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的頭六年都是在嘉義渡過,畢業回台北真的很不能適應,這是剛畢業時的體悟。再過四年,結婚了,改在台北市租屋子,不開了,改搭公車。突然有一種解脫的感覺。給還在台北開車的人:
草兒看了,回了「過了就很難回頭。」我覺得也很棒。
附帶一提,一開始這篇文章只有三定則這三句話,其他都是後來補的,因為一開始我是用 iPhone 4S 寫的。結論是用手機寫文章不是人幹的,以後不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