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7 21:16 新NCC=新傳播政策藍圖?
文/ 洪貞玲、羅世宏
立法院本週一將審查第二屆NCC委員名單,相對於第一屆委員提名及審查的風風雨雨,第二屆委員組成少了憲政爭議,但委員將要面對的通訊傳播管制重任,有增無減。立法院不應輕忽審查程序!
2005年底的第一屆委員審查,採取公開程序,由政黨推薦的審查委員擬定題目,要求被提名人書面回答,並召開為期三天的公開聽證,全程即時網路轉播。本次NCC委員的審查,則由立法院透過一般行使同意權程序,先由交通及教育委員會聯席審查,然後送交院會投票。這個審查程序,在缺乏電視或網路轉播的設計下,一般民眾無法立即知道審查過程;更關鍵的是,立委對於NCC委員應具備何種條件、NCC委員對於通訊傳播管制採取何種立場,外界難以預期。
證諸第一屆NCC的運作,我們主張,立法院應就NCC委員被提名人的管制理念與未來作為,進行實質審查,而非在行政、立法一家的情況下,行禮如儀。至少有以下幾點,是立法院應該提問、NCC委員被提名人應該公開回應者:一、被提名人過去針對通訊傳播管制的研究與見解為何,應該攤在陽光下,接受公開檢驗。二、通訊傳播管制牽涉利益複雜,管制者應該如何顧及匯流現實、產業發展、多元需求與公共利益;如何在程序上廣納各方意見,在實質上有效規範通訊傳播秩序。三、針對第一屆NCC的施政,新一屆委員如何看待。管制者是否繼續依循解除管制方向、如何因應外資擴張與媒體產業集中、如何規範媒體亂象並振興台灣廣電媒體產業、是否繼續推動通訊傳播管制匯流法案、如何與政府其他部會在通訊傳播管制上責任分工等。
此次行政院所提名的NCC委員人選,多數為學者出身,專業性無庸置疑。但是,NCC委員需要的不只是專業,更需要對於通訊傳播所涉及的各方利害的認知、對於管制核心理念與公共利益的堅持,並且應潔身自愛、與業者保持適當距離。這些,都有待立法院透過嚴格審查,讓公眾有機會了解、檢視。
通訊傳播事業的發展,不只是國家經濟與全球化競爭之所繫,更是文化資訊流通與公共論域建構的關鍵,因此,負責推動國家重大政策的行政院,在通訊傳播管制上的責任,不只是提名NCC委員而已。行政院需要提出國家的通訊傳播政策藍圖,毫不迴避地公開宣示,未來國家將如何扶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建構何種通訊傳播秩序、如何有效解決存在已久的媒體亂象、如何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來推動政策。這些,都不是七名NCC委員所能一肩挑起的,需要行政院的擘畫和執行。
除了期待一個適格稱職的NCC,我們更期待新政府提出以公民利益與文化發展為依歸的、上位的通訊傳播政策。為了達到這些期待,除了NCC委員要做功課外,立法院、行政院和馬總統都需要好好做功課!(本文刪節版另刊登於聯合報2008.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