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01903不敗腎、更持久?:避開這些日子....如果愛護妳自己的男人 ~~

大家都會有想要看x片娛樂的時候...

也都會有想要和男朋友、女朋友happy、happy一下的時候...

想要自己照顧自己腎臟的...

想要被中醫把脈看不出自己腎虧的...

除了吃藥運動以外最快速的方法的...


以下註明的日期不是神明生日就是大兇日,

請儘量不要和人亂來或是自己diy..

打個比方來說,就是避開這些日子會玩的比較盡興,

隔天男生也比較不會累...

據說在這些日子炒飯之類的話,

不但很損身體、也很傷腎喔

請幫忙推推吧!

讓你的男女朋友都可以注意一下,

愛她、愛他就是照顧他的身體。

忍一下,可以更常常久久喔~~~




請注意:

日子都是"農曆"喔~~~~











































按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

每月尚有六七日毫無忌犯之日。

若論保身之士,每月本屬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

而且寡慾者必多男,後嗣身體亦必強固。


彼少年新娶,往往縱慾戕身。

使百年好合,一時喪淨盡深可悲也。

則何如謹守戒期、保身立命,使後日有偕老齊眉之樂、子孫眾多之慶。

何快如之。


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廣嗣說:古者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欲其陰陽完足。

故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壽、後世不能遵。


男未滿十,女未滿十四,早通世故。

則五臟有不滿之處。

後來有奇怪之病,是以生多不育、民多夭亡。


總因未知為人父母之道。

此道關係不小..卻是為父者不便教子、為師者不便傳弟。

後來始,悔之晚矣,特以粗淺之言,欲使後生都曉。

凡女子十四歲後。經水每月一來。三日方止。

總以三十日來一次為正。若二十幾日便來。

或三十幾日方來。便為經水不調。

多難得子。故須服藥。先調女經。

經調然後夫婦相合。須待經血三日已淨之後。方可行之。


袁了凡云。凡婦人行經將盡。只有一日絪縕之候。

謂春意動也。但含羞不肯言。

為丈夫者。平日密告之。令其至此自言。可以一舉而得。


張景岳云。男女交姤成胎者。精血還是後天有形之物。

而一點先天無形之氣到。然後成孕。男子先天之氣勝。多生男。

女子先天之氣勝。多生女。正在兩氣齊到。適逢其會處分也。

但女子非情動之極不易到。到則子宮必開。吸而受孕矣。

但恐男子精薄不能成胎。施於無用耳。


故上等者保精數月纔一行。古云。寡慾多生子是也。

中等者待女子經淨之後則行。或月明朗無風雨之夜亦可。

平常之日。不近女身。或另一房。另一床。另一被。

不唯生子易成。自己身體亦保。若下等者不論時日。

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成內傷。又有下而又下者。

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如此亡命之徒。必定精如水薄。

不久得暴病而死。凡朔望先夜。不可行。

五更半夜。身中陽氣初生。一次當百次。

不可行。身有小病。不可行。

醉飽之後。坐船走路。二三日內不可行。

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

神前柩後。持齋祭祀。日月燈燭光照。不可行。

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每月二十八日。不可行。

且男女交姤。與夢遺之後。

三五日內。莫下冷水。不可沾一切冷飯食。

不可吃涼藥。如必要服藥之病。寧可對醫明言。

猶之孕婦。不可全靠勘脈。庶不誤事。

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

若犯之。必有厥陰之證。

男縮陽。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

雖參附不救。女子行經體虛者。禁忌亦同。

又如小產。大半由夫婦不謹。三五月內明產。

人得而知。一月半月內暗產。人多不知。

蓋一月屬肝。肝主疏泄。夫婦不謹。常有前半月受胎。

後半月已墮而不知者。甚有屢孕屢墮。肝脈屢傷。

途至終身不孕者有之。凡婦人受胎後。謹戒不犯。

百不失一。況子在腹中。賴母經血保養。

交姤一次。胎元便損一次。倖得生下。病患必多。

痘證必險。多難養成。世之愛子者。多方隄防保全。

至十六七歲。根本不傷。一生少病。

那知在母腹中。早已受此傷慘。出世不得成人。

是誰之過。豈不痛哉。有用丸散入宮而種子。

豈精血中更容渣滓混合乎。

古語云。種子而生子。斷筋穿骨死。

甚言種未必生。生未必育。徒造孽也。是皆為父母之道。

昔者樂與人言。今老矣。不能遍及。作此以代口傳。

世人各知自愛。以愛其子可也。


◎孫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

乃氣血團結之身。人於色慾不能自節。

初謂無礙。偶爾任情。既而日損月傷。精髓虧。氣血敗。

而身死矣。蓋人之氣血。行於六經。一日行一經。

六日而週六經。故外感之最輕者。必以七日經盡而汗解。

蓋氣血一週也。人當慾事濃時。無不心跳自汗。身熱神迷。

蓋因骨節豁開。筋脈離脫。精髓既洩。一經之氣血即傷。一經既傷。

必待七日氣血仍週至此經之日。方能復元。

易云。七日來復。即休養七日之義。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洩。

經氣不能復元。一傷再傷。以致外感內虧。百病俱起。

人皆歸咎時氣。指為適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來者漸矣。由於未能謹守七日來復之義也。

今立限制。以為節慾保身之本。

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

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

則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歲時。則天癸已絕。

不能發生。急宜斷色慾。絕房事。固精髓。

以清潔閉藏為本。萬不可走洩矣。

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

若冬夏兩季。一則火令極熱。發洩無餘。

一則水令極寒。閉藏極密。

即少年時。亦以斷慾為主。否則二十歲時。

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日一次。

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日一次。

至五十歲時。血氣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

冬令則宜謹守不洩。蓋天地與人之氣。冬令閉藏至密。

專為來春發生之本。尤重於夏令十倍也。依此者。

可卻病延年。違此者。必多病促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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