
│ │ ││││ │││┌總云:所以六道感報不同,當知皆是業力所作;
│ │ ││││ │││└別者,先懺身三;次懺口四;其餘諸障,次第而懺。
│ │ ││││ │││ ┌言身三者,謂殺盜婬;
│ │ ││││ │││ ├言口四者,謂妄言、兩舌、惡口、綺語;
│ │ ││││ │││ └及意業三,謂貪慾、瞋恚、邪見。
│ │ ││││ │││ 此三業十支,能感當報十惡業道。教有明文,若不懺除,輪回難止。如
│ │ ││││ │││ 十地品云: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於中
│ │ ││││ │││┌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 │ ││││ │││├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 │ ││││ │││├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
│ │ ││││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
│ │ ││││ │││├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
│ │ ││││ │││├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諍訟。
│ │ ││││ │││├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無人信受;二者語不明了。
│ │ ││││ │││├貪慾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
│ │ ││││ │││├瞋恚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恒被他人之所惱害。
│ │ ││││ │││└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
│ │ ││││ │││ 佛子!十不善業道,能生此等無量無邊眾大苦聚。是故菩薩作如是念:
│ │ ││││ │││ 我當遠離十不善道。以十善道為法園苑,愛樂安住其中;
│ │ ││││ │││ 亦勸他人令住其中。既報應若斯,皆由業感。欲免所感之果。
│ │ ││││ │││ 先須斷却能感之因。是故須懺也!
│ │ ││││ ││└─次懺業報:
│ │ ││││ ││┌總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
│ │ ││││ │││唯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何以故?然釋提洹因,五衰相現。恐懼切心,
│ │ ││││ │││歸誠三寶。五衰相滅,得延天年。善住亦爾。
│ │ ││││ ││└別者,先懺地獄;次懺餓鬼;後懺畜生:
│ │ ││││ ││ ┌初辨地獄者,有八熱、八寒、近邊、孤獨等。準俱舍論云:等活等上
│ │ ││││ ││ │六那洛迦;其次則八熱地獄;與欲界六天,從下向上,歲數壽量亦同。
│ │ ││││ ││ │┌如人間五十年,是四天王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五百歲,始比等活地獄一日夜!等活地獄乘此
│ │ ││││ ││ ││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定壽五百歲。言等活者,生死等故。
│ │ ││││ ││ ││彼地獄中,業感兩角獄主,以刀劒割為千段萬段。
│ │ ││││ ││ ││受苦死已,又撥聚一處,以鐵义按云:活!活!活!罪人依前還活;
│ │ ││││ ││ ││又復治罰。如是受苦,定經五百歲。
│ │ ││││ ││ │├又人間一百年,是忉利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一千歲,始等眾合地獄一日夜!眾合乘此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為年。定壽一千歲。言眾合者,罪人立在中心,四邊有眾山來合。
│ │ ││││ ││ ││罪人碎為微塵。如是受苦,滿一千歲!
│ │ ││││ ││ │├又人間二百年,為夜摩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二千歲。始等墨繩地獄一日夜!此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二千歲。言墨繩者,如世間木作人,以墨繩端直此
│ │ ││││ ││ ││罪人身上作幾道。然後鐵葉夾以鋸解之!
│ │ ││││ ││ │├又人間四百年,是兜率天一日夜;彼天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四千歲。始比號叫地獄一日夜!彼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為年,定壽四千歲!
│ │ ││││ ││ │├又人間八百年,等化樂天一日夜;化樂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
│ │ ││││ ││ ││年,定壽八千歲。始等大號叫地獄一日夜!彼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八千歲!
│ │ ││││ ││ │└又人間一千六百年,等他化自在天一日夜;彼天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 為年,定壽一萬六千歲。始比炎熱地獄一日夜!彼地獄還以三十日
│ │ ││││ ││ │ 為月,十二月為年,定壽一萬六千歲!
│ │ ││││ ││ │┌又極炎熱地獄,壽命半中劫;從人壽八萬四千歲時,百年減一年,
│ │ ││││ ││ ││減至十歲時,名半中劫。是極炎熱地獄壽量時也!余意此取地獄長處
│ │ ││││ ││ ││算半中劫。若取人間半中劫者,則此地獄壽限劫少如前炎熱、大號叫
│ │ ││││ ││ ││地獄。思之思之!則兼後一中劫亦爾也。
│ │ ││││ ││ │├阿鼻地獄壽命,一增減名一中劫。從十歲,百年增一年;增至八萬
│ │ ││││ ││ ││四千歲。却從八萬四千歲,百年減一年;減至十歲,名一中劫。
│ │ ││││ ││ ││始是阿鼻地獄壽命也!言阿鼻者,是梵語。此云無間,有五:
│ │ ││││ ││ ││┌一作業無間;約治罰有情。
│ │ ││││ ││ ││├二受報無間;約果說。
│ │ ││││ ││ ││├三受苦無間;約楚痛說。
│ │ ││││ ││ ││├四壽命無間;命不中夭。
│ │ ││││ ││ ││└五身量無間;以身徧滿獄。
│ │ ││││ ││ ││此地獄東西南北上下各二萬由旬;烏門千仞,黑壁萬尋;上火徹下,
│ │ ││││ ││ ││下火徹上。造五逆十惡者,墮此地獄。若依普賢行願力,志誠懺悔,
│ │ ││││ ││ ││皆得除滅。所以下文云: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
│ │ ││││ ││ ││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誦即懺也。
│ │ ││││ ││ │├次八寒地獄者,壽量更長。且第一按部陀地獄,壽命不知其數。
│ │ ││││ ││ ││世尊指喻如摩竭提國一婆訶麻,即二十石篅。油麻滿中。有人百年
│ │ ││││ ││ ││捻却一顆。捻盡二十石油麻。即是地獄壽量;餘七地獄倍倍增數。
│ │ ││││ ││ ││八寒:一疱形,如瘡疱也;二疱裂(此二約相立名);
│ │ ││││ ││ ││三蠍哳活;四唬唬瓦;五嚇嚇瓦(此三地獄,約受苦聲立名);
│ │ ││││ ││ ││六青蓮華(此約罪人被大寒觸身,變色如青蓮華也);七紅蓮華;
│ │ ││││ ││ ││八大紅蓮華(罪人被大寒苦觸身至極,猶如紅赤蓮華色也)。上小乘
│ │ ││││ ││ ││解。若準大乘瑜伽論說:八寒壽量,校八熱地獄,次第減一半。
│ │ ││││ ││ ││謂第一寒校第一熱一半;乃至第八寒校第八熱一半。
│ │ ││││ ││ ││準此八寒却輕於八熱地獄也!
│ │ ││││ ││ │├三近邊地獄者,八熱地獄四門外,各有四箇地獄:
│ │ ││││ ││ ││┌一者煻煨地獄:灰火齊膝,令罪人履下脚即爛。舉足還生。
│ │ ││││ ││ │││ 如是多劫,方出地獄!
│ │ ││││ ││ ││├二屍糞地獄:屍糞為泥,齊膝已來,泥中有蟲,號狼炬吒。長一尺
│ │ ││││ ││ │││ 餘;角白頭黑,口齒如錐,堅硬鋒利。罪人下足,總被食盡;
│ │ ││││ ││ │││ 舉足還生。如是受苦,罪畢方出!
│ │ ││││ ││ ││├三鋒刃地獄:刀劒等刃,以為道路;下足千段萬段,舉足還生。
│ │ ││││ ││ │││ 受苦多劫,罪畢方出!
│ │ ││││ ││ ││└四灰河地獄:沸熱灰汁滿河,或煎煑罪人,皮肉皆爛;更有鐵床、
│ │ ││││ ││ ││ 鐵狗、鐵蛇等吞啖。如是無量苦報。如餘處說!
│ │ ││││ ││ │└四孤獨地獄:處所不定;或山間、樹下、曠野、城隍等處也。
│ │ ││││ ││ │ 準瑜伽論說:近邊地獄及孤獨地獄,壽命不定,隨業短長也!
│ │ ││││ ││ ├次辨餓鬼者,輕重不同,有其九種:
│ │ ││││ ││ │┌一炬口:謂於口中常出猛燄火炬。
│ │ ││││ ││ │├二針咽:頭腹如山,其咽如針。
│ │ ││││ ││ │├三臭口:謂於口中如臰死屍。
│ │ ││││ ││ ││ 此三種永不得食,名無財鬼!
│ │ ││││ ││ │├四大癭鬼:項中有癭;以飢虗苦故,自手決破,取中膿血食啖!
│ │ ││││ ││ │├五針毛鬼:其毛如針;逆風行時,毛刺其身,出血而食
│ │ ││││ ││ │├六臰毛鬼:嫌毛臭故,以手拔毛,出血自食。
│ │ ││││ ││ ││ 此三種少得飲食,名少財鬼!
│ │ ││││ ││ │├七得棄鬼:常得祭祀之食。
│ │ ││││ ││ │├八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遺之食。
│ │ ││││ ││ │└九多財鬼:此有三種:一夜叉;二羅剎;三毗舍闍。
│ │ ││││ ││ │ 此等常得飲食,名曰多財鬼;
│ │ ││││ ││ │ 或云:雖得飲食,以業力故,化為膿血。常受是苦。
│ │ ││││ ││ │ 此上諸鬼壽命,以人間三十日為彼一日夜;
│ │ ││││ ││ │ 彼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具足五百歲。即俱舍論說也!
│ │ ││││ ││ │ 有處鬼界壽命不定,極長者壽七萬歲。
│ │ ││││ ││ └後辨畜生者,謂飛者、走者,居空、居地、居水,其類繁廣;
│ │ ││││ ││ 於中最有福德者,即龍王金翅鳥等。畜趣壽命不等;
│ │ ││││ ││ 有極長者,壽一中劫。如經說:有龍王住世一中劫,能持大地。
│ │ ││││ ││ 如上三惡道報,罪苦無量。既預知者,固合遠避,志求善本,攝心在道。
│ │ ││││ ││ 心若不住,緣諸惡法,當自責之。念老病死,甚為切近;苦海波深,
│ │ ││││ ││ 都無際畔;汝無始淪溺,苦惱萬端。今偶獲人身,幸逢佛法,不修白業,
│ │ ││││ ││ 更造惡因,再落三塗;復受諸苦。如是悔責,攝心不亂;
│ │ ││││ ││ 安住於普賢廣大行願。精勤修習。一切罪報,無不得免。
│ │ ││││ ││ 故下經云:悉能破壞一切惡趣也!
│ │ ││││ ││ 疏四障者,如隨好品所列: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
│ │ ││││ ││ 業報二障,約因果分異;
│ │ ││││ ││ 煩惱及見,於煩惱中約利鈍分異。故成四也。
│ │ ││││ ││ 又所知障亦名見障也。◇
│ │ ││││ │├─午二 正釋行相 分二
│ │ ││││ ││◇釋相文中二:一敘義;二釋文。◇
│ │ ││││ ││┌─未一 總辨懺相 分三
│ │ ││││ │││◇初中三:一明作法事懺;二明起行理事懺;三廣明逆順用心懺。◇
│ │ ││││ │││┌─申一 明作法事懺
│ │ ││││ ││││◎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
│ │ ││││ ││││ 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 │ ││││ ││││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
│ │ ││││ ││││ 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恒住淨戒一切功德。◎
│ │ ││││ ││││【二菩薩自念下,釋相。然懺有二種:若犯遮罪。先當依教作法懺之;】
│ │ ││││ ││││◇今初,遮,即佛之遮制。違制成罪。性則法爾。犯之有罪。十重是性
│ │ ││││ ││││ 。餘皆遮也。準小乘宗,四重、八重不通懺悔。如斫頭破石等。
│ │ ││││ ││││ 僧殘已下四篇方許。故此但云遮罪也。
│ │ ││││ ││││ 相部律疏云:大乘滅重者:一理深藥妙;二對治行勝;三果勝。
│ │ ││││ ││││ 小乘理淺行劣。果非是妙!非是妙者,但滅輕也。
│ │ ││││ ││││ 作法者。小乘懺,要請大比丘為證,對大具五:
│ │ ││││ ││││ 一偏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殷重;四稱名說罪;五禮足。
│ │ ││││ ││││ 對小即闕無禮足也!
│ │ ││││ ││││ 若僧殘罪。須請二十僧。令六夜行摩那埵。供給承事七日滿。
│ │ ││││ ││││ 僧為羯磨除罪。還令戒淨。如本所受。
│ │ ││││ ││││ 尼則四十。若輕罪,即一日承事。不必集僧也!
│ │ ││││ ││││ 若大乘作法,如下所明。◇
│ │ ││││ │││├─申二 起行理事懺 分三
│ │ ││││ ││││◇若犯性罪下,二明起行;事理雙懺也。於中有三:
│ │ ││││ ││││ 一雙標事理;二廣釋事理;三雙結事理。
│ │ ││││ ││││┌─酉一 雙標理事
│ │ ││││ │││││【若犯性罪,復須起行。起行有二種:一事;二理。】
│ │ ││││ ││││├─酉二 廣釋理事 分三
│ │ ││││ │││││◇二中三:一引佛名等經釋事懺;二引淨名經釋理懺;
│ │ ││││ │││││ 三引二經雙明理事二懺。◇
│ │ ││││ │││││┌─戌一 方等唯釋事懺
│ │ ││││ ││││││【事如方等、佛名經等,通於萬行。】
│ │ ││││ ││││││◇今初,方等經令先嚴道場。香泥塗地。及室內作圓壇。彩畫。懸
│ │ ││││ ││││││ 五色幡。燒海岸香。然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
│ │ ││││ ││││││ 設諸餚饍。盡力用心。著新淨衣服鞋履。若無新淨。洗故亦得。
│ │ ││││ ││││││ 出入脫著,令無參雜。七日長齋。每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
│ │ ││││ ││││││ 隨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外律者,為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
│ │ ││││ ││││││ 對師說罪要。八日,至十五日。當以七日為期。此不可減。
│ │ ││││ ││││││ 若能更延,隨意任情。十日已還,不得出此。俗人亦得。
│ │ ││││ ││││││ 須辦單縫三幅帔。佛前結界,旋遶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
│ │ ││││ ││││││ 廣如經說。佛名經者。
│ │ ││││ ││││││ 方等多期作法,亦兼起行,然唯事也;
│ │ ││││ ││││││ 佛名多明起行,少說作法,又兼理也。經云:
│ │ ││││ ││││││ 夫欲懺悔,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眾生良友福田。
│ │ ││││ ││││││ 若能歸敬者,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苦,
│ │ ││││ ││││││ 得解脫樂。先當興七種心,以為方便:
│ │ ││││ ││││││┌一者慚愧;
│ │ ││││ ││││││├二者恐怖;
│ │ ││││ ││││││├三者厭離;
│ │ ││││ ││││││├四者發菩提心;
│ │ ││││ ││││││├五者怨親平等;
│ │ ││││ ││││││├六者念報佛恩;
│ │ ││││ ││││││└七者觀罪性空。
│ │ ││││ ││││││ 生如是等七種心已。緣想十方諸佛聖賢。擎拳合掌。披陳至禱。
│ │ ││││ ││││││ 慚愧改革!◇
│ │ ││││ │││││├─戌二 淨名唯釋理懺
│ │ ││││ ││││││【理如淨名,觀罪性空,不在內外等。】
│ │ ││││ ││││││◇疏理如淨名,至內外等者。二引淨名,釋理懺也。即優波離章,
│ │ ││││ ││││││ 經云:佛告優波離。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優波離白佛言:世尊!
│ │ ││││ ││││││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
│ │ ││││ ││││││ 以為耻,不敢問佛。來問我言(云云)。願解疑悔,得免斯咎。
│ │ ││││ ││││││ 我即為其如法解說。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優波離,無重增此
│ │ ││││ ││││││ 二比丘罪。當直除滅,勿擾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
│ │ ││││ ││││││ 不在外;不在中間。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
│ │ ││││ ││││││ 心亦不在內、外、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
│ │ ││││ ││││││ 不出於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言:不也!
│ │ ││││ ││││││ 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唯!優波離!
│ │ ││││ ││││││ 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
│ │ ││││ ││││││ 顛倒是垢,無顛倒是淨;
│ │ ││││ ││││││ 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諸法皆妄見。如夢如燄;如水中月;
│ │ ││││ ││││││ 如鏡中像。以妄想生。
│ │ ││││ ││││││ 其知此者,是名奉律;
│ │ ││││ ││││││ 其知此者,是名善解。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
│ │ ││││ ││││││ 是優波離所不能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說(云云)。
│ │ ││││ ││││││ 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云)。
│ │ ││││ ││││││ 關中釋云:持律有二:
│ │ ││││ ││││││ ┌一法身性淨之律;
│ │ ││││ ││││││ └二陰身身口之律。
│ │ ││││ ││││││ 今優波離持身口之律,見罪生滅。壞法身無相之律。故為訶也!
│ │ ││││ ││││││ 天台云:菩薩法三:
│ │ ││││ ││││││ ┌一戒門:依律法懺是(如前作法)。
│ │ ││││ ││││││ ├二功德門:謂禮佛誦經,般舟方等道場是(如前方等經也)。
│ │ ││││ ││││││ └三無生門:令悟罪性空是(即此段也)。
│ │ ││││ ││││││ 問:若見罪無性,即罪滅者。亦可見福無性時,福亦應滅。
│ │ ││││ ││││││ 關鍵見實罪滅中?
│ │ ││││ ││││││ 答云:不也!
│ │ ││││ ││││││ 罪違無性。見無性時罪即滅;
│ │ ││││ ││││││ 福順無性,見無性時福不滅。何者?
│ │ ││││ ││││││ 罪對無性。無性是能治。罪是所治。故見無性時罪即滅;
│ │ ││││ ││││││ 福對無性。無性是能生。福是所生。故見無性時福廣大也。
│ │ ││││ ││││││ 以能生見前故。故金剛經云:無住相布施,福德如虛空等。◇
│ │ ││││ │││││└─戌三 二經唯明二懺 分二
│ │ ││││ │││││ ┌─亥一 標經具二
│ │ ││││ │││││ │【普賢觀經,及隨好品,具二種懺。】
│ │ ││││ │││││ │◇普賢觀經下,二引二經,雙明二懺。於中二:
│ │ ││││ │││││ │ 一雙標二經具二懺;◇
│ │ ││││ │││││ └─亥二 別釋二種 分二
│ │ ││││ │││││ ◇二各別引文證成。文中又二:一引普賢觀經;◇
│ │ ││││ │││││ ┌─天一 普賢觀 分二
│ │ ││││ │││││ │┌─地一 事懺
│ │ ││││ │││││ ││【觀經中明晝夜精勤禮十方佛。即是事懺。】
│ │ ││││ │││││ ││◇今初也。此經令晝夜六時對十方佛普賢菩薩徧懺六根。
│ │ ││││ │││││ ││ 即事也;◇
│ │ ││││ │││││ │└─地二 理懺
│ │ ││││ │││││ │【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
│ │ ││││ │││││ │ 斯則理懺。】
│ │ ││││ │││││ │◇後令觀心(如疏)。即理也。
│ │ ││││ │││││ │ 今常用者: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
│ │ ││││ │││││ │ 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理也)。
│ │ ││││ │││││ │ 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通明一懺之功用也)。
│ │ ││││ │││││ │ 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事也)。
│ │ ││││ │││││ │ 即此經後總偈也。皆事理雙明。◇
│ │ ││││ │││││ └─天二 隨好品 分二
│ │ ││││ │││││ ◇二引隨好品。◇
│ │ ││││ │││││ ┌─地一 事懺
│ │ ││││ │││││ │【隨好品中,等眾生界,善身語意業,悔除諸障。
│ │ ││││ │││││ │ 即是事懺。】
│ │ ││││ │││││ │◇隨好下,引隨好品也。此品經文歎隨好功德;
│ │ ││││ │││││ │ 明佛為菩薩時,足下有隨好放光,照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
│ │ ││││ │││││ │ 諸世界。阿鼻眾生遇之,生兜率天。
│ │ ││││ │││││ │ 天鼓發聲,令彼懺悔。文有四段:
│ │ ││││ │││││ │┌一令發阿耨菩提心,為懺行之本;
│ │ ││││ │││││ │├二令淨三業,為能懺體;
│ │ ││││ │││││ │├三明所滅之罪,即列四障。前已具引;
│ │ ││││ │││││ │└四正明懺相,即今疏引。具足文云: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
│ │ ││││ │││││ │ ;以盡法界眾生數等頭;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舌;
│ │ ││││ │││││ │ 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業、語業、意業,悔除所有諸障過惡
│ │ ││││ │││││ │ 。既運三業而懺。即當事也。
│ │ ││││ │││││ │ 然是全理之事。以皆云盡法界等故。◇
│ │ ││││ │││││ └─地二 理懺
│ │ ││││ │││││【觀諸業性,非十方來,止住於心,從顛倒生,無有住處等。
│ │ ││││ │││││ 即是理懺。】
│ │ ││││ │││││◇疏觀諸業性至理懺者。連次經云:時諸天子生大歡喜而問之言:
│ │ ││││ │││││ 云何懺除一切過惡(先已教懺,而復問者。意明理懺為用心也)?
│ │ ││││ │││││ 天鼓告言:菩薩知諸業不從東方來,不從南方來,不從西方、
│ │ ││││ │││││ 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積集,止住於心(非先有體。從十方來。
│ │ ││││ │││││ 顯空義也)。但從顛倒生,無有住處(釋空所以)。菩薩如是
│ │ ││││ │││││ 決定明見,無有疑惑(上皆別觀業空也;業為報障親因也)。
│ │ ││││ │││││ 後有經文,對業觀報云:諸天子!如有頗梨鏡,名為能照;
│ │ ││││ │││││ 清淨鑒徹與十方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一切山川,一切眾生,
│ │ ││││ │││││ 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彼諸影像,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否?
│ │ ││││ │││││ 答言:不也!諸天子!一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
│ │ ││││ │││││ 無來無去。喻雖有而無也。謂像依鏡現,像非去來。
│ │ ││││ │││││ 報從業生,何有來去。◇
│ │ ││││ ││││└─酉三 雙結理事
│ │ ││││ ││││【事懺除末;理懺拔根。】
│ │ ││││ ││││◇事懺除末等者。三雙結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業,故理懺為根源。
│ │ ││││ ││││ 雙除之妙固不在言。若難具者。必須先訪善友,令解理懺。何者?
│ │ ││││ ││││根拔枝存,容漸枯朽。若枝盡而根在,千回斫而還生。智者詳焉。◇
│ │ ││││ │││└─申三 明逆順十心 分三
│ │ ││││ │││ ┌─酉一 總標逆順
│ │ ││││ │││ │【若具足懺,應須善達逆順十心。】
│ │ ││││ │││ │◇若具足懺下,三廣明逆順用心懺。即天台止觀第四所說也。
│ │ ││││ │││ │ 於中三:一總標;◇
│ │ ││││ │││ ├─酉二 別明順逆 分二
│ │ ││││ │││ │◇二謂先下,別釋;二中二:
│ │ ││││ │││ │ 一明所治順生死十心;
│ │ ││││ │││ │ 二明能治逆生死十心。◇
│ │ ││││ │││ │┌─戌一 所懺十順 分二
│ │ ││││ │││ ││┌─亥一 總標別列
│ │ ││││ │││ │││【謂先識十種順生死心,以為所治:
│ │ ││││ │││ │││ ┌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
│ │ ││││ │││ │││ ├二內具煩惱,外遇惡緣,我心增盛;
│ │ ││││ │││ │││ ├三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
│ │ ││││ │││ │││ ├四縱恣三業,無惡不為;
│ │ ││││ │││ │││ ├五事雖不廣,惡心徧布;
│ │ ││││ │││ │││ ├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
│ │ ││││ │││ │││ ├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
│ │ ││││ │││ │││ ├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
│ │ ││││ │││ │││ ├九無慚無愧,不懼凡聖;
│ │ ││││ │││ │││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
│ │ ││││ │││ │││◇今初也。
│ │ ││││ │││ │││┌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者。從無始來,顛倒昏迷。煩惱所醉。
│ │ ││││ │││ ││││ 妄計人我。故起於身見。既執認四大為自身相。即不了是
│ │ ││││ │││ ││││ 虛幻。常生愛著。欲以潤之。因茲造諸過失也。
│ │ ││││ │││ │││├二由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惑我心,倍加隆盛。
│ │ ││││ │││ │││├三內外惡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善事。
│ │ ││││ │││ ││││ 故於他善,都無隨喜。
│ │ ││││ │││ │││├四不喜他善,則樂惡也!
│ │ ││││ │││ │││├五如好獵者,於萬般禽獸總帶殺心;
│ │ ││││ │││ ││││ 慳貪之者,舉世資財無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也!
│ │ ││││ │││ │││├六前橫;此豎。
│ │ ││││ │││ │││├七纔修一善,則表白再三。積歲過非,未曾上紙也。
│ │ ││││ │││ │││├八虜扈:虜者,掠也、麤也;扈者跋扈。皆是不尊敬之貌也!
│ │ ││││ │││ │││├九無慚無愧者。
│ │ ││││ │││ ││││┌謂不顧自法,輕拒賢善,名為無慚:謂於自法無所顧者,
│ │ ││││ │││ │││││ 輕拒賢善,不耻過惡,能障礙慚,生長諸惡,故以為名。
│ │ ││││ │││ ││││└不顧世間,崇重暴惡,名為無愧:謂於世間無所顧者,
│ │ ││││ │││ ││││ 崇重暴惡,不耻過罪,能障礙愧,生長諸惡,故以為名。
│ │ ││││ │││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言一闡提者。是梵語;
│ │ ││││ │││ │││ 具足應云一顛底迦。此云斷善根。莊嚴論說闡提有二:
│ │ ││││ │││ │││ ┌一時邊:即暫時也;以斷善根故。無暫時入圓寂之法。
│ │ ││││ │││ │││ └二畢竟闡提:即畢竟無有入涅槃法,斷善根已,久處惡道。
│ │ ││││ │││ │││ 若得人身,值遇善友,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
│ │ ││││ │││ │││ 正是五性宗中無種性有情也。◇
│ │ ││││ │││ ││└─亥二 顯生皆具
│ │ ││││ │││ ││【從無始來,若自及他,無不皆爾。】
│ │ ││││ │││ ││◇二從無始下,結顯生皆具。謂諸有情,與此十種。順生死流相應
│ │ ││││ │││ ││ 。昏倒造惡。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種集重累,不可稱計。
│ │ ││││ │││ ││ 四重五逆,極惡闡提,生死浩然,而無際畔。
│ │ ││││ │││ ││ 但是凡流,總皆如是。故疏云:若自及他,無不皆爾。◇
│ │ ││││ │││ │└─戌二 能懺十逆 分二
│ │ ││││ │││ │ ┌─亥一 總標別列 分二
│ │ ││││ │││ │ │┌─天一 標
│ │ ││││ │││ │ ││【次起十種逆生死心。從後翻破:】
│ │ ││││ │││ │ ││◇二次起下,顯能治逆生死十心也。有二:疏次起下,初標也
│ │ ││││ │││ │ ││ ;彼云: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除惡法。◇
│ │ ││││ │││ │ │└─天二 釋
│ │ ││││ │││ │ │【┌一明信因果;
│ │ ││││ │││ │ │ ├二自愧克責;
│ │ ││││ │││ │ │ ├三怖畏惡道;
│ │ ││││ │││ │ │ ├四不覆瑕玼;
│ │ ││││ │││ │ │ ├五斷相續心;
│ │ ││││ │││ │ │ ├六發菩提心;
│ │ ││││ │││ │ │ ├七修功補過;
│ │ ││││ │││ │ │ ├八守護正法;
│ │ ││││ │││ │ │ ├九念十方佛;
│ │ ││││ │││ │ │ └十觀罪性空。】
│ │ ││││ │││ │ │◇次釋:
│ │ ││││ │││ │ │┌一明信因果者:謂先須分明信有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
│ │ ││││ │││ │ ││ 久不敗亡。所以經云:假使滿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
│ │ ││││ │││ │ ││ 時,果報還自受。終無自作,他人受果。精識善惡,
│ │ ││││ │││ │ ││ 不生疑惑,是為深信。翻破第十作一闡提心也!
│ │ ││││ │││ │ │├二自愧克責者:若欲放逸,當自責之。鄙惡罪人,無羞無耻。
│ │ ││││ │││ │ ││ 習畜生法,棄捨白淨。
│ │ ││││ │││ │ ││ 天見我屏處造罪,是故慚天;
│ │ ││││ │││ │ ││ 人見我顯處造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第九無慚無愧心!
│ │ ││││ │││ │ │├三怖畏惡道者:行者當自思惟:人命無常,過於轉燭;
│ │ ││││ │││ │ ││ 一息不還,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波深,
│ │ ││││ │││ │ ││ 船筏安寄;聖賢呵責,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力不奢;
│ │ ││││ │││ │ ││ 豈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經云:
│ │ ││││ │││ │ ││ 若不懺悔者,大命將盡。地獄惡相,皆現在前;
│ │ ││││ │││ │ ││ 當爾之時,悔懼交至;不預修善,悔何及乎!
│ │ ││││ │││ │ ││ 當爾之時,欲求一禮一懺,豈可更得?眾等莫自恃盛年,
│ │ ││││ │││ │ ││ 財寶勢力,放逸自恣。死苦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壯色,
│ │ ││││ │││ │ ││ 無得免者;怖心起時,如履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
│ │ ││││ │││ │ ││ 如佛滅度一百年後,波吒梨城有王名阿輸柯(亦名阿育;
│ │ ││││ │││ │ ││ 此云無憂)。此王位當鐵輪。深信佛法。毀諸外道。
│ │ ││││ │││ │ ││ 集佛舍利。徧閻浮提中,起八萬四千寶塔。設廣大會,供養
│ │ ││││ │││ │ ││ 阿羅漢三十萬餘。有學聖人數復倍此。精進凡夫無量無數。
│ │ ││││ │││ │ ││ 其諸所作不可稱計。其王有弟,名毗多輸(此云除憂)。
│ │ ││││ │││ │ ││ 深著邪見。見諸外道、梵志,於山林中修諸苦行、五熱炙身
│ │ ││││ │││ │ ││ 等。便生仰敬。復問梵志:汝起煩惱不?梵志答云:我見
│ │ ││││ │││ │ ││ 諸染境時,內發欲火,燒我身心。王弟聞已,心生疑惑:
│ │ ││││ │││ │ ││ 如此苦行,尚起情欲;佛之弟子,常修樂行,何能於欲生
│ │ ││││ │││ │ ││ 厭離耶?又言釋迦弟子誑阿育王,令作功德。後王聞已。
│ │ ││││ │││ │ ││ 為愍弟故。遂設方便,語大臣言:我弟於外道生信,
│ │ ││││ │││ │ ││ 當以方便令其得入佛法中。大臣答言:作何方便?王言:
│ │ ││││ │││ │ ││ 我今洗浴入彼浴室。應脫天冠,及衣服等。汝當以我服飾
│ │ ││││ │││ │ ││ 莊嚴我弟,令登王座。臣依王教。王入浴室已。其大臣等
│ │ ││││ │││ │ ││ 語王弟言:若阿育王無後,汝當作王!今者,試戴天冠、
│ │ ││││ │││ │ ││ 被天衣服,及登王座。語已,即便與著,令登王座。大臣令
│ │ ││││ │││ │ ││ 登王座已。密往白王。王出,見弟戴冠登座。王語弟言:
│ │ ││││ │││ │ ││ 我今未滅,汝已作王。即命行殺之人,身著青衣,
│ │ ││││ │││ │ ││ 被髮執鈴至王。王語殺者云:我捨此弟,汝可殺之。是時
│ │ ││││ │││ │ ││ 便有多人,執法器杖,而圍繞之;大臣白王言:是王親弟,
│ │ ││││ │││ │ ││ 願王息怒捨過。王言:緣是我弟。於七日中,暫與國事。
│ │ ││││ │││ │ ││ 令其作王,待七日滿,即當殺之。即以種種伎樂,及諸
│ │ ││││ │││ │ ││ 采女,供給侍衛。一切臣民皆往問訊。行殺之人執刀門立。
│ │ ││││ │││ │ ││ 日日白王:今一日已過,六日當死。如是乃至六日已過,
│ │ ││││ │││ │ ││ 餘一日在。至第七日竟。大臣諸人將王弟共往阿育王所。
│ │ ││││ │││ │ ││ 王問弟言:汝七日為王,百種伎樂皆恣汝意;無數眾人日日
│ │ ││││ │││ │ ││ 問訊。呪願於汝。汝好見聞否?弟答云:我為畏死,心怖懼
│ │ ││││ │││ │ ││ 故,都不見聞。復以偈答:
│ │ ││││ │││ │ ││ 我於七日中,不見不聞聲,不嗅不嘗味,亦不覺諸觸。
│ │ ││││ │││ │ ││ 我身莊嚴具,及諸婇女等,思惟懼死故,不知如此事。
│ │ ││││ │││ │ ││ 伎女歌舞聲,宮殿及臥具,大地諸珍寶,初無歡喜心。
│ │ ││││ │││ │ ││ 以見行殺者,執刀在門立,又聞搖鈴聲,令我懷死畏。
│ │ ││││ │││ │ ││ 死鐝釘我心,不知妙五欲,既著畏死病,不得安隱眠。
│ │ ││││ │││ │ ││ 思惟死將至,不覺夜已過。是時阿育王語其弟言:
│ │ ││││ │││ │ ││ 汝於七日思畏死苦,雖得上妙五欲而不生愛。出家之人,
│ │ ││││ │││ │ ││ 於十二入,思惟無量生死無常。云何而得起煩惱耶?
│ │ ││││ │││ │ ││ 又復思惟諸地獄苦,及諸畜生,更相殘害。
│ │ ││││ │││ │ ││ 餓鬼飢渴,眾苦所逼。思惟人中四方馳走,初無安樂。
│ │ ││││ │││ │ ││ 思惟天上壞敗之苦。如是五道身心之苦,無有樂處。觀此
│ │ ││││ │││ │ ││ 五陰:無常,苦,空,無我,不實。譬如空村,無有居民。
│ │ ││││ │││ │ ││ 如是五陰皆空無我。以無常火燒諸世間。佛諸弟子常作此觀
│ │ ││││ │││ │ ││ 。云何而得起煩惱耶?復說偈言:
│ │ ││││ │││ │ ││ 汝於七日中,思惟生死畏,而無有歡樂,不起貪愛心。
│ │ ││││ │││ │ ││ 佛諸弟子等,日日觀生死,云何觀歡樂,而起煩惱心。
│ │ ││││ │││ │ ││ 於飲食衣服,及以臥具等,思惟解脫法,而不起著心。
│ │ ││││ │││ │ ││ 觀身如怨家,三有如火宅,思惟何方便,而得解脫之。
│ │ ││││ │││ │ ││ 深樂解脫法,不貪於五欲,其心如蓮華,處水而不著。
│ │ ││││ │││ │ ││ 王以如是善巧方便,教化其弟;弟因回心,合掌向王,言:
│ │ ││││ │││ │ ││ 我於今者歸敬如來,及以法僧,而說偈言:
│ │ ││││ │││ │ ││ 我今歸依佛,佛面如蓮華,天人所歸依,無漏法及僧。
│ │ ││││ │││ │ ││ 時王見弟回心歸向三寶,心大歡喜。種種軟語安存其弟。
│ │ ││││ │││ │ ││ 其弟因茲供養三寶。聽聞正法。後得悟已。辭王出家。
│ │ ││││ │││ │ ││ 得羅漢果。謂此王弟於七日中,雖有五欲,及諸翫好之事。
│ │ ││││ │││ │ ││ 為怖王故,都不味著。唯專憂死。是故行者功德資糧未辦,
│ │ ││││ │││ │ ││ 莫著五欲。怖懼當來惡道,如彼怖王。如是方便調心,
│ │ ││││ │││ │ ││ 進求善本。以此翻破第八不畏惡道也!
│ │ ││││ │││ │ │├四不覆瑕玼者:根露枝枯;源乾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
│ │ ││││ │││ │ ││ 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方等令向一人發露。其餘行法,
│ │ ││││ │││ │ ││ 但以實心向佛像前改革。如隱處有癕,若覆諱不治,
│ │ ││││ │││ │ ││ 則致於死。以此翻破第七覆藏罪心!
│ │ ││││ │││ │ │├五斷相續心者:若懺已更作。如王法初犯得恕。更作則重。
│ │ ││││ │││ │ ││ 初入道場,罪則易滅。更作難除。已能吐了,云何再啖。
│ │ ││││ │││ │ ││ 以此翻破第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
│ │ ││││ │││ │ │├六發菩提心者:謂菩提是所求果德。即無上菩提心,是現在
│ │ ││││ │││ │ ││ 能求之心。以發是求菩提之心,故名發菩提心也。或可
│ │ ││││ │││ │ ││ 菩提名覺。即覺察覺悟也。謂了諸煩惱過患,不起放逸,
│ │ ││││ │││ │ ││ 達本心源,慧光內燭也。以起是心故,名發菩提心。昔由
│ │ ││││ │││ │ ││ 不覺,惡心徧布,於一切境,起貪瞋癡;今起覺心照之。
│ │ ││││ │││ │ ││ 則知一切境本空。即不起過失也!
│ │ ││││ │││ │ ││ 又瑜伽論云:菩提心者,大悲為體;成佛正因;智慧根本。
│ │ ││││ │││ │ ││ 能破無明業報等。往昔為無智慧故,徧惱有情。
│ │ ││││ │││ │ ││ 今有慧兼濟,徧虛空界,利益一切。發此心故,翻破前來
│ │ ││││ │││ │ ││ 第五一切處起惡心也!
│ │ ││││ │││ │ │├七修功補過者:昔因三業,造諸過罪,不計晝夜。
│ │ ││││ │││ │ ││ 今以善身口意策勵不休。匪移山岳。豈填溝壑。以此翻破
│ │ ││││ │││ │ ││ 第四縱恣三業心也!
│ │ ││││ │││ │ │├八守護正法者:此中分二:先釋所護;後明能護。
│ │ ││││ │││ │ ││┌言所護者,即是正法:正法即教理行果,俱名正法。
│ │ ││││ │││ │ │││┌教謂十二分教;
│ │ ││││ │││ │ │││├理即二空真如,及三性三無性等;
│ │ ││││ │││ │ │││├言行者,總指萬行;
│ │ ││││ │││ │ │││└果即三乘聖果,菩提涅槃。
│ │ ││││ │││ │ │││眾生流轉,無有始終。蓋為不護當來果法。
│ │ ││││ │││ │ │││況二轉依果,理極真常。凡厥修行,必須堅護;
│ │ ││││ │││ │ │││將護果法,先須護行。果因行剋;故須護之。
│ │ ││││ │││ │ │││將欲護行,必須護其教理。若迷正理,其行必邪;理因教顯
│ │ ││││ │││ │ │││,故須護教。若存正理,憑教可尋;教法隳張,都無可託。
│ │ ││││ │││ │ │││故須護也!
│ │ ││││ │││ │ ││└下明能護者,即守護二字;守即是護。堅守正法,
│ │ ││││ │││ │ ││ 故名守護。然人能弘道,法假人傳;人在法存,人亡法滅。
│ │ ││││ │││ │ ││ 故須得人護也。此有其二:一內護;二外護。
│ │ ││││ │││ │ ││┌內謂三乘聖賢出家內眾。皆能弘闡。皆能護持;
│ │ ││││ │││ │ ││└外謂國王大臣等。
│ │ ││││ │││ │ ││ 然內眾但能弘教護行,無力匡持;外有王威,方能護法。
│ │ ││││ │││ │ ││ 如仁王經說:佛告波斯匿王:我以是經不付比丘、比丘尼,
│ │ ││││ │││ │ ││ 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者何?無王威力,不能建立。是故汝
│ │ ││││ │││ │ ││ 等常當受持。此令守正法者。為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
│ │ ││││ │││ │ ││ 隨喜,亦不喜他。令人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令不斷絕。
│ │ ││││ │││ │ ││ 勝鬘經云:守護正法,攝受正法,最為第一!
│ │ ││││ │││ │ ││ 以此翻破第三無隨喜心也! (待續)
│ │ ││││ ││【實則三障四障,無不皆懺。】
│ │ ││││ ││◇疏三障者。佛名經云:然其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有三:
│ │ ││││ ││ 一者煩惱;二者是業;三者果報。此三種障,能障聖道,
│ │ ││││ ││ 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懺悔。
│ │ ││││ ││ 此三滅者,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皆悉清淨。
│ │ ││││ ││ 又云此三障者,更相由藉。因煩惱故,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
│ │ ││││ ││┌─是故今日先懺煩惱。然此煩惱,諸佛菩薩,入理聖人,種種訶責:
│ │ ││││ │││ 名此煩惱以為怨家,能斷眾生慧命根故;
│ │ ││││ │││ 亦名此煩惱以為劫賊,能劫眾生諸善法故;
│ │ ││││ │││ 亦銘此煩惱以為瀑河,能漂眾生入於生死大苦海故;
│ │ ││││ │││ 亦銘此煩惱以為覊鎖,能繫眾生於生死獄,不得出故。
│ │ ││││ │││ 所以六道牽連;四生不絕;惡業無窮;苦果不息。當知皆是煩惱過患!
│ │ ││││ ││├─次懺業障:
│ │ ││││ │││┌總云:所以六道感報不同,當知皆是業力所作;
│ │ ││││ │││└別者,先懺身三;次懺口四;其餘諸障,次第而懺。
│ │ ││││ │││ ┌言身三者,謂殺盜婬;
│ │ ││││ │││ ├言口四者,謂妄言、兩舌、惡口、綺語;
│ │ ││││ │││ └及意業三,謂貪慾、瞋恚、邪見。
│ │ ││││ │││ 此三業十支,能感當報十惡業道。教有明文,若不懺除,輪回難止。如
│ │ ││││ │││ 十地品云: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於中
│ │ ││││ │││┌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 │ ││││ │││├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 │ ││││ │││├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
│ │ ││││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
│ │ ││││ │││├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
│ │ ││││ │││├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諍訟。
│ │ ││││ │││├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無人信受;二者語不明了。
│ │ ││││ │││├貪慾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
│ │ ││││ │││├瞋恚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恒被他人之所惱害。
│ │ ││││ │││└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 │ ││││ │││ 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
│ │ ││││ │││ 佛子!十不善業道,能生此等無量無邊眾大苦聚。是故菩薩作如是念:
│ │ ││││ │││ 我當遠離十不善道。以十善道為法園苑,愛樂安住其中;
│ │ ││││ │││ 亦勸他人令住其中。既報應若斯,皆由業感。欲免所感之果。
│ │ ││││ │││ 先須斷却能感之因。是故須懺也!
│ │ ││││ ││└─次懺業報:
│ │ ││││ ││┌總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
│ │ ││││ │││唯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何以故?然釋提洹因,五衰相現。恐懼切心,
│ │ ││││ │││歸誠三寶。五衰相滅,得延天年。善住亦爾。
│ │ ││││ ││└別者,先懺地獄;次懺餓鬼;後懺畜生:
│ │ ││││ ││ ┌初辨地獄者,有八熱、八寒、近邊、孤獨等。準俱舍論云:等活等上
│ │ ││││ ││ │六那洛迦;其次則八熱地獄;與欲界六天,從下向上,歲數壽量亦同。
│ │ ││││ ││ │┌如人間五十年,是四天王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五百歲,始比等活地獄一日夜!等活地獄乘此
│ │ ││││ ││ ││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定壽五百歲。言等活者,生死等故。
│ │ ││││ ││ ││彼地獄中,業感兩角獄主,以刀劒割為千段萬段。
│ │ ││││ ││ ││受苦死已,又撥聚一處,以鐵义按云:活!活!活!罪人依前還活;
│ │ ││││ ││ ││又復治罰。如是受苦,定經五百歲。
│ │ ││││ ││ │├又人間一百年,是忉利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一千歲,始等眾合地獄一日夜!眾合乘此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為年。定壽一千歲。言眾合者,罪人立在中心,四邊有眾山來合。
│ │ ││││ ││ ││罪人碎為微塵。如是受苦,滿一千歲!
│ │ ││││ ││ │├又人間二百年,為夜摩天一日夜;彼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二千歲。始等墨繩地獄一日夜!此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二千歲。言墨繩者,如世間木作人,以墨繩端直此
│ │ ││││ ││ ││罪人身上作幾道。然後鐵葉夾以鋸解之!
│ │ ││││ ││ │├又人間四百年,是兜率天一日夜;彼天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
│ │ ││││ ││ ││定壽四千歲。始比號叫地獄一日夜!彼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為年,定壽四千歲!
│ │ ││││ ││ │├又人間八百年,等化樂天一日夜;化樂天還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
│ │ ││││ ││ ││年,定壽八千歲。始等大號叫地獄一日夜!彼地獄乘此三十日為月,
│ │ ││││ ││ ││十二月為年,定壽八千歲!
│ │ ││││ ││ │└又人間一千六百年,等他化自在天一日夜;彼天三十日為月,十二月
│ │ ││││ ││ │ 為年,定壽一萬六千歲。始比炎熱地獄一日夜!彼地獄還以三十日
│ │ ││││ ││ │ 為月,十二月為年,定壽一萬六千歲!
│ │ ││││ ││ │┌又極炎熱地獄,壽命半中劫;從人壽八萬四千歲時,百年減一年,
│ │ ││││ ││ ││減至十歲時,名半中劫。是極炎熱地獄壽量時也!余意此取地獄長處
│ │ ││││ ││ ││算半中劫。若取人間半中劫者,則此地獄壽限劫少如前炎熱、大號叫
│ │ ││││ ││ ││地獄。思之思之!則兼後一中劫亦爾也。
│ │ ││││ ││ │├阿鼻地獄壽命,一增減名一中劫。從十歲,百年增一年;增至八萬
│ │ ││││ ││ ││四千歲。却從八萬四千歲,百年減一年;減至十歲,名一中劫。
│ │ ││││ ││ ││始是阿鼻地獄壽命也!言阿鼻者,是梵語。此云無間,有五:
│ │ ││││ ││ ││┌一作業無間;約治罰有情。
│ │ ││││ ││ ││├二受報無間;約果說。
│ │ ││││ ││ ││├三受苦無間;約楚痛說。
│ │ ││││ ││ ││├四壽命無間;命不中夭。
│ │ ││││ ││ ││└五身量無間;以身徧滿獄。
│ │ ││││ ││ ││此地獄東西南北上下各二萬由旬;烏門千仞,黑壁萬尋;上火徹下,
│ │ ││││ ││ ││下火徹上。造五逆十惡者,墮此地獄。若依普賢行願力,志誠懺悔,
│ │ ││││ ││ ││皆得除滅。所以下文云: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
│ │ ││││ ││ ││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誦即懺也。
│ │ ││││ ││ │├次八寒地獄者,壽量更長。且第一按部陀地獄,壽命不知其數。
│ │ ││││ ││ ││世尊指喻如摩竭提國一婆訶麻,即二十石篅。油麻滿中。有人百年
│ │ ││││ ││ ││捻却一顆。捻盡二十石油麻。即是地獄壽量;餘七地獄倍倍增數。
│ │ ││││ ││ ││八寒:一疱形,如瘡疱也;二疱裂(此二約相立名);
│ │ ││││ ││ ││三蠍哳活;四唬唬瓦;五嚇嚇瓦(此三地獄,約受苦聲立名);
│ │ ││││ ││ ││六青蓮華(此約罪人被大寒觸身,變色如青蓮華也);七紅蓮華;
│ │ ││││ ││ ││八大紅蓮華(罪人被大寒苦觸身至極,猶如紅赤蓮華色也)。上小乘
│ │ ││││ ││ ││解。若準大乘瑜伽論說:八寒壽量,校八熱地獄,次第減一半。
│ │ ││││ ││ ││謂第一寒校第一熱一半;乃至第八寒校第八熱一半。
│ │ ││││ ││ ││準此八寒却輕於八熱地獄也!
│ │ ││││ ││ │├三近邊地獄者,八熱地獄四門外,各有四箇地獄:
│ │ ││││ ││ ││┌一者煻煨地獄:灰火齊膝,令罪人履下脚即爛。舉足還生。
│ │ ││││ ││ │││ 如是多劫,方出地獄!
│ │ ││││ ││ ││├二屍糞地獄:屍糞為泥,齊膝已來,泥中有蟲,號狼炬吒。長一尺
│ │ ││││ ││ │││ 餘;角白頭黑,口齒如錐,堅硬鋒利。罪人下足,總被食盡;
│ │ ││││ ││ │││ 舉足還生。如是受苦,罪畢方出!
│ │ ││││ ││ ││├三鋒刃地獄:刀劒等刃,以為道路;下足千段萬段,舉足還生。
│ │ ││││ ││ │││ 受苦多劫,罪畢方出!
│ │ ││││ ││ ││└四灰河地獄:沸熱灰汁滿河,或煎煑罪人,皮肉皆爛;更有鐵床、
│ │ ││││ ││ ││ 鐵狗、鐵蛇等吞啖。如是無量苦報。如餘處說!
│ │ ││││ ││ │└四孤獨地獄:處所不定;或山間、樹下、曠野、城隍等處也。
│ │ ││││ ││ │ 準瑜伽論說:近邊地獄及孤獨地獄,壽命不定,隨業短長也!
│ │ ││││ ││ ├次辨餓鬼者,輕重不同,有其九種:
│ │ ││││ ││ │┌一炬口:謂於口中常出猛燄火炬。
│ │ ││││ ││ │├二針咽:頭腹如山,其咽如針。
│ │ ││││ ││ │├三臭口:謂於口中如臰死屍。
│ │ ││││ ││ ││ 此三種永不得食,名無財鬼!
│ │ ││││ ││ │├四大癭鬼:項中有癭;以飢虗苦故,自手決破,取中膿血食啖!
│ │ ││││ ││ │├五針毛鬼:其毛如針;逆風行時,毛刺其身,出血而食
│ │ ││││ ││ │├六臰毛鬼:嫌毛臭故,以手拔毛,出血自食。
│ │ ││││ ││ ││ 此三種少得飲食,名少財鬼!
│ │ ││││ ││ │├七得棄鬼:常得祭祀之食。
│ │ ││││ ││ │├八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遺之食。
│ │ ││││ ││ │└九多財鬼:此有三種:一夜叉;二羅剎;三毗舍闍。
│ │ ││││ ││ │ 此等常得飲食,名曰多財鬼;
│ │ ││││ ││ │ 或云:雖得飲食,以業力故,化為膿血。常受是苦。
│ │ ││││ ││ │ 此上諸鬼壽命,以人間三十日為彼一日夜;
│ │ ││││ ││ │ 彼以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年。具足五百歲。即俱舍論說也!
│ │ ││││ ││ │ 有處鬼界壽命不定,極長者壽七萬歲。
│ │ ││││ ││ └後辨畜生者,謂飛者、走者,居空、居地、居水,其類繁廣;
│ │ ││││ ││ 於中最有福德者,即龍王金翅鳥等。畜趣壽命不等;
│ │ ││││ ││ 有極長者,壽一中劫。如經說:有龍王住世一中劫,能持大地。
│ │ ││││ ││ 如上三惡道報,罪苦無量。既預知者,固合遠避,志求善本,攝心在道。
│ │ ││││ ││ 心若不住,緣諸惡法,當自責之。念老病死,甚為切近;苦海波深,
│ │ ││││ ││ 都無際畔;汝無始淪溺,苦惱萬端。今偶獲人身,幸逢佛法,不修白業,
│ │ ││││ ││ 更造惡因,再落三塗;復受諸苦。如是悔責,攝心不亂;
│ │ ││││ ││ 安住於普賢廣大行願。精勤修習。一切罪報,無不得免。
│ │ ││││ ││ 故下經云:悉能破壞一切惡趣也!
│ │ ││││ ││ 疏四障者,如隨好品所列: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
│ │ ││││ ││ 業報二障,約因果分異;
│ │ ││││ ││ 煩惱及見,於煩惱中約利鈍分異。故成四也。
│ │ ││││ ││ 又所知障亦名見障也。◇
│ │ ││││ │├─午二 正釋行相 分二
│ │ ││││ ││◇釋相文中二:一敘義;二釋文。◇
│ │ ││││ ││┌─未一 總辨懺相 分三
│ │ ││││ │││◇初中三:一明作法事懺;二明起行理事懺;三廣明逆順用心懺。◇
│ │ ││││ │││┌─申一 明作法事懺
│ │ ││││ ││││◎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
│ │ ││││ ││││ 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 │ ││││ ││││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
│ │ ││││ ││││ 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恒住淨戒一切功德。◎
│ │ ││││ ││││【二菩薩自念下,釋相。然懺有二種:若犯遮罪。先當依教作法懺之;】
│ │ ││││ ││││◇今初,遮,即佛之遮制。違制成罪。性則法爾。犯之有罪。十重是性
│ │ ││││ ││││ 。餘皆遮也。準小乘宗,四重、八重不通懺悔。如斫頭破石等。
│ │ ││││ ││││ 僧殘已下四篇方許。故此但云遮罪也。
│ │ ││││ ││││ 相部律疏云:大乘滅重者:一理深藥妙;二對治行勝;三果勝。
│ │ ││││ ││││ 小乘理淺行劣。果非是妙!非是妙者,但滅輕也。
│ │ ││││ ││││ 作法者。小乘懺,要請大比丘為證,對大具五:
│ │ ││││ ││││ 一偏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殷重;四稱名說罪;五禮足。
│ │ ││││ ││││ 對小即闕無禮足也!
│ │ ││││ ││││ 若僧殘罪。須請二十僧。令六夜行摩那埵。供給承事七日滿。
│ │ ││││ ││││ 僧為羯磨除罪。還令戒淨。如本所受。
│ │ ││││ ││││ 尼則四十。若輕罪,即一日承事。不必集僧也!
│ │ ││││ ││││ 若大乘作法,如下所明。◇
│ │ ││││ │││├─申二 起行理事懺 分三
│ │ ││││ ││││◇若犯性罪下,二明起行;事理雙懺也。於中有三:
│ │ ││││ ││││ 一雙標事理;二廣釋事理;三雙結事理。
│ │ ││││ ││││┌─酉一 雙標理事
│ │ ││││ │││││【若犯性罪,復須起行。起行有二種:一事;二理。】
│ │ ││││ ││││├─酉二 廣釋理事 分三
│ │ ││││ │││││◇二中三:一引佛名等經釋事懺;二引淨名經釋理懺;
│ │ ││││ │││││ 三引二經雙明理事二懺。◇
│ │ ││││ │││││┌─戌一 方等唯釋事懺
│ │ ││││ ││││││【事如方等、佛名經等,通於萬行。】
│ │ ││││ ││││││◇今初,方等經令先嚴道場。香泥塗地。及室內作圓壇。彩畫。懸
│ │ ││││ ││││││ 五色幡。燒海岸香。然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
│ │ ││││ ││││││ 設諸餚饍。盡力用心。著新淨衣服鞋履。若無新淨。洗故亦得。
│ │ ││││ ││││││ 出入脫著,令無參雜。七日長齋。每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
│ │ ││││ ││││││ 隨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外律者,為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
│ │ ││││ ││││││ 對師說罪要。八日,至十五日。當以七日為期。此不可減。
│ │ ││││ ││││││ 若能更延,隨意任情。十日已還,不得出此。俗人亦得。
│ │ ││││ ││││││ 須辦單縫三幅帔。佛前結界,旋遶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
│ │ ││││ ││││││ 廣如經說。佛名經者。
│ │ ││││ ││││││ 方等多期作法,亦兼起行,然唯事也;
│ │ ││││ ││││││ 佛名多明起行,少說作法,又兼理也。經云:
│ │ ││││ ││││││ 夫欲懺悔,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眾生良友福田。
│ │ ││││ ││││││ 若能歸敬者,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苦,
│ │ ││││ ││││││ 得解脫樂。先當興七種心,以為方便:
│ │ ││││ ││││││┌一者慚愧;
│ │ ││││ ││││││├二者恐怖;
│ │ ││││ ││││││├三者厭離;
│ │ ││││ ││││││├四者發菩提心;
│ │ ││││ ││││││├五者怨親平等;
│ │ ││││ ││││││├六者念報佛恩;
│ │ ││││ ││││││└七者觀罪性空。
│ │ ││││ ││││││ 生如是等七種心已。緣想十方諸佛聖賢。擎拳合掌。披陳至禱。
│ │ ││││ ││││││ 慚愧改革!◇
│ │ ││││ │││││├─戌二 淨名唯釋理懺
│ │ ││││ ││││││【理如淨名,觀罪性空,不在內外等。】
│ │ ││││ ││││││◇疏理如淨名,至內外等者。二引淨名,釋理懺也。即優波離章,
│ │ ││││ ││││││ 經云:佛告優波離。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優波離白佛言:世尊!
│ │ ││││ ││││││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
│ │ ││││ ││││││ 以為耻,不敢問佛。來問我言(云云)。願解疑悔,得免斯咎。
│ │ ││││ ││││││ 我即為其如法解說。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優波離,無重增此
│ │ ││││ ││││││ 二比丘罪。當直除滅,勿擾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
│ │ ││││ ││││││ 不在外;不在中間。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
│ │ ││││ ││││││ 心亦不在內、外、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
│ │ ││││ ││││││ 不出於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言:不也!
│ │ ││││ ││││││ 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唯!優波離!
│ │ ││││ ││││││ 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
│ │ ││││ ││││││ 顛倒是垢,無顛倒是淨;
│ │ ││││ ││││││ 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諸法皆妄見。如夢如燄;如水中月;
│ │ ││││ ││││││ 如鏡中像。以妄想生。
│ │ ││││ ││││││ 其知此者,是名奉律;
│ │ ││││ ││││││ 其知此者,是名善解。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
│ │ ││││ ││││││ 是優波離所不能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說(云云)。
│ │ ││││ ││││││ 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云)。
│ │ ││││ ││││││ 關中釋云:持律有二:
│ │ ││││ ││││││ ┌一法身性淨之律;
│ │ ││││ ││││││ └二陰身身口之律。
│ │ ││││ ││││││ 今優波離持身口之律,見罪生滅。壞法身無相之律。故為訶也!
│ │ ││││ ││││││ 天台云:菩薩法三:
│ │ ││││ ││││││ ┌一戒門:依律法懺是(如前作法)。
│ │ ││││ ││││││ ├二功德門:謂禮佛誦經,般舟方等道場是(如前方等經也)。
│ │ ││││ ││││││ └三無生門:令悟罪性空是(即此段也)。
│ │ ││││ ││││││ 問:若見罪無性,即罪滅者。亦可見福無性時,福亦應滅。
│ │ ││││ ││││││ 關鍵見實罪滅中?
│ │ ││││ ││││││ 答云:不也!
│ │ ││││ ││││││ 罪違無性。見無性時罪即滅;
│ │ ││││ ││││││ 福順無性,見無性時福不滅。何者?
│ │ ││││ ││││││ 罪對無性。無性是能治。罪是所治。故見無性時罪即滅;
│ │ ││││ ││││││ 福對無性。無性是能生。福是所生。故見無性時福廣大也。
│ │ ││││ ││││││ 以能生見前故。故金剛經云:無住相布施,福德如虛空等。◇
│ │ ││││ │││││└─戌三 二經唯明二懺 分二
│ │ ││││ │││││ ┌─亥一 標經具二
│ │ ││││ │││││ │【普賢觀經,及隨好品,具二種懺。】
│ │ ││││ │││││ │◇普賢觀經下,二引二經,雙明二懺。於中二:
│ │ ││││ │││││ │ 一雙標二經具二懺;◇
│ │ ││││ │││││ └─亥二 別釋二種 分二
│ │ ││││ │││││ ◇二各別引文證成。文中又二:一引普賢觀經;◇
│ │ ││││ │││││ ┌─天一 普賢觀 分二
│ │ ││││ │││││ │┌─地一 事懺
│ │ ││││ │││││ ││【觀經中明晝夜精勤禮十方佛。即是事懺。】
│ │ ││││ │││││ ││◇今初也。此經令晝夜六時對十方佛普賢菩薩徧懺六根。
│ │ ││││ │││││ ││ 即事也;◇
│ │ ││││ │││││ │└─地二 理懺
│ │ ││││ │││││ │【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
│ │ ││││ │││││ │ 斯則理懺。】
│ │ ││││ │││││ │◇後令觀心(如疏)。即理也。
│ │ ││││ │││││ │ 今常用者: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
│ │ ││││ │││││ │ 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理也)。
│ │ ││││ │││││ │ 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通明一懺之功用也)。
│ │ ││││ │││││ │ 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事也)。
│ │ ││││ │││││ │ 即此經後總偈也。皆事理雙明。◇
│ │ ││││ │││││ └─天二 隨好品 分二
│ │ ││││ │││││ ◇二引隨好品。◇
│ │ ││││ │││││ ┌─地一 事懺
│ │ ││││ │││││ │【隨好品中,等眾生界,善身語意業,悔除諸障。
│ │ ││││ │││││ │ 即是事懺。】
│ │ ││││ │││││ │◇隨好下,引隨好品也。此品經文歎隨好功德;
│ │ ││││ │││││ │ 明佛為菩薩時,足下有隨好放光,照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
│ │ ││││ │││││ │ 諸世界。阿鼻眾生遇之,生兜率天。
│ │ ││││ │││││ │ 天鼓發聲,令彼懺悔。文有四段:
│ │ ││││ │││││ │┌一令發阿耨菩提心,為懺行之本;
│ │ ││││ │││││ │├二令淨三業,為能懺體;
│ │ ││││ │││││ │├三明所滅之罪,即列四障。前已具引;
│ │ ││││ │││││ │└四正明懺相,即今疏引。具足文云: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
│ │ ││││ │││││ │ ;以盡法界眾生數等頭;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舌;
│ │ ││││ │││││ │ 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業、語業、意業,悔除所有諸障過惡
│ │ ││││ │││││ │ 。既運三業而懺。即當事也。
│ │ ││││ │││││ │ 然是全理之事。以皆云盡法界等故。◇
│ │ ││││ │││││ └─地二 理懺
│ │ ││││ │││││【觀諸業性,非十方來,止住於心,從顛倒生,無有住處等。
│ │ ││││ │││││ 即是理懺。】
│ │ ││││ │││││◇疏觀諸業性至理懺者。連次經云:時諸天子生大歡喜而問之言:
│ │ ││││ │││││ 云何懺除一切過惡(先已教懺,而復問者。意明理懺為用心也)?
│ │ ││││ │││││ 天鼓告言:菩薩知諸業不從東方來,不從南方來,不從西方、
│ │ ││││ │││││ 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積集,止住於心(非先有體。從十方來。
│ │ ││││ │││││ 顯空義也)。但從顛倒生,無有住處(釋空所以)。菩薩如是
│ │ ││││ │││││ 決定明見,無有疑惑(上皆別觀業空也;業為報障親因也)。
│ │ ││││ │││││ 後有經文,對業觀報云:諸天子!如有頗梨鏡,名為能照;
│ │ ││││ │││││ 清淨鑒徹與十方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一切山川,一切眾生,
│ │ ││││ │││││ 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彼諸影像,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否?
│ │ ││││ │││││ 答言:不也!諸天子!一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
│ │ ││││ │││││ 無來無去。喻雖有而無也。謂像依鏡現,像非去來。
│ │ ││││ │││││ 報從業生,何有來去。◇
│ │ ││││ ││││└─酉三 雙結理事
│ │ ││││ ││││【事懺除末;理懺拔根。】
│ │ ││││ ││││◇事懺除末等者。三雙結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業,故理懺為根源。
│ │ ││││ ││││ 雙除之妙固不在言。若難具者。必須先訪善友,令解理懺。何者?
│ │ ││││ ││││根拔枝存,容漸枯朽。若枝盡而根在,千回斫而還生。智者詳焉。◇
│ │ ││││ │││└─申三 明逆順十心 分三
│ │ ││││ │││ ┌─酉一 總標逆順
│ │ ││││ │││ │【若具足懺,應須善達逆順十心。】
│ │ ││││ │││ │◇若具足懺下,三廣明逆順用心懺。即天台止觀第四所說也。
│ │ ││││ │││ │ 於中三:一總標;◇
│ │ ││││ │││ ├─酉二 別明順逆 分二
│ │ ││││ │││ │◇二謂先下,別釋;二中二:
│ │ ││││ │││ │ 一明所治順生死十心;
│ │ ││││ │││ │ 二明能治逆生死十心。◇
│ │ ││││ │││ │┌─戌一 所懺十順 分二
│ │ ││││ │││ ││┌─亥一 總標別列
│ │ ││││ │││ │││【謂先識十種順生死心,以為所治:
│ │ ││││ │││ │││ ┌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
│ │ ││││ │││ │││ ├二內具煩惱,外遇惡緣,我心增盛;
│ │ ││││ │││ │││ ├三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
│ │ ││││ │││ │││ ├四縱恣三業,無惡不為;
│ │ ││││ │││ │││ ├五事雖不廣,惡心徧布;
│ │ ││││ │││ │││ ├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
│ │ ││││ │││ │││ ├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
│ │ ││││ │││ │││ ├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
│ │ ││││ │││ │││ ├九無慚無愧,不懼凡聖;
│ │ ││││ │││ │││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
│ │ ││││ │││ │││◇今初也。
│ │ ││││ │││ │││┌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者。從無始來,顛倒昏迷。煩惱所醉。
│ │ ││││ │││ ││││ 妄計人我。故起於身見。既執認四大為自身相。即不了是
│ │ ││││ │││ ││││ 虛幻。常生愛著。欲以潤之。因茲造諸過失也。
│ │ ││││ │││ │││├二由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惑我心,倍加隆盛。
│ │ ││││ │││ │││├三內外惡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善事。
│ │ ││││ │││ ││││ 故於他善,都無隨喜。
│ │ ││││ │││ │││├四不喜他善,則樂惡也!
│ │ ││││ │││ │││├五如好獵者,於萬般禽獸總帶殺心;
│ │ ││││ │││ ││││ 慳貪之者,舉世資財無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也!
│ │ ││││ │││ │││├六前橫;此豎。
│ │ ││││ │││ │││├七纔修一善,則表白再三。積歲過非,未曾上紙也。
│ │ ││││ │││ │││├八虜扈:虜者,掠也、麤也;扈者跋扈。皆是不尊敬之貌也!
│ │ ││││ │││ │││├九無慚無愧者。
│ │ ││││ │││ ││││┌謂不顧自法,輕拒賢善,名為無慚:謂於自法無所顧者,
│ │ ││││ │││ │││││ 輕拒賢善,不耻過惡,能障礙慚,生長諸惡,故以為名。
│ │ ││││ │││ ││││└不顧世間,崇重暴惡,名為無愧:謂於世間無所顧者,
│ │ ││││ │││ ││││ 崇重暴惡,不耻過罪,能障礙愧,生長諸惡,故以為名。
│ │ ││││ │││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言一闡提者。是梵語;
│ │ ││││ │││ │││ 具足應云一顛底迦。此云斷善根。莊嚴論說闡提有二:
│ │ ││││ │││ │││ ┌一時邊:即暫時也;以斷善根故。無暫時入圓寂之法。
│ │ ││││ │││ │││ └二畢竟闡提:即畢竟無有入涅槃法,斷善根已,久處惡道。
│ │ ││││ │││ │││ 若得人身,值遇善友,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
│ │ ││││ │││ │││ 正是五性宗中無種性有情也。◇
│ │ ││││ │││ ││└─亥二 顯生皆具
│ │ ││││ │││ ││【從無始來,若自及他,無不皆爾。】
│ │ ││││ │││ ││◇二從無始下,結顯生皆具。謂諸有情,與此十種。順生死流相應
│ │ ││││ │││ ││ 。昏倒造惡。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種集重累,不可稱計。
│ │ ││││ │││ ││ 四重五逆,極惡闡提,生死浩然,而無際畔。
│ │ ││││ │││ ││ 但是凡流,總皆如是。故疏云:若自及他,無不皆爾。◇
│ │ ││││ │││ │└─戌二 能懺十逆 分二
│ │ ││││ │││ │ ┌─亥一 總標別列 分二
│ │ ││││ │││ │ │┌─天一 標
│ │ ││││ │││ │ ││【次起十種逆生死心。從後翻破:】
│ │ ││││ │││ │ ││◇二次起下,顯能治逆生死十心也。有二:疏次起下,初標也
│ │ ││││ │││ │ ││ ;彼云: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除惡法。◇
│ │ ││││ │││ │ │└─天二 釋
│ │ ││││ │││ │ │【┌一明信因果;
│ │ ││││ │││ │ │ ├二自愧克責;
│ │ ││││ │││ │ │ ├三怖畏惡道;
│ │ ││││ │││ │ │ ├四不覆瑕玼;
│ │ ││││ │││ │ │ ├五斷相續心;
│ │ ││││ │││ │ │ ├六發菩提心;
│ │ ││││ │││ │ │ ├七修功補過;
│ │ ││││ │││ │ │ ├八守護正法;
│ │ ││││ │││ │ │ ├九念十方佛;
│ │ ││││ │││ │ │ └十觀罪性空。】
│ │ ││││ │││ │ │◇次釋:
│ │ ││││ │││ │ │┌一明信因果者:謂先須分明信有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
│ │ ││││ │││ │ ││ 久不敗亡。所以經云:假使滿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
│ │ ││││ │││ │ ││ 時,果報還自受。終無自作,他人受果。精識善惡,
│ │ ││││ │││ │ ││ 不生疑惑,是為深信。翻破第十作一闡提心也!
│ │ ││││ │││ │ │├二自愧克責者:若欲放逸,當自責之。鄙惡罪人,無羞無耻。
│ │ ││││ │││ │ ││ 習畜生法,棄捨白淨。
│ │ ││││ │││ │ ││ 天見我屏處造罪,是故慚天;
│ │ ││││ │││ │ ││ 人見我顯處造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第九無慚無愧心!
│ │ ││││ │││ │ │├三怖畏惡道者:行者當自思惟:人命無常,過於轉燭;
│ │ ││││ │││ │ ││ 一息不還,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波深,
│ │ ││││ │││ │ ││ 船筏安寄;聖賢呵責,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力不奢;
│ │ ││││ │││ │ ││ 豈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經云:
│ │ ││││ │││ │ ││ 若不懺悔者,大命將盡。地獄惡相,皆現在前;
│ │ ││││ │││ │ ││ 當爾之時,悔懼交至;不預修善,悔何及乎!
│ │ ││││ │││ │ ││ 當爾之時,欲求一禮一懺,豈可更得?眾等莫自恃盛年,
│ │ ││││ │││ │ ││ 財寶勢力,放逸自恣。死苦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壯色,
│ │ ││││ │││ │ ││ 無得免者;怖心起時,如履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
│ │ ││││ │││ │ ││ 如佛滅度一百年後,波吒梨城有王名阿輸柯(亦名阿育;
│ │ ││││ │││ │ ││ 此云無憂)。此王位當鐵輪。深信佛法。毀諸外道。
│ │ ││││ │││ │ ││ 集佛舍利。徧閻浮提中,起八萬四千寶塔。設廣大會,供養
│ │ ││││ │││ │ ││ 阿羅漢三十萬餘。有學聖人數復倍此。精進凡夫無量無數。
│ │ ││││ │││ │ ││ 其諸所作不可稱計。其王有弟,名毗多輸(此云除憂)。
│ │ ││││ │││ │ ││ 深著邪見。見諸外道、梵志,於山林中修諸苦行、五熱炙身
│ │ ││││ │││ │ ││ 等。便生仰敬。復問梵志:汝起煩惱不?梵志答云:我見
│ │ ││││ │││ │ ││ 諸染境時,內發欲火,燒我身心。王弟聞已,心生疑惑:
│ │ ││││ │││ │ ││ 如此苦行,尚起情欲;佛之弟子,常修樂行,何能於欲生
│ │ ││││ │││ │ ││ 厭離耶?又言釋迦弟子誑阿育王,令作功德。後王聞已。
│ │ ││││ │││ │ ││ 為愍弟故。遂設方便,語大臣言:我弟於外道生信,
│ │ ││││ │││ │ ││ 當以方便令其得入佛法中。大臣答言:作何方便?王言:
│ │ ││││ │││ │ ││ 我今洗浴入彼浴室。應脫天冠,及衣服等。汝當以我服飾
│ │ ││││ │││ │ ││ 莊嚴我弟,令登王座。臣依王教。王入浴室已。其大臣等
│ │ ││││ │││ │ ││ 語王弟言:若阿育王無後,汝當作王!今者,試戴天冠、
│ │ ││││ │││ │ ││ 被天衣服,及登王座。語已,即便與著,令登王座。大臣令
│ │ ││││ │││ │ ││ 登王座已。密往白王。王出,見弟戴冠登座。王語弟言:
│ │ ││││ │││ │ ││ 我今未滅,汝已作王。即命行殺之人,身著青衣,
│ │ ││││ │││ │ ││ 被髮執鈴至王。王語殺者云:我捨此弟,汝可殺之。是時
│ │ ││││ │││ │ ││ 便有多人,執法器杖,而圍繞之;大臣白王言:是王親弟,
│ │ ││││ │││ │ ││ 願王息怒捨過。王言:緣是我弟。於七日中,暫與國事。
│ │ ││││ │││ │ ││ 令其作王,待七日滿,即當殺之。即以種種伎樂,及諸
│ │ ││││ │││ │ ││ 采女,供給侍衛。一切臣民皆往問訊。行殺之人執刀門立。
│ │ ││││ │││ │ ││ 日日白王:今一日已過,六日當死。如是乃至六日已過,
│ │ ││││ │││ │ ││ 餘一日在。至第七日竟。大臣諸人將王弟共往阿育王所。
│ │ ││││ │││ │ ││ 王問弟言:汝七日為王,百種伎樂皆恣汝意;無數眾人日日
│ │ ││││ │││ │ ││ 問訊。呪願於汝。汝好見聞否?弟答云:我為畏死,心怖懼
│ │ ││││ │││ │ ││ 故,都不見聞。復以偈答:
│ │ ││││ │││ │ ││ 我於七日中,不見不聞聲,不嗅不嘗味,亦不覺諸觸。
│ │ ││││ │││ │ ││ 我身莊嚴具,及諸婇女等,思惟懼死故,不知如此事。
│ │ ││││ │││ │ ││ 伎女歌舞聲,宮殿及臥具,大地諸珍寶,初無歡喜心。
│ │ ││││ │││ │ ││ 以見行殺者,執刀在門立,又聞搖鈴聲,令我懷死畏。
│ │ ││││ │││ │ ││ 死鐝釘我心,不知妙五欲,既著畏死病,不得安隱眠。
│ │ ││││ │││ │ ││ 思惟死將至,不覺夜已過。是時阿育王語其弟言:
│ │ ││││ │││ │ ││ 汝於七日思畏死苦,雖得上妙五欲而不生愛。出家之人,
│ │ ││││ │││ │ ││ 於十二入,思惟無量生死無常。云何而得起煩惱耶?
│ │ ││││ │││ │ ││ 又復思惟諸地獄苦,及諸畜生,更相殘害。
│ │ ││││ │││ │ ││ 餓鬼飢渴,眾苦所逼。思惟人中四方馳走,初無安樂。
│ │ ││││ │││ │ ││ 思惟天上壞敗之苦。如是五道身心之苦,無有樂處。觀此
│ │ ││││ │││ │ ││ 五陰:無常,苦,空,無我,不實。譬如空村,無有居民。
│ │ ││││ │││ │ ││ 如是五陰皆空無我。以無常火燒諸世間。佛諸弟子常作此觀
│ │ ││││ │││ │ ││ 。云何而得起煩惱耶?復說偈言:
│ │ ││││ │││ │ ││ 汝於七日中,思惟生死畏,而無有歡樂,不起貪愛心。
│ │ ││││ │││ │ ││ 佛諸弟子等,日日觀生死,云何觀歡樂,而起煩惱心。
│ │ ││││ │││ │ ││ 於飲食衣服,及以臥具等,思惟解脫法,而不起著心。
│ │ ││││ │││ │ ││ 觀身如怨家,三有如火宅,思惟何方便,而得解脫之。
│ │ ││││ │││ │ ││ 深樂解脫法,不貪於五欲,其心如蓮華,處水而不著。
│ │ ││││ │││ │ ││ 王以如是善巧方便,教化其弟;弟因回心,合掌向王,言:
│ │ ││││ │││ │ ││ 我於今者歸敬如來,及以法僧,而說偈言:
│ │ ││││ │││ │ ││ 我今歸依佛,佛面如蓮華,天人所歸依,無漏法及僧。
│ │ ││││ │││ │ ││ 時王見弟回心歸向三寶,心大歡喜。種種軟語安存其弟。
│ │ ││││ │││ │ ││ 其弟因茲供養三寶。聽聞正法。後得悟已。辭王出家。
│ │ ││││ │││ │ ││ 得羅漢果。謂此王弟於七日中,雖有五欲,及諸翫好之事。
│ │ ││││ │││ │ ││ 為怖王故,都不味著。唯專憂死。是故行者功德資糧未辦,
│ │ ││││ │││ │ ││ 莫著五欲。怖懼當來惡道,如彼怖王。如是方便調心,
│ │ ││││ │││ │ ││ 進求善本。以此翻破第八不畏惡道也!
│ │ ││││ │││ │ │├四不覆瑕玼者:根露枝枯;源乾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
│ │ ││││ │││ │ ││ 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方等令向一人發露。其餘行法,
│ │ ││││ │││ │ ││ 但以實心向佛像前改革。如隱處有癕,若覆諱不治,
│ │ ││││ │││ │ ││ 則致於死。以此翻破第七覆藏罪心!
│ │ ││││ │││ │ │├五斷相續心者:若懺已更作。如王法初犯得恕。更作則重。
│ │ ││││ │││ │ ││ 初入道場,罪則易滅。更作難除。已能吐了,云何再啖。
│ │ ││││ │││ │ ││ 以此翻破第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
│ │ ││││ │││ │ │├六發菩提心者:謂菩提是所求果德。即無上菩提心,是現在
│ │ ││││ │││ │ ││ 能求之心。以發是求菩提之心,故名發菩提心也。或可
│ │ ││││ │││ │ ││ 菩提名覺。即覺察覺悟也。謂了諸煩惱過患,不起放逸,
│ │ ││││ │││ │ ││ 達本心源,慧光內燭也。以起是心故,名發菩提心。昔由
│ │ ││││ │││ │ ││ 不覺,惡心徧布,於一切境,起貪瞋癡;今起覺心照之。
│ │ ││││ │││ │ ││ 則知一切境本空。即不起過失也!
│ │ ││││ │││ │ ││ 又瑜伽論云:菩提心者,大悲為體;成佛正因;智慧根本。
│ │ ││││ │││ │ ││ 能破無明業報等。往昔為無智慧故,徧惱有情。
│ │ ││││ │││ │ ││ 今有慧兼濟,徧虛空界,利益一切。發此心故,翻破前來
│ │ ││││ │││ │ ││ 第五一切處起惡心也!
│ │ ││││ │││ │ │├七修功補過者:昔因三業,造諸過罪,不計晝夜。
│ │ ││││ │││ │ ││ 今以善身口意策勵不休。匪移山岳。豈填溝壑。以此翻破
│ │ ││││ │││ │ ││ 第四縱恣三業心也!
│ │ ││││ │││ │ │├八守護正法者:此中分二:先釋所護;後明能護。
│ │ ││││ │││ │ ││┌言所護者,即是正法:正法即教理行果,俱名正法。
│ │ ││││ │││ │ │││┌教謂十二分教;
│ │ ││││ │││ │ │││├理即二空真如,及三性三無性等;
│ │ ││││ │││ │ │││├言行者,總指萬行;
│ │ ││││ │││ │ │││└果即三乘聖果,菩提涅槃。
│ │ ││││ │││ │ │││眾生流轉,無有始終。蓋為不護當來果法。
│ │ ││││ │││ │ │││況二轉依果,理極真常。凡厥修行,必須堅護;
│ │ ││││ │││ │ │││將護果法,先須護行。果因行剋;故須護之。
│ │ ││││ │││ │ │││將欲護行,必須護其教理。若迷正理,其行必邪;理因教顯
│ │ ││││ │││ │ │││,故須護教。若存正理,憑教可尋;教法隳張,都無可託。
│ │ ││││ │││ │ │││故須護也!
│ │ ││││ │││ │ ││└下明能護者,即守護二字;守即是護。堅守正法,
│ │ ││││ │││ │ ││ 故名守護。然人能弘道,法假人傳;人在法存,人亡法滅。
│ │ ││││ │││ │ ││ 故須得人護也。此有其二:一內護;二外護。
│ │ ││││ │││ │ ││┌內謂三乘聖賢出家內眾。皆能弘闡。皆能護持;
│ │ ││││ │││ │ ││└外謂國王大臣等。
│ │ ││││ │││ │ ││ 然內眾但能弘教護行,無力匡持;外有王威,方能護法。
│ │ ││││ │││ │ ││ 如仁王經說:佛告波斯匿王:我以是經不付比丘、比丘尼,
│ │ ││││ │││ │ ││ 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者何?無王威力,不能建立。是故汝
│ │ ││││ │││ │ ││ 等常當受持。此令守正法者。為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
│ │ ││││ │││ │ ││ 隨喜,亦不喜他。令人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令不斷絕。
│ │ ││││ │││ │ ││ 勝鬘經云:守護正法,攝受正法,最為第一!
│ │ ││││ │││ │ ││ 以此翻破第三無隨喜心也! (待續)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