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0 00:27 2008北京奧運射箭參賽資格分配辦法
2008北京奧運射箭參賽資格分配辦法
撰文 廖柏雁
| 男子組 | 女子組 |
項目 | 個人 | 個人 |
團體 | 團體 | |
名額 | 64人 | 64人 |
總計128人 | ||
一、各國家(地區)奧委會最多人數:各國家(或地區)奧委會每個性別最多可以報名1個由3名運動員組成的隊伍參加團體比賽和3個運動員參加個人比賽(參加團體賽和個人賽應為相同之運動員)
二、 資格分配:資格分配給各國家(或地區)奧委會,由各國家(或地區)奧委會選派符合資格的運動員參賽。
三、 資格情況
資格賽 | 資格 | 總計 |
2007年世界射箭錦標賽 | 團體賽中排名前8的奧委會各獲3個個人資格(8個奧委會x3名運動員=24) 個人比賽排名前16的非上述奧委會的運動員獲得1個資格(16名運動員) | 40 |
洲際資格賽 | 歐洲、亞洲和美洲洲際資格賽排名前3的運動員、非洲和大洋洲洲際資格賽排名前2的運動員各獲得1個資格(每個奧委會最多2個資格) | 13 |
主辦國 | 主辦國自動獲得每個性別3個資格參加個人賽及團體賽,前提條件是主辦國至少報男女各3名運動員參加2007年世界射箭錦標賽 | 3 |
最終世界資格賽 | 在資格賽最後階段將舉辦一場對所有在其他比賽中沒有獲得資格的國家開放的專門資格賽,排名前5的運動員最多可獲得1個資格(每個奧委會、每個性別) | 5 |
三方委員會邀請 | 三方委員會將分配每個性別3個邀請名額給已獲得最低資格成績的運動員 | 3 |
總計 | 男子 女子 | 64 64 |
參考資料 北京奧運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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