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身家財產的大事 @ 精勤記帳士事務所-工商登記、會計、記帳、節稅、內控 回首頁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Ⅰ 國家記帳士考試及格
         
    (97)專普帳字第0000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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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賀!106年記帳士考試計錄取311人。

    申請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設立及變更登記,每件新臺幣1,0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自100年9月19日起應繳納登記費減徵二成(每件800元)

    記帳士名不正言不順-報稅代理有賴制度建立。

    內政部自97年3月1日起開辦自然人憑證展期服務,自然人憑證用戶憑證到期前60天(線上)至到期後三年內(臨櫃),可分別採線上及臨櫃展期方式辦理。

    想運用政府各項補助計畫之企業,請參閱本所部落格最愛連結-政府之補助計畫

    想申請青年創業貸款之企業,請參閱本所部落格最愛連結-青年創業貸款
    或參閱本所部落格\融資貸款\青年創業貸款。

    攸關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身家財產的大事,後續發展請密切注意。



    [客戶專區]
    100年1月1日起,營業人使用之收銀機應具備合計、日計及月計等列表性能,並應保存每部收銀機銷售金額日報表及月報表

    逾期繳稅-超商、ATM、刷卡都行,為使民眾更輕鬆便利繳納稅款,財部因此決定,自99年4月1日起,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

    除採信用卡方式者外,繳稅99年起免手續費。



    >>證交稅條例修正案,自106年1月1日起,賡續暫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以及債券ETF的證券交易稅,期限到115年12月31日止,為期7年。

    >>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者,應繳納審查費3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者,自99年8月26日起應繳納審查費降為150元

    >>98年10月29日起債��人需�稅捐機關查調債務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時,應支付的查調費將自500元降為250元

    >>申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自98年7月1日起以網路傳�方式申請者,應繳納預查�查費降為150元

    >>好消息!自98年3月1日起,符合條件之營業人(不論是否為中古車商)所購入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於銷售當期也可於取得進項稅額內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記帳節稅2-如何選擇優質記帳士事務所及本所帳務處理服務內容
  • 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營利事業應注意事項
  •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近親之財產已出售者,仍須合併申報遺產稅
  • 網路交易應依交易態樣開立發票
  • 外銷菸酒未依限申請銷案應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 線上聲明訴願e指通,備齊理由文件更從容
  • 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私設巷道課稅及抵繳遺產稅規定大不同
  • 營業人以購買供銷售的貨物作為中秋節禮品餽贈員工或交際應酬使用,應注意開立統一發票之相關規定
  • 個人買入預售屋,於成屋交屋後出售,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 個人CFC制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 土地所有權人當年9月22日前提出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申請,當年即可適用
  • 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收受補助款,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職工福利超限只要轉列其他費用就好嗎
  •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注意投資成本變動情形,避免重複列報
  • 本所誠徵記帳員/會計二名
  • 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3大迷思
  • 由受贈人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 行政院發布延長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免徵貨物稅措施至116年11月23日
  • 修正「稅籍登記規則」等法規,規範網路銷售營業人應公示稅籍暨保存交易紀錄及登記新制輔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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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2251758攸關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身家財產的大事

    破產法修正-會計師抗議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司法院提出的破產法修正草案新增條文,對於查核或簽證財報的會計師責任過重,會計師界大呼不公。司法院預計在2月9日針對破產法修正草案舉辦公聽會,會計師公會將與會表達抗議。

    根據破產法修正草案新增的第121條規定,會計師在執行業務時,若對於財務報告的查核或簽證有虛偽不實的情形,遇到公司或非法人團體破產時,法院得依管理人債權人聲請,不必經過訴訟過程,直接以裁定的方式要求會計師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司法院認為,為了避免會計師執行職務,對於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財務報告的查核或簽證不實,影響公司股東及社會投資大眾的權益,這次修法案才會增定法院得依破產管理人債權人的聲請,或依法院職權以裁定方式確定應賠償的金額,目的就是迅速追究會計師對於破產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重批破產法第121條,認為若不經訴訟就可以查封會計師的財產,就像「有人家遭小偷,警察抓不到小偷,就可以查封警察的財產」,若此法條真的通過,她憂心台灣的會計系可以直接關門,「因為沒人敢再當會計師」。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認為,此項法令規定過於嚴苛,就算要追究會計師責任,法條對於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應該更具體,在規範這麼空泛的情況下,將會影響會計師的執業權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黃樹傑也說,因為財報不實就可以查封會計師財產,如此嚴苛的規定,是全世界破產法都沒見過的。

    【2010/02/04 經濟日報】

    99.02.06司法院「破產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新聞稿

    99.02.09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司法院公聽會意見書

    債清法修正案-會計師大反彈


       司法院草擬債清法修正草案,擬增訂條文規範會計查核人員損害賠償責任,相關從業公會代表表達強烈反對,表示工作權、訴訟權、財產權受侵犯。圖為2007年記帳士赴立院陳情,要求修法正名。圖/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司法院草擬「債務清理法修正草案」,擬增訂條文對於會計查核人員損害賠償責任加以規範,不過,包括會計師稅務記帳士記帳報稅業等公會代表,昨天一致建請司法院「不要訂這條規定」、「直接刪除草案此項規定」,表達強烈反對意見。

    司法院昨天下午舉辦「債務清理法(破產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針對國人關注的「債務清理程序法人董事、監察人責任」、「會計查核人員損害賠償責任」、「關於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規範」,以及「關於公司重整制度是否宜併入破產法」4大議題進行討論。

    包括會計師公會聯合會記帳士全聯會記帳報稅協會學者專家,共約200人與會,會中炮聲連連,一面倒的反對在債務清理法中將「非」屬於破產事件中「債務人」的會計查核人員「空降」到草案裡面,並課與公司負責人相同的損害賠償責任。

    會計師公會等業界一致建請司法院,刪除對會計查核人員加強損賠責任的規範。這項業界所稱全球獨一無二的規範,司法院債清法研修委員會是將條文增訂在第121條第6項

    該條文規定,會計師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的人,執行業務有虛偽不實其他違法情事,對債務人依法應負損賠責任者,在該債務人受破產時,準用前5項規定。

    業界指出,包括證交法商業會計法民法會計師法記帳士法等相關法令,已有對會計師的刑事、民事及行政等責任作相當的規範,債清法似不必再針對會計記帳查核等從業人員另做「特別」的規定。

    何況,會計從業人員並非公司經營者,並非債清法第3條所規範該負責的人,債清法增訂此一條文,有侵犯會計等從業人員的工作權、訴訟權及財產權。

    會計師公會法律顧問林繼恆並指出,司法院在立法說明中引用美國恩隆等案會計師不實簽證情事,但簽證恩隆公司的安德信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經美國法院終局確定判決無罪。因此,他建議司法院對草案第121條創新立法的必要性與妥適性,審慎考量。

    主持會議的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表示,該草案目前尚未定案,司法院廣納各界意見,希望訂出更符合各行各業所需、所用,更完備、更有效率的債務清理制度,這應該是大家所衷心期盼的。

    2010-02-10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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