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創新高 貧富差距惡化 飆至62倍 @ telshl's 平原筆記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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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3 21:37 再創新高 貧富差距惡化 飆至6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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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A1/要聞           2009/06/20

    再創新高 貧富差距惡化 飆至62倍
    【謝錦芳/台北報導】
      台灣貧富差距如脫韁野馬、愈拉愈大!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以全國五三七萬綜合所得稅申報戶分為二十等分,二○○七年位於金字塔頂端最高五%的平均所得為四二八萬餘元,位於最底層五%平均只有六萬九千多元,兩者相差六十二倍,創下歷史新高。
      往前回溯十年,一九九八年時,台灣最富有的五%與最窮的五%相差三十二倍。十年來,這項所得差距一路由三十二倍攀升為六十二倍,所得分配惡化的趨勢似乎停不下來。
      台灣曾在二○○一年遭遇嚴重的經濟衰退,當年GDP為負成長二.一%,當時這項所得差距為四十二倍。之後幾年,台灣經濟雖然恢復正成長,不過,貧富差距也一路飆高。
      根據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十年來(自一九九八至二○○七年)全體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成長五.四九%,如果以五等分位來看,十年來最低所得組的所得僅增加○.四一%,幾乎沒有成長;相形之下,最高所得組成長八.一八%,最為可觀。
      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指出,由主計處的調查可以發現,過去十年來貧富差距逐漸擴大,最主要是富人的所得成長很快,而窮人的所得卻成長緩慢,長年下來擴大了貧富的差距。
      林萬億指出,拉長時間來看,不論是財稅資料中心的綜所稅統計,或是主計處的調查,都呈現一個事實,即台灣貧富差距擴大的趨勢非常明顯。而受到金融海嘯影響,國內失業率飆升,勞動階級的經常性薪資負成長,再加上不當的減稅政策,勢必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
      政大財政系教授曾巨威認為,先前政府推動實施最低稅負制,原本希望可發揮所得重分配的功能,但成效並不如預期。
      此外,馬政府因應金融風暴推出許多減稅措施,主要是富人得利,都使所得分配情況惡化。今年行政院雖然提高各項扣除額、免稅額並調降綜所稅率,不過,這對於所得重分配的效果也不明顯,因為最大宗的資本利得並未納入課稅,這是造成租稅不公與所得分配惡化的重要原因。
      他指出,這些年來,政府主要透過社會福利進行所得重分配,租稅的效果微乎其微,甚至是反效果。面對所得分配更加惡化的現實,馬政府實在不能再漠視了。(相關新聞詳刊A3)

     

    工商時報    C4/稅務法務           2009/06/24

    貧富惡化 所得差距飆近12倍 申報所得採5等分位,96年稅前及稅後所得差距雙創新高,課稅對改善貧富效果僅1.3倍
    【王信人/台北報導】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申報所得的統計資料,申報戶採5等分位,96年最高所得組為222萬元,稅前所得是最低所得組的11.96倍,瀕臨12倍大關,續刷新紀錄。最高所得組的稅後所得是最低所得組的10.66倍,也是歷史新高紀錄。所得稅對改善貧富差距效果僅為1.3倍,成效有限。
      每年5月全國有500多萬個個人綜合所得申報戶,財稅資料中心將其分為5等分位,92年在捐地節稅下,富人逃避所得稅,使得貧富差距乍看之下縮小到10.90倍。
      93年財政部堵起捐地節稅,貧富差距擴為11.37倍。95年實施最低稅負制,最高所得組為211.9萬元,比94年增加2.9萬元,貧富差距1 1.45倍,由此可見最低稅負對縮短貧富效果不彰。
      所得稅課稅效果方面,稅後的貧富差距,由92年的10.01倍,上升到96年的10.66倍。近4年的有效稅率都是11%,96年稅前貧富差距為 11.96倍,稅後調整為10.66倍,5年來,所得稅縮短貧富差距的作用都介於1.2倍到1.3倍之間,顯示對重分配的效果非常有限,無法有效改善所得分配惡化的趨勢。
      以財稅資料中心的申報所得,與主計處公布96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相比,都在5分位的基礎下,主計處調查96年最低所得組的原始所得為25.6萬元,最高所得組192.6萬元,所得差距為7.52倍,富差距為 7.52倍。
      但財稅資料中心的最低所得組為25.6萬元,最高所得組為222.5萬元,亦即,主計處的最高所得組,比財稅資料中心的最高所得組少2 9.9萬元;而主計處的最低所得組比財稅資料中心的最低所得組多7萬元。
      但財稅資料中心的申報所得資料,資本利得、海外所得都免稅,已漏掉真實的高所得,顯示主計處調查資料「低估」富者家庭的收入。
      真正的低所得,因為未達課稅起徵點,如果沒有退稅,也不必申報,所以也已經低於真實社會貧者的所得,也突顯出主計處「高估」貧者的家庭所得。

     

    中國時報    A6/財經新聞           2009/06/22

    《掌握財經關鍵》令人怵目驚心的貧富惡化趨勢
    【朱敬一】
      由於電腦資訊技術日益改善,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公布的資料品質亦日漸提升,讓我們看到許多原本看不到的訊息。該中心最近整理完畢最新家戶所得五%區分的層級所得比,看起來令人怵目驚心。由上表中(整理自中國時報)可見,在過去十年當中,最有錢五%的所得與最貧窮五%所得之比,由一九九八年的三十三倍,暴增至二○○ 七年的六十二倍。我相信這種所得分配惡化的趨勢,可能是創世界紀錄的。
      台灣貧富差距 嚴重惡化
      一般主計處所公布的層級所得比,是將家戶所得按二○%粗分為五組,再將最高組與最低組平均所得予以相比。這種五組切分太過粗糙,過去十年只由五.五一倍上升為六.一六倍,從數字上看不出其嚴重。真正看所得分配的兩極化,最好能有更為細緻的切割,而五%的層級所得比,就恰能掌握原本二○%粗分所遺漏的資訊。
      緩和貧富差距 要靠稅制
      其實,附表所列數字還沒有真正刻劃出台灣所得分配惡化的實況。由於表中資料來自財政部財稅中心,故他們只涵括「申報所得者」的資料。社會上收入極低者其實根本不必申報所得,他們也根本未納入最低所得的五%樣本中。此外,極高所得者通常有避稅逃稅的種種努力,故高所得者的真正所得,又比財稅中心所掌握的數字來得高。這些都會使得真實所得分配較表中數字更為極端。總之,台灣所得分配的惡化情況,絕對比此表更為嚴重。
      台灣分配惡化情況既如前述,那麼政府是否該做些努力,去扭轉這樣的情勢呢?令人遺憾的是,執政當局的做法並非如此。以今年初通過的遺贈稅調降為例,其做法就更使分配惡化。資料顯示,遺產稅每年九萬件中,適用原本最高兩個稅率級距的大富豪,只占一一%。故將遺贈稅率降為一○%,其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最高所得的那五%的人。
      有些人說,降遺贈稅會使得資金流回台灣。這裡的論述至少有三個碗口大的盲點。(一)央行統計顯示,在遺贈稅降低修法通過前的二 ○○八年第四季,台灣的資金是淨「流入」的;在修法通過後二○○ 九年第一季,資金卻是淨「流出」的,可見降遺贈稅並沒有吸引資金回台的效果。(二)即便資金真因降稅而流回台灣,這也絕不等同於增加台灣國民所得。只有經濟學沒讀通的人,才會分不清楚「資金」與「所得」,誤以為吸引資金回台就創造了國民所得。(三)當代哲學大師德沃金(R. Dworkin)指出,就算降稅真能增加總所得,但若所得增加的同時使經濟弱勢者更加困頓,降稅也依然欠缺道德正常性。
      政策劫貧濟富 於心何忍
      德沃金比喻,父母親如果將房子小間換大間(例如降稅使GDP增加),也不應該使原來房間最小的孩子(低收入者),在換屋後其房間更加狹小(租稅負擔更重)。降遺贈稅使稅收不足惡化,其後果是:或則其他稅收要增加、或則公共支出要減少、或則未來子孫公債負擔加重。無論是哪一種,都欠缺道德正常性。
      看看表中的數字,所有具同情心的人都該感到難過。對那些鼓吹「降富人稅以刺激經濟」的人,德沃金會說:欠缺經濟知識事小,欠缺人文關懷則事大。
      (作者為中研院院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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