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high的人
網友隨便亂說話,要被告才知道怕,趕快道歉。
真的是咎由自取。
以為躲在螢幕後面就可以亂說話,傻阿。
還有人像郭冠英一樣,說這是言論自由。言論自由被這樣無限上綱。
不管什麼自由都有他的限制,不能妨礙他人。
什麼都言論自由 那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310條誹謗罪是假的嗎?
恐嚇、教唆也都沒關係?
要不要乾脆在廣場演講,召集群眾推翻中華民國。
用你的腦袋想一想好嗎 傻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