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0 01:48 病毒式行銷的擴散法則

【縱橫網路】病毒式行銷的擴散法則
工商時報/經營知識 劉一賜
2004/11/1
想要網友自動幫企業轉寄行銷郵件,就要充分掌握加、減、乘、除四大法則

電子郵件行銷(Email Marketing)除了成本低廉的優點之外,更大的好處是能夠發揮「病毒式行銷」(Viral Marketing)的威力,利用網友「好康道相報」的心理,輕鬆按個轉寄鍵,就化身為廣告主的行銷助理,一傳十、十傳百,甚至能夠接觸到原本公司行銷範圍之外的潛在消費者,不少嚐過病毒式行銷甜頭的公司因而津津樂道。

但是,發了行銷電子郵件就自然會有網友幫你轉寄嗎?抱持這樣的想法可能太過一廂情願,行銷人員不妨以以下「加減乘除」4大法寶仔細檢視公司的行銷郵件,能否達到病毒式行銷的理想:

1.「加」註歡迎轉寄字樣

不論是否被定義為垃圾郵件,鮮少有公司在eDM上提醒網友轉寄( Call to Forward)。

想想網路上一些傳佈經年的謠言信件,信件主旨常常就是「請幫忙轉寄出去好不好?」,甚至有的還說:「要快!」,標準符合病毒式行銷的基本要素,不妨學學!

除非貴公司的產品或服務鎖定特定族群,信件是發給個別客戶的,而且就是不希望收信者轉信,那就另當別論。

2.「減」少個人化郵件色彩

網路行銷由於極易運用客戶和潛在消費者資料庫進行資料庫行銷( Database Marketing),因此很容易發出「個人化」(Personalize d)的信件,最常見的作法,就是信件開頭加上對收信人的稱呼,如「××小姐(先生)您好」之類,許多行銷專家也不斷強調個人化郵件是企業的行銷利器,甚至有人進一步大力鼓吹根據消費者行為模式為依歸的「行為式行銷」(Behavior Marketing)。

不過,在各式詐騙案推陳出新、消費者個人資料外洩疑雲滿天的時期,接到抬頭清清楚楚寫著自己名字的郵件,多數人可能都會不由得心頭一緊,所以使用行為設定目標族群(Behavior Targeting)的「行為式行銷」的優勢,要寄出個人化的電子郵件之前,請務必三思:公司蒐集客戶個人資料的用意?公司寄送個人化電子郵件的成本效益?最重要的是,公司的行銷信件真的不想讓收信人之外的第三者看到嗎?

3.「乘」機進駐通訊錄

幾乎每個人都感受到垃圾郵件的囂張,網路巨頭包括美國線上、微軟等也都絞盡腦汁試圖阻擋垃圾大軍,只是尚未見成效;許多郵件軟體、信箱提供者也紛紛推出過濾機制,只是常有誤判。

行銷電子郵件很可能被極不人性化的垃圾郵件過濾軟體誤殺,釜底抽薪的計策是:想辦法成為收信網友通訊錄中的一員!請網友把貴公司發信的信箱加到通訊錄(Address Book),下次你的信件被判為垃圾郵件的機會就降到最低。

4.「除」去版權所有宣告

版權問題可能是所有企業最大的迷思,企業發出的行銷電子郵件可以概分為2類:一是定期發行的新聞信(Newsletter,俗稱電子報) ,另一種是以行銷或業務為出發點的電子郵件,也稱作直銷電子郵件 (e-DM)。不論是哪一種,大家似乎都會在信末加上一句「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寄、轉貼或節錄」之類的字樣。

多數的新聞信都是幾個標題加上部份內文,然後連結到自己的網站,越多人轉寄,對企業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一傳十、十傳百,這也正是病毒式行銷迷人之處,為什麼要在電子郵件上加註無聊的版權聲明,來嚇阻試圖要幫你達到行銷目的的網友?

退一步海闊天空!放棄一些無謂的權利,運用病毒式行銷會更得心應手!

(作者為武陵客數位顧問公司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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