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自即日起至8月14日止,受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住宅補助。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可辦理。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申請:
(一)申請租金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年滿20歲。
2.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1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3.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 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低於特定之金額;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二)申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年滿20歲。
2.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3.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 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2)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 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低於附件三之金額;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三)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年滿20歲。
2.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3.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僅持有一戶使用執照逾10年之老舊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 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須僅持有1戶住宅。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低於特定金額;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申請書取得方式:
(一)從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
(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
更多詳情請見: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638&Itemid=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