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0924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民小學客家語語文競賽辦法

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民小學客家語語文競賽辦法

一、  依據:臺中市中和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計畫。

二、目的:

()強化本土語學習能力,落實生活化學習效果。

()培養學生客家語應用,學習本土語表達技巧。

三、活動時間:110111日上午840(暫訂)

四、地點:本校視聽室。

五、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六、活動項目:

()一、二、三年級:客家語朗讀比賽。

()四、五、六年級:客家語說故事比賽。

七、評審:校內及外聘客語老師。

八、獎勵方式:各班擇優異成績一名,頒給銀幣10枚。

九、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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