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什麼都可以賣?賣主小心挨罰!台北縣永和市畢姓市民在網路販賣寵物犬,縣府農業局查出他並未申請寵物業營業登記許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五萬元。
農業局表示,在網路上進行寵物交易,須附上經營動物飼養、買賣的營業許可證字號,否則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款,若根本未申請營業許可就進行寵物買賣,則處五萬至廿五萬元罰款。
過去農業局在網路發現多起疑似買賣寵物案,但當事人往往辯稱無意買賣、只是提供認養,由於查無買賣實據,未曾開罰,這次畢姓市民在網路上清楚標示那幾隻「已售出」,無從狡賴,成為首宗開罰案例。
農業局上個月在無名小站、飛格寵物家族網站,發現畢姓市民貼上雪納瑞提供配種、以及數隻有「日本泰迪熊」之稱的深咖啡色貴賓狗待售的相片、文章,並以帥哥、辣妹分別為幼犬編號,另在網站上留下手機號碼,讓有意購買者與他連絡。
官員檢視廣告內容,發現其中數隻貴賓幼犬的相片,註明「已售出」,認為構成買賣事實,而且網站上未註明營業許可字號,因此約談畢姓市民說明確認後,開罰五萬元。
畢姓業者對挨罰大呼「倒楣」,強調他因住在公寓四樓,才未申請許可證,不知道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