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0 10:41 又多一家新聞台了
豈有此理,連這樣違規嚴重、當年停播時還發生損害勞工合法權益的電視台也可以在NCC「主持正義」下獲得換照!
真不知道NCC在想什麼?
見NCC第4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轉摘部分內容如下:
第二案:有關「環視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環球新聞財經臺」,因未通過前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審查委員會換照初審,向本會提起再審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天津街辦公室
真不知道NCC在想什麼?
見NCC第4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轉摘部分內容如下:
第二案:有關「環視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環球新聞財經臺」,因未通過前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審查委員會換照初審,向本會提起再審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天津街辦公室
說明:「環視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環球新聞財經臺」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因延遲換照送件作業,前經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審查委員會實質審查後決議:以該頻道未於執照期限屆滿前6個月提出換照申請,應予駁回。惟該局考量衛星廣播電視法對於未依期限提出換照申請之情形如何處理乙節並無規範,且該頻道自
決議:
一、 本案依委員會議之共識,廣電事業執照之換發與平時之行為分流管制,對於非利用稀有資源如衛星頻道之媒體,因其無總量管制,原則上均予換發。
二、 因本案尚有未繳交之罰鍰計新臺幣1,790,000元整,故於換照許可時附停止條件之附款,即繳清罰鍰後,許可換發「環視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環球新聞財經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始生效力。
三、 請承辦科清查目前許可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頻道上架之情況,瞭解其中無法上架者之事由,俾利掌握其狀況,以作為未來作用法修法時之考量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