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神律法的三個用處 講員:翁玉華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五:17-20
思想:
馬丁路德說:「若不是因為律法,我就不能知道自己需要福
音。」上帝呼召摩西上西乃山,頒佈律法給以色列民。
(出19章)頒佈者是神自己,摩西是信差,對象是以色列百
姓。
究竟律法有什麼功用?
大綱:
一、 當成約束,避免人彼此傷害
二、 當成一面鏡子,讓人可以看清自己
三、 指出那將來的彌賽亞救主,要賜人永生
結論:
保羅的見證(羅3:21;羅5:20~6:1;腓3:4-6;腓3:8-9)
經文:
馬太福音5章17-20節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
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
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
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
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
能進天國。」
羅馬書3章21節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
證:
羅馬書5章20~6章1節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
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
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腓立比書3章4-6節
4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
以靠著了。
5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
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
摘的。
腓立比書3章8-9節
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
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
督;
9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
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