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永遠有很多正妹走來走去,彷彿在說:來把我!來把我!…而我們這些豬頭就會想,暗,如果真的把到了那可真的是爽到爆啊啊啊啊!
但是,我現在可以活生生(感謝老天,我還活著)告訴你:要是你連那些正妹的一根寒毛都碰不到──你才是八輩子修來的福!因為,我碰到了,而且,不只碰到,還「大碰特碰」,碰得我鼻青臉腫。
我遇上的那個正妹,她真的很正,看過的人不是眼睛發直,就是別的地方發直。基本上,她長得很像范曉萱,清純中帶著一股子騷,人不高,但腿可真啵兒漂亮。至於胸部呢,就比較像萱萱,大而且挺。說到她在床上的表現…這麼講好了:像范曉萱加萱萱兩個人的份。
一開始,我還真以為自己中了頭彩了──怎麽會有個這麼樣的美女向我投懷送抱呢?她瞎啦?當我如此問她時,她咯咯亂笑:「哎喲,人家是因為喜歡你整個人嘛!又不是因為你的長相。」接著,她補充:「我真正喜歡的…是你的弟弟…」
弟弟,不是遠在我三重老家還在吃我爸媽老本等當兵的那位,而是我隨身帶著的那位。基於應有的禮貌,既然她提到她喜歡我的弟弟,那我焉有不掏出來之理?以下的情節,我不說,你也可以想像得出來。事實上,經此一役,我不只弟弟掏出來,連我的心也掏出來了。
就當我正在享受事後煙的同時,幽幽的煙霧裡傳來她幽幽的嘆息:「我和你講一件事,你不要難過。」我突然一驚,想說不會吧?難不成我剛幹的是男的嗎?我確認對方有那個那個和那個啊?那會是什麼事?她高潮是裝的?
「我有男友了。」
幹,妳有男友了還和我搞屁?我不呷意給人戴綠帽的感覺,我一直認為覺得給人戴綠帽的人,遲早有天也會被人戴一頂。登時我就要起身走人,但假曉萱一把抱住我的大腿,向我哭訴她男友如何的差勁,她如何的無奈又無助,她從小沒有爸爸,她需要一個偉岸的爸爸。而我這個偉男子怎麼會捨得離開嬌小如她,又怎能剝奪她片刻小小的快樂?
嗯,她是中文系畢業的,我差點為她口中(剛剛還吸過我的*)吐出來的詞句潸然落涙。此刻,我在心中做了一個此生最後悔的決定,我說:「俺來作妳的爸爸。一輩子的。」然後,我就把我的女兒壓住,上她。
接下來十分高潮迭起。我的意思是說,假曉萱偷偷瞞著她男友和我上床,幹得她高潮迭起。好景不常,三個月之後,她那痴呆男友終於發現真相,要她在本人和他之間選擇。然後她就打電話給我,「你不要再糾纏我了!」然後掛斷。
拿著話筒,我還在想這電話是不是打錯了,為何有個很兇的潑婦打來講奇怪的話?不過等了一周,假曉萱都沒有找我,我才知道這不是打錯的電話。
又過了二個月,手機響了,「是我,我上次那樣打給你,都是被那個男人逼的,我對不起你,所以我現在和他分了,你在哪?我來找你。」我連歡迎都來不及講,她就殺了過來。我這個作爸爸的為女兒守身守了二個月,終於守不住了…
也許你會以為,我終於成了正牌男友?錯!她在朋友、同事,甚至親人前絕口不提我的存在。為什麼?她的理由是「剛和一個男人分手,就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醬會給人水性楊花的印象」,是的,為了要讓人覺得她不是潘金蓮,所以我就變成地下的西門慶──差不多地底三萬哩了吧?每當別人問她有沒有男友?她永遠都說,「等你介紹嘍!」結果人家還真的介紹給她,她也還真的就和別人約會。問她是怎樣,好聽一點的答案是「哎喲,爸爸要相信女兒咩…」不好聽的就是「去你媽的,你都修成正果了還想怎樣?」
雖然我在地下,但我是個活躍的地下情人。我其實收入並不多(三萬多,而她四萬多),不過呢,「唉,天氣好冷哦!」我就買暖爐、棉襪、暖暖包給她;「怎麼辦?溼氣太重,衣服都不乾!」我馬上生出一台烘衣機給她…以此類推。當然,女人平常的生日及各大節慶,無一錯漏,
我相信,若她不是執意不讓她媽知道我的存在,那麼她媽媽那時肝病,我很有可能會把我的肝捐給她媽(哦,她當然不會拒絕)。甚至於,她已經看好了一棟房子,唔,她要怎麼讓我來買這個房子給她,而且她爸媽還是不知道這回事呢?這的確是需要一個慧黠的心啊。
還好根本沒到那個地步。就在我差不多「修成正果」一年,適逢她生日兼情人節,我又送她個大禮,卻被她反常地退貨,嫌那個禮不好。她說,「不用再送我東西了,反正我根本不愛你,老實說,我從來沒愛過你,只是你對我太好,我有試著愛你,但試了一年,我已經累了。你走吧,我不想見到你,你也別想來傷害我。」
她不想見到我,所以,我連夜打包,從台北跑到了高雄投奔我奶奶,工作也沒了。她還強調,她沒有第三者。但,後來我透過朋友的打聽,確實有,還有很激的照片為證咧。看吧,這真是報應,第三者恆被第三者之。哈哈。這還沒完哦。剛分完手幾個月中,我還期望她會回到我身邊。結果,她的確打電話給我:
「你有沒有錢讓我周轉?我弟車禍手術。」
我二話不說,也沒查證(也沒得查證),馬上預借現金八萬元給她。事隔一年,我本來已經十分壯觀的卡債已經十分宏偉,有很大一部分是為她揹的,我向她要,她很吃驚地反問我:
「歹勢,向你拿錢時,我不認為我們已分手了,為什麼要還?」
這故事如果有結論,結論就是,和正妹幹炮的代價大概是,一炮五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