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1116更改訂房 or 取消訂房規定
<更改訂房>
訂房前請確認您的行程,春節訂房皆不接受延期及取消、取消一律不予退費 敬請見諒!
l 訂房更改(房型、房間數、住宿人數、住宿天數)請於五日前(含住宿當日)告知確認,本民宿保留不便更改之權利。
l 更改訂房日期請於10日前告知,原訂金可保留六個月,擇他日入住。
<取消訂房>
l 住宿前15日取消訂房,訂金扣除匯費後全數退還
l 住宿前10日取消訂房,則可退還訂金80%。
l 住宿前8~10日取消訂房,則可退還訂金50%。
l 住宿前4~7日取消訂房,則可退還訂金30%。
l 住宿前1~3日取消訂房,則可退還訂金10%。
l 住宿當日取消訂房,則訂金不予退回。
l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颱風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住房訂金可保留半年。
l 春節期間不可取消訂房(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住房訂金可保留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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