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0924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民小學客家語語文競賽辦法
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民小學客家語語文競賽辦法
一、 依據:臺中市中和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計畫。
二、目的:
(一)強化本土語學習能力,落實生活化學習效果。
(二)培養學生客家語應用,學習本土語表達技巧。
三、活動時間:110年1月11日上午8:40(暫訂)。
四、地點:本校視聽室。
五、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六、活動項目:
(一)一、二、三年級:客家語朗讀比賽。
(二)四、五、六年級:客家語說故事比賽。
七、評審:校內及外聘客語老師。
八、獎勵方式:各班擇優異成績一名,頒給銀幣10枚。
九、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