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10121若是車禍受了傷..汽機車強制險有理賠嗎??
(20081215原建 20181231新增)強制險除了不保本車駕駛人外,對於其他第三人,提供每人傷、殘、亡(含醫療20萬以內),最高合計僅170萬為限(2010年3月份起調高為180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於101年3月1日生效;死亡給付上限,從16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對車禍受害者保障更大
看護1200元/
「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性!
為什麼說大家的車險都買錯了呢?因為每位車主都太愛護自己的車子,深怕自己的車子有什麼毀損的情形,所以都只注重車體險的部分。反而第三人責任險幾乎都是買得不夠,要不然就是沒有買。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大家都太相信自己的開車技術了,認為自己不會發生車禍,也不會把對方撞得很嚴重;要不然就是汽車業務員沒有特別強調這一點。反而一直強調,萬一自己車子毀損,可透過車體險幫我們修車;如果車子被偷了,可以透過竊盜險賠一台車。
可是在最重要的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都不大強調。原因是為什麼?這跟我們人身保險是一樣的,就是第三人責任保險保費很低,相對的佣金也很低,這是完全扭曲保險精神的一種奇怪現象。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用最白話的說法:就是駕駛朋友在開車的時候如果有過失責任,不小心把受害者撞成「死亡、殘廢或是醫療」…等狀況時,且責任在於這個駕駛本身的話,保險公司就會協助加害人(駕駛人),賠償給受害人金錢上的補償。 為什麼會說這個險種是車險裡面最重要的,卻最被忽略的一塊?因為我們開車撞到的行人、機車駕駛…等等,大部分都是「肉包鐵」,一旦被汽車撞到的時候,撞擊力是非常的大。重則死亡、殘廢,輕則可能也需要一些必要的醫療,或是短暫的時間不能上班等等。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的第三人責任險如果額度買得不夠高,就沒有辦法合理的賠給對方,到時可能就要自掏腰包了。 一般人認為有了強制險就可以了,其實強制險它的額度是賠給對方一個人死亡、殘廢最高200萬元再加20萬的的醫療費用。
按照現今的社會氛圍來看,如果一個人真的不小心被撞成身故或殘廢,200萬是絕對不夠賠的。
自從強制險實施之後,受害者對這個求償的金額,也逐年的水漲船高。 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我們被別人撞成殘廢或身故,你覺得200萬夠嗎?相同的道理,如果今天受害者是被我們撞到,對方的家人會只認為200萬元的強制險理賠就夠了嗎?所以第三人責任險就是補強制險不足的部分。
大家認為第三人責任險,如果買到一個人1000萬的保障,保費會不會很貴?其實大概只要2000多元就可以了。2000多元的保費捨不得,卻寧願花2~10萬元的費用去買車體保險?就算今天車子被偷了或是被撞壞了,以一輛國民車來看的話,大概損失100萬。痛個3、5年就過去了。可是今天如果把一個人撞成殘廢或身故,那可能會是一輩子的痛。
目前法院上判決的依據,大概是以4大方向來做理賠的參考:(以30歲的受害者為例)
1、喪失工作的損失:如受害者年薪40萬元來計算,法院會計算他可勞動的時間到65歲。 40萬x35年(65-30=35),喪失工作的損失金額約1400萬元。
2、安養照顧費:可怕的是殘廢!因殘廢有時還要多一項照顧的費用。如果1個月3萬元的照顧費,計算到75歲。36萬x45年(75-30=45)大概需要1620萬元。
3、精神慰助費:這部分就依受害者的狀況而標準不一。 4、醫療費:實報實銷,受害者有健保身份時,這或許是花費最小的。
所以奉勸開車的朋友,甲式、乙式、丙式車體險、竊盜險,雖然重要,但是這些投保順序絕對不是排在第一優先。
第三人責任保險,低保費、高保障,保護受害者的生命尊嚴也保障我們自己的財產。 也許我們這一輩子,保險、理財都規劃得很好,也累積了一點小錢。某天開車不小心撞到一位朋友,那這一輩子所辛苦賺來的錢,瞬間就化為烏有了。
大家要重新檢視自己的保單,除了政府辦的強制險是一定要保的之外,最最最重要的就是第三人責任保險,至於其他的車體險(甲、乙、丙式)、竊盜險 … 絕對不是車險中最重要的選項。第三人責任保險是保護我們的財產,尊重且照顧被我們不小心撞到的受害者,這個保險它真的可以做到這點。
引用 http://168.motc.gov.tw/News_Content.aspx?n=ykP$IV7RO12xKedv!WxbWQ@@&s=jfawkU4Ho3l4A1l5BIGyZg@@
汽車停車遭遇追撞,是『推撞』
(很重要的常識) 也保護我們的朋友家人... 半年前的一個傍晚,一位朋友在建國高架橋上,因塞車而停下來,被後車『推撞』而撞上前車! 有找警察來處理,用了本篇的觀念,後來當場達成「和解,後車(只保強制險)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ㄛ!
常識
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 特別註明速度是--- 零
所 以這次被撞,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零,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肇責, 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我的車修了13萬,幸好先前有看過相關的文章,否則就虧大了。 其實,一般人對『追撞』、『推撞』這些名詞,都沒有接觸過,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車禍發生時,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 當然,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
日前,朋友發生車禍,他提供一個,「作筆錄時要特別注意ㄉ事情!他是在高速公路,被後方車輛『推撞』,結果損失慘重!他做筆錄時,寫說是被後方車輛『追撞』。 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ㄉ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因為他說這表示,你也沒有踩煞車,所以不理賠!
所以,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一定要寫說是,後方車輛『推撞』! 這樣,對方ㄉ保險公司,才會做賠償ㄉ動作… 記住喔!是『推撞』喔! 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開車出遊機會日增,相對的,發生連環車禍的事故,亦頻頻發生,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涉及到汽車險對{追撞}、『推撞』理賠 方式不同時,車主千萬記得,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製作現場圖、筆錄)並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車主應有之保險權益。 係指本車已煞住車,處於停止狀態,而被尾隨車輛「推撞,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
『推撞』理賠方式:
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皆由後車負責賠償。
何謂『追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追撞』說明: 係指各車皆為行進中,處於非停止狀態,因本車煞車不及而撞到前車,後車的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ㄉ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而中間的那輛車須賠償前部車被撞的損失。
何謂『推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推撞』說明:是『推撞』!(很重要的常識)記住!是『推撞』!
善用汽機車強制險
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
善用「強制險」== > 大多數不知道
執行自己的權益
昨天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 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整理一下: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
理賠步驟如下~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6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局備案
對不起,請注意本案「不是申請自己車子的強制險」,而是透過自己車子的強制險承保公司去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去申請理賠」,麻煩爾後對內容要弄清楚,因為關係到許多人的權益,不要造成誤導!而且從101,3,1起,死殘金額已經調整到NT$2,000,000了,資料已有更新,請大家告訴大家。
汽,機車保險怎麼保?怎麼賠?
另[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還有下列保障也都可以申請理賠呢 !
1.舉我朋友去年發生實例:
朋友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但是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該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聽完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很重要請特別特別注意!)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2.通常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而且去年政府也改相關規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3.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請您務必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4.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或被肇事者,能自己申請理賠,保住自己應有權利,才是智取
5.特別注意以下: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6.提醒您注意以下權益:
(1)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2)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3)第一份為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第二份收據影印本,則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7.另[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還有下列保障也都可以申請理賠呢 !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 採實支實付 );除此之外 ,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 坐計程車費用也可以喔 ) ,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 萬元 。 .................( 是不是不太公平 ?)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局備案。
有車開的人 一定要看 要知道的常識『推撞』
以下是一個發生在台灣的故事,Tiffany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常識,希望您也能將此故事介紹給身邊開車的朋友,讓她們多注意自己的權益,無論如何開車要小心,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半年前的一個傍晚,我在高架橋上因塞車而停下來,也被後車『推撞』而撞上前車!有找警察來處理,用了本篇的觀念,後來當場達成「和解」,後車(只保強制險)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
常識: 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 特別註明速度是『零』
我以前就有看過相關的 mail,所以這次被撞,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零』,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肇責,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我的車修了13萬,幸好先前有看過相關的文章,否則就虧大了。
其實,一般人對 『追撞』 、 『推撞』 這些名詞,都沒有接觸過,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車禍發生時,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當然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
▲▲ 日前,朋友發生車禍,他提供一個,「作筆錄」時要特別注意的事情!
他是在高速公路,被後方車輛『推撞』,結果損失慘重!他做筆錄時,寫說是被後方車輛『追撞』。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後推撞的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因為他說這表示,你也沒有踩煞車,所以不理賠!
所以,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一定要寫說是,後方車輛 『推撞』! 這樣,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會做賠償的動作請千萬記住!是 『推撞』!
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開車出遊機會日增,相對的,發生連環車禍的事故,亦頻頻發生,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涉及到汽車險對{追撞}、『推撞』理賠 方式不同時,車主千萬記得,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製作現場圖、筆錄)並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車主應有之保險權益。
▲▲▲ 何謂『推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推撞』說明:係指本車已煞住車,處於停止狀態,而被尾隨車輛「推撞」,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
『推撞』理賠方式: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皆由後車負責賠償。
▲▲▲ 何謂『追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追撞』說明:係!指各車皆為行進中,處於非停止狀態,因本車煞車不及而撞到前車,後車的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的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而中間的那輛車須賠償前部車被撞的損失。
只保汽機車強制險 行車高風險
最近電視上播放政府為宣導「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所做的廣告,內容強調汽、機車必須「保了再上」,才能保障行車的安全。看到這個宣導影片,一則以喜,一 則以憂!喜的是讓所有機動車輛用路人提高保險及危險意識,保護自己也保障他人;憂的是廣告內容可能會讓人誤以為只要投保了強制險,因為有「保了再上」,一 旦發生行車事故,便可由「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來處理,而忽略了自己對他人在法律上可能應負更重大的責任風險。
強制險除了不保本車駕駛人外,對於其他第三人,提供每人傷、殘、亡(含醫療20萬以內),最高合計僅170萬為限(2010年3月份起調高為180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於101年3月1日生效;死亡給付上限,從16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對車禍受害者保障更大), 其中並不包括對方的「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喪葬費用」、「遺族撫養費用」等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如果只保強制險便驅車上路,恐怕 會讓自己面臨非常高的風險,輕則幾拾萬的金錢損失,重則傾家蕩產,一生的努力毀於一旦!
幾年前,有一個開車族因駕車不慎,將一正值壯年的年輕爸爸撞成植物人,經法院判決須支付對方共780萬元的賠償金,扣除強制險賠付的150萬外,這個肇事 者仍須自行負擔630萬元的巨額賠款,最後因無力支付,竟然想不開帶著一家四口開車至郊區,在車上引廢氣自殺,全家走上黃泉,一個車禍造成兩個家庭的大悲 劇。
另有一高中老師,好不容易與相戀多年的女友論及婚嫁,並以100萬的頭期款買了一間新房,小倆口計劃著甜美的未來,令人稱羨。在一個陰雨的週末,老師開著 車於屏東鄉下的產業道路,因超車不慎,將一騎腳踏車的農夫撞落於路旁三公尺深的灌溉溝渠,該農夫最後在醫院因傷重無力回天而撒手人寰。同樣,經法院判決須 支付農夫家屬共550萬元的賠償金,扣除強制險賠付的150萬外,這個高中老師仍須自行負擔400萬元的賠償。
為了籌措400萬元的賠償金,老師不得已將新房轉手求現,又向學校同事召互助會並與親友借貸,好不容易才湊足400萬解決賠償金的問題。因為新房已轉手他人,又面臨龐大的債務,老師與女友已無心於婚嫁,最後的結局竟然是勞燕分飛,女友遠走他鄉各奔前程!
這兩個案例,受害者一個是植物人;一個是往生,剛好都符合強制險殘廢或死亡的賠付範圍,所以還有150萬可供合併計算,但是即便是合併計算,第一個案例讓人噓唏;第二個案例讓人惋惜。而如果沒有殘廢或死亡,是重傷及他人財產上的損失呢?我們再來看以下第三個案例。
有一個水泥師傅下班後騎機車回家,因工作勞頓精神不濟,不慎在路上將一騎腳踏車運動的騎士撞成重傷,經長達五個月的治療,該騎士日後仍須一段時日的照顧才 能恢復正常生活。經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最後雙方以59萬達成和解,其中9萬為醫療費用支出,由強制險來賠付;5萬為高級休閒腳踏車的重置價值;45萬為 騎腳踏車騎士「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的合理賠償。
上述除了9萬醫療費用支出外,其他50萬因不是殘廢也不是死亡,強制險是不包括的,5萬是「財物損失」、45萬是「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水泥師傅只好將多年來節衣縮食,在銀行僅有的50萬定存解約,解決賠償金的問題。
汽車第3人責任險 不可少
這三位駕駛人如果能事先加保第3人責任險,便可以補足風險的缺口,因為賠付的標的含蓋了強制險不包括的項目。以第一及第二個案例來看,加保第3人責任保額 每人600萬、財損50萬,1年的保費絕對比一個5,000元的慰問紅包還要便宜,
第一個案例:加保600萬加強制險的150萬,僅差30萬,肇事者當不 會走上絕路,受害者也不會落得求償無門;第二個案例則全額由保險公司代為支付,老師不用賣新房、不用標會,更不用四處借貸,不旦解決問題還能與未婚妻共創 未來。
第三個案例,水泥師傅的機車,如事先加保第3人責任保額每人200萬、財損10萬,1年的保費1,000元有找,50萬部份全額由保險公司代為支付,請問 還要心痛的去銀行解約50萬定存嗎?當然不用,只要6、7百元就能解決一整年在道路上的風險。如果你是這位水泥師傅,事後會不會為沒有加保而搥胸頓足呢!
台灣因地小人稠,每天都有幾百萬部的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導致車禍事件不斷的上演,也許我們本身很注意並遵守交通規則,但意外總是常常發生在「意料之 外」。對他人的責任可大可小,雖然不願意,但絕對不要在事情來時讓自己無法承擔,傷了別人也害了自己。看看你手上的車險保單,第3人責任保險買了沒?額度 夠嗎?如果還沒或額度不足,趕緊去找你的保險公司加保(隨時可以加退保),不要讓自己成為悲慘事件的主角!祝大家行車平安。
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
(2003/12/30)8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車強制責任險制度,再過一天就滿五年,身為標準「機車」(人很機車,車也是機車)一族的淡水河一號五年來從未肇事(因為五年都沒騎車了^^),最近收到網友轉寄信件「投保滿一年,沒出事保費可以打折」--真的嗎?那我是不是被坑了?
有關理賠所需的文件,理賠申請所需文件,最基本的只要三樣東西:
1. 警察所開立的交通事故證明。
2. 去醫院看醫生所繳費的收據(如果是用影印本,需加上醫院的院章)。
3. 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出險。
當然,準備文件的多寡與案情大小有關,在網路上查到以下13個證明文件項目,為求正確性,請您再度向相關產物保險公司確認已下所需準備文件是正確的。
1. 理賠申請書、
2. 行車執照、
3. 駕駛人執照、
4. 警方事故登記聯單、
5. 車主印章、
6. 申請人印章、
7. 合格醫生診斷書(有受傷時)、
8. 療養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有受傷時)、
9. 醫療費收據(有受傷時)、
10. 戶口名簿影本(有人員死亡時)、
11. 賠償金領款收據、
12. 死亡證明書(有人員死亡時)、
13. 除戶戶口名簿(有人員死亡時)
八個開車的好習慣,能讓你避免90%的車禍!
一、過路口時減速左右看
要養成過口子時,不管有沒有紅綠燈,也不管自己的行道是綠燈,都要左顧右盼(同時要減速)的習慣,觀察在橫道上的車輛情況,確認沒有車橫衝,才加速過口子(同時要注意電瓶車,因為目標小容易被忽略)。
二、急剎前看看後視鏡
要養成在口子上遇見紅燈減速時,從後視鏡觀察後面車輛情況的習慣,特別是在市外!因為總有些司機(特別是貨車司機)疲勞駕駛,打電話,沒有看見紅燈,所以當你減速時你要習慣性的抬頭看後視鏡有沒有車輛在你後面,減沒減速,並儘量不要與後面的貨車在一個道上,盡量在前面沒有車的道上(如後面有車不減速也好逃生)。我自己就捱過這樣的車禍,幸好後面是小車並速度不快,沒有傷人,但如果是貨車就下課了。要切記!
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要養成在市外開車,自己的車與前面的車要留夠距離的習慣,不管是自己道上或旁邊道上。在市外開車車速都有點快,特別是在高速上,前面一旦發生意外,也有處置的距離。還有經常會遇見前面旁道上的車不打燈突然變道,如有處置的距離也能從容應對。
四、拐彎減速要看清
要養成開車拐彎時(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有相交時)一定要減速再減速!觀察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情況的習慣,慢慢通過,這一點適合在市內和市外,主動避讓非機動車道的電瓶車和人行道的路人,在市內右轉彎時要禮讓橫道上的路人和電瓶車通過,確認不會有意外才慢慢通過。這一點對我有很深的教訓,差點造成大的車禍。
五、開車盡量走中間
要養成在市外開車走中間道(單邊有三條車道的情況)的習慣。
1、在沒有隔離帶時,走中間道能避免對面的車發生意外時有處置的時間,以免發生對撞(這是非常嚴的!)
2、在有隔離帶時,怕有人或車突然從隔離帶中衝出,一旦發生也有時間處置。還有在夜間走中間道也不會被對面的車燈射的眼前漆黑,根本看不見在路中央的人和車。
六、看不清就鳴笛減速
在山道上行車時,如遇急彎或視線不好時,要養成提早按喇叭並減速的習慣,因為現在的山村摩托車特多,開摩託的都是一些不要命的小伙,沒有安全意識,一旦發生事故,你真要倒霉了。
七、避免夜間開車
出外開車要養成盡量避免夜間開車的習慣,這點很重要,現在郊遊多了,不要等天黑才動身,要有計劃在天黑前動身,天黑正好到市區。不要耍了一天,晚上又聚餐喝酒後上路,旁邊還坐著呼呼大睡的人,這是大忌,慘禍就是這樣發生的。
八、開车别分神
要養成一旦動車外出(出市區)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因為你的車上坐的是你的家人或朋友,你要對他們的生命負責,他們的安全就在你的手上,你的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他們一生的痛苦。只有心系家人,把安全放在第一才能避免大事故的發生。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