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奇文學研究》期刊徵稿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交流道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台文所秀圖機
  • allowtransparency="true">
  • 關鍵字
    1. 沒有新回應!
  • Re:[10月13日(星期六)演講:2008年的...],By 國北教大台灣文化所96級 於2007-10-09
    Re:[acura tl racing vide...],By acura tl racing videos 於2007-08-01
    Re:[peg perego car seat ...],By peg perego car seat height limit 於2007-08-01






  • 如何使用RSS
    Powered by Xuite
  • 累積 | 今日
    loading......
  • 2008-12-03 18:17 《幻奇文學研究》期刊徵稿
    平均分數:0 顆星    投票人數:0
    我要評分:

    《幻奇文學研究》為一匿名審查的學術性期刊,旨在促進深度了解幻奇文學發展的歷史,以經典及創作現象為主要課題,重新審視「古典」與「現代」的關聯,並用「東西方世界」之整體觀點來研究幻奇文學的詩學內涵及文化現象。
    本期刊同時與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院「怪異與幻奇美學研究團隊」創立的《奧特蘭托:幻奇文學暨藝術研究》期刊合作,同步介紹法國現行的專刊主題與書評。
    《幻奇文學研究》發表園地全面公開,竭誠歡迎海內外各界人士賜稿。
    本期徵稿截止日期為2009年5月31日,預計2009年10月出刊。有關稿約與說明,詳見附檔。


    期刊主編:
    王國良(國立台北大學古典文獻所教授)
    陳鏡羽(幻奇文學暨新修辭研究室主持人、國立東華大學英美系教授)
     
    來稿請將文稿(紙本或含有電子檔案之磁片)郵寄至: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
    幻奇文學暨新修辭研究室
    《幻奇文學研究》編輯委員會
    或將文稿之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
                  fantastic@mail.ndhu.edu.tw

     

    《幻奇文學研究》稿約 

        十九世紀的歐洲,現代幻奇文學*隨著哥德式小說揭開「反理性復興」的序幕。其創作主要啟發自浪漫主義,而古典與中世紀豐富的神話、傳說、民間故事與童話則扮演浪漫主義幻奇文學創作的決定性角色。德國作家歌德、霍夫曼、格林兄弟,法國作家諾迪耶、梅里美、莫泊桑,或英國作家渥普、史考特、柯洛瑞茲等,他們的幻奇作品都是詩學化的神話再創造。十九世紀的考古風潮,更帶動這個時代的學者、科學家、作家對於神話學的興趣。早期由於語文學家對神話學的興趣和投入研究,進而發展出比較神話學,並成為比較文學的先鋒,幻奇文學、比較神話學與比較文學兩百年來更形緊密相連。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幻奇文學與神話向來互為文體,並且有悠久的歷史,在中國最早被稱名為志怪,在當代稱為神怪文學,然而卻因為語言的隔閡與文化的認知侷限,西方學者常誤以為中國神怪文學即是民間(口傳)文學。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生物考古學蓬勃發展,全球中、西讀者共同欣賞《魔戒》、《哈利波特》、亞洲(尤其是日本)恐怖電影,幻奇文學與恐怖電影在文藝市場享有龐大的佔有率,科學和文學幻想結合的科幻小說漸形重要的地位,原始神話與神話想像對於分析心理學、人類學與想像詩學研究展現關鍵性影響。近年來在歐洲的科學家,對神話語言與想像懷有更多信心與科學式幻想,尤甚於人文學者。科學家因為理性與科學實驗,瞭解人類已知的有限與未知的可能,而人文學者卻常因理性與科學方法預設了未知的非真實性。我們認真看待此幻奇、神話的創作與現象,以學術專業的角度與方法,深入研究其內向文本藝術性與外向脈絡性,因此創辦《幻奇文學研究》,希望藉之以號召志同道合的專家學者,共創學術榮景。 

      一、《幻奇文學研究》(以下簡稱本刊)為純學術性刊物,旨在促進深度了解幻奇文學發展的歷史,以經典及創作現象為主要課題,重新省思「古典」與「現代」的關聯性,並以「東西方世界」之整體性觀點來研究幻奇文學之詩學內涵及文化現象。

      二、本刊為年刊,發表園地全面公開,竭誠歡迎海內外各界人士賜稿。

      三、本刊與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院「怪異與幻奇美學研究團隊創立的《奧特蘭托:幻奇文學暨藝術研究》期刊合作,定期選譯此刊物自創刊號(1991)以來的法語論文,並且同步介紹現行的專刊主題與書評。

      四、本刊所登載以研究性論文為主,兼及研究討論、述評、書評及其他相關之論述。期刊主要以中文稿為主,如有特殊需求,則考慮英、日文稿。來稿應依本刊〈撰稿格式〉寫作:中、日文論文文稿以一萬到二萬字為原則,英文論文文稿以十五頁到四十頁(兩倍行高或隔行打字)為原則;譯稿以學術名著為限,並須附考釋、註解及分析討論;其他各類文稿,中、日文以一萬字為限,英文以十五頁為限(以上均含註腳、註解、參考文獻及空白字元)。

      五、文稿內容以臺灣資訊工業策進會大五碼(Big-5)或統一碼(Unicode)繁體漢字集為準:簡體中文請自行轉換字碼;日文請以統一碼表示;如遇電腦缺字,請參考中文全字庫(www.cns11643.gov.tw),依國家標準中文交換碼(CNS11643)造字(或附造字檔)。

      六、來稿務必包含中英文之題名、摘要(三百字以內)及關鍵詞(七個以內)並附真實姓名、簡介(現職服務機構及完整職銜)、及聯絡方式(地址、電話、傳真與電子郵件)。

      七、本刊設編輯委員會,處理集稿、審稿、編印及其他出版相關事宜。來稿一律由本刊編輯委員會進行初審(形式審查),再送交學者專家進行複審(實質審查);複審完畢後,更由編輯委員會逐一討論是否採用。

      八、請勿一稿兩投。來稿若曾以其他語文或不同之形式發表,應取得相關授權同意,並予以註明。文稿若涉第三人著作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自行取得相關授權同意;若有抄襲、剽竊、或重製等侵權行為,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作者負擔,與本刊無關。

      九、來稿未獲審查通過者,恕不退還。通過者,將於本刊及附設之電子版登載全文;來稿刊出後,一律贈送作者該期二本與往後兩期各一本。

      十、關於已登出之文稿,稿件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本刊則享有著作財產權;日後除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集結出版外,任何目的及任何形式之重製、轉載或翻譯,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始得為之。

      十一、來稿請將文稿(紙本或含有電子檔案之磁片)郵寄至: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

                 幻奇文學暨新修辭研究室

                《幻奇文學研究》編輯委員會 

      或將文稿之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 

                  fantastic@mail.ndhu.edu.tw 

    * 幻奇文學為fantastic literature、Phantastischen Literatur、littérature fantastique的中文翻譯,是比較文學文類研究的主題之一。「幻奇」一詞出處自中國文學理論學者方正耀,所著《中國小說批評史略》,亦參照當代華語文學學者延引西洋文學批評理論,常用的「幻奇美學」或「幻奇式小說」等詞。再則,以翻譯語音的一致性,將「fantastic」譯為「幻奇」似乎較「奇幻」適當。而國內出版社使用「奇幻」一詞,翻譯自「fantasy」,根據西洋文學研究,「fantasy」指的是《魔戒》、《納尼亞傳奇》、《哈利波特》等次文類的小說,而科幻(science-fiction)、恐怖小說(horror fiction)或魔幻寫實(magical realism)小說則屬於其他次文類。所以在音義雙重考量的翻譯和有別於時下對奇幻小說(fantasy)的次文類的侷限,遂引用英國作家G. K. Chesterton同時也是托爾金的仙境故事與敘事詩學的啟蒙者,所定義的fantastic literature,並中譯為幻奇文學。更言之,幻奇文學fantastic literature的定義是以超自然、怪異為修辭主體的敘事文學,其中包括奇幻小說、科幻、中國神怪文學(含當代武俠奇幻)、恐怖小說、魔幻寫實小說等;而幻奇文學史的研究範圍則包含自古至當代二十一世紀的幻奇敘事文學等。 
     

    《幻奇文學研究》撰稿格式

    壹、內文 

      一、文稿一律以橫式書寫。內文字型,中文以「新細明體」、「標楷體」(引文)為準,日文以「MS Mincho」為準,英(西)文以「Times New Roman

        為準。

      二、文稿請按「題名」、「作者/譯者」(附簡介)、「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節次標題」(壹、貳、参……)、「段落標題」(一、二、三……)、「內文」、「條目」(1、2、3……)、「圖片/表格」、「圖說」、「引用書目」、「參考文獻」之順序撰寫。

      三、英文文稿一律使用半形標點符號,請依照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the essential guide for writers, editors, and publisher (15th ed.,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3) 「人文學科格式」(Humanities Style)撰寫。

      四、中文文稿一律使用全形標點符號:句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單引號(「 」)、雙引號(『 』)、夾注號(( )、──)、問號(?)、驚嘆號(!)、破折號(─)、刪節號(……)、音界號(‧)、書名號(《 》)、篇名號(〈 〉)等;破折號與刪節號一律佔兩格全形字元,其餘標點符號均佔一格;若書名與篇名連用時,可省略篇名號,如:《史記•游俠列傳》。

      五、中文文稿標示中、日文書籍、期刊或報章雜誌之名稱時,請加書名號(《 》表示;日文文稿標示中、日文書籍、期刊或報章雜誌之名稱時,請加雙引號(『 』)表示;英文文稿標示英(西)文書籍、期刊或報章雜誌之名稱時,請以斜體表示。

      六、中文文稿標示中、日文書籍篇章、期刊論文、學位論文、研討會論文、新聞報導、專欄散文、讀者投書等之名稱時,請加篇名號(〈 〉)表示;日文文稿標示中、日文書籍篇章、期刊論文、學位論文、研討會論文、新聞報導、專欄散文、讀者投書等之名稱時,請加單引號(「 」)表示;英文文稿標示英(西)文書籍篇章、期刊論文、學位論文、研討會論文、新聞報導、專欄散文、讀者投書等之名稱時,請加半形引號( "  " 、 '  ' )表示。

      七、中文文稿內文段落首行縮排兩格全形字元;日文文稿內文段落首行縮排一格全形字元;英文文稿內文段落首行縮排四格半形字元。

      八、內文引用文句時,請以引號標示(優先使用單引號);句尾符號請標於下引號之內;引用段落時,不必加引號,一律隔行抬頭,並左右縮排三格全形字元;引用文字,中、日文文稿以「同級數標楷體」字型表示,英文文稿以「縮一級Times New Roman」字型表示。

      九、文稿一律使用每頁下緣之註腳;註號一律置於標點符號之後;註腳參照一律使用半形上標之阿拉伯數字,如:註23

      十、內文所提及之年份,請以漢字數字表示,並以阿拉伯數字註明西曆紀年,如:一五三三年(1533);內文中的中日韓帝王或年號,請一律使用漢字數字書寫,如:漢元帝初元三年(46BC)、唐代宗大曆(766-779)年間;干支紀年請註明西曆紀年。

      十一、翻譯人名第一次提及時,請附原名;中、日、韓文譯音,請參考學術慣例、臺灣教育部《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或中國大陸《漢語拼音方案》。

      十二、內文如需使用圖、表、照片,須註明資料來源或出處,並加以編號;表格名稱列於表格上方,表格註解列於表格下方;圖片名稱、圖片註解均列於圖片下方。圖片或照片之電子檔案,請以灰階之JPG或GIF檔案格式儲存。

    十三、文末應另列引用書目。

    釦子 / Xuite日誌 / 回應(0) / 引用(0) / 好文轉寄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