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 文/到尾
大家總說我是好人。例如我會幫朋友找工作,在msn上代po些訊息,找case啊,尋找寵物的主人啊,或者,頭痛感冒時找些網路上的小偏方。
有時,我真的以為我好像回到小時候,那個喜歡幫忙人的小道偉。
可是我想:真的是如此嗎?關於小時候我為什麼要幫助人,什麼叫單純的喜悅?我已經不復記憶。也許搞不好,打從我出生以來,就根本沒有「好心」這回事。
* * *
那是一隻黑白相間的小狗。有點像是足球,也有點像是乳牛,總之是個肉乎乎的小傢伙。
我看到他的時候,他正縮在公車候車亭的座位底下。那真的是縮,因為天冷,他還抖得十分之兇。
「他大概二個多月吧。」一個也在等車的路人說。我想也是,和當年小王來到我家的年紀一樣。
當我還在想,這隻黑白狗是不是活得過這種天氣的時候,公車來了。我知道如果錯過這班,下一班我大約要等上二十分鐘──在這種天氣。
沒有考慮地,我上了公車。
過了五分鐘,我再次回到這隻小狗的身邊。並且,向路旁的便利商店要來一個紙箱,把小黑白放了進去,他掙扎了一下,進去窩著。
「你真好心。」路人說。
* * *
不是所有的計程車都肯載狗,雖然狗還有個盒子盛著。
「去附近的獸醫院,謝謝。」我說。
「這是流浪狗吧,沒有獸醫院會收養的,我看你不如自己養吧?」司機說。
「唔,我自己已經有一隻狗了,而且沒有別的地方再多養了。」
我自己是有了一隻小王。至於是不是沒有別的地方多養?其實有的。我才搬了新家,那新家就是為了小王準備的,很大,再多一隻狗,其實也沒差多少,而且,如果讓小王有個伴,不也挺不錯?
車裡,小黑白一開始有點緊張,後來就習慣並且喜歡上了這裡的溫度。他索性趴在我膝頭上睡了。靜靜地,不抖了。我忍不住摸著他頭,真小巧,啊,連鬍子也小小的。小王當年也是這樣的。
問題只是在於我。我養過小王,我知道養一隻狗不只是給狗吃的喝的拉的就好了,而是需要陪他,逗他。而老實說,我連陪小王,逗小王的力氣也沒有。我只想過個難得無事的周日,就一天就好,我上周搬家好累,我上了一周的班好累,我生病…對了,我還生病,我喉嚨好痛,司機好多話,講他的狗經,我接不上一句。
「那司機,你可以養他嗎?」
「啊,歹勢,我的房子太小啦,才
然後歸於沈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