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全國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遵照政府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配合體育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雲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體育會柔道委員會、雲林縣柔道發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雲林縣立體育場、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科技大學。
六、比賽日期:
七、比賽地點:雲林縣立體育館(斗六市大學路三段600號)。
八、比賽分組:
()團體組:每隊七人(正選五人,候補二人)。
| 1.社會男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 9.大專男子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2.社會女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 10.大專女子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
3.社會男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11.高中男生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 |
4.社會女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12.高中女生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 |
5.大專男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 13.國中男生組(限體重)。 | |
6.大專女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 14.國中女生組(限體重)。 | |
7.大專男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15.國小男生組(限體重)。 | |
8.大專女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 16.國小女生組(限體重)。 |
※大專男、女甲組,限體育科系及單獨招生柔道專長院校,大專男、女乙組,限一般院校報名參賽。
()個人組:
| 1.社會男女甲、乙組。 | 4.國中男、女生A、B組。(B組限國一生) |
2.大專男女甲、乙、丙組。 | 5.國小男、女生A、B組。 | |
3.高中男、女生組。 | 5.(國小B組限四年級以下) |
※大專男、女丙組參加隊(人)數未達三隊(人)時,則併入社會男女甲、乙組賽程。
九、比賽分級:
()社會男子甲、乙組依體重分七級:(甲組:上段者;乙組:未上段者)
| 1.第一級:60公斤以下 | 5.第五級:81.1~90公斤 |
2.第二級:60.1~66公斤 | 6.第六級:90.1~100公斤 | |
3.第三級:6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