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1 16:37 好玩徵文

*活動名稱: 【非玩不可~遊樂園 】寫推薦抽大獎
*活動日期:97/07/01 ~ 08/31
*活動辦法:
STEP1.加入中華電信會員==>立即註冊
資料不齊全無法得獎==>立即修改
STEP2.請以「引用」活動文章的方式,於自己的日誌寫下最值
得推薦的遊樂園與設施及遊玩感想
STEP3.文章標題須為【非玩不可~遊樂園 】,即可參加抽獎
*評選規則:抽出100名幸運得主!
*得獎公告:97/8/15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不採取個別通知,請密切注意喔! )
*獎項說明:每名得獎者均可獲得遊樂園入場券1張
*注意事項:
- 以中華電信會員帳號為憑,所有參加者保證中華電信會員中心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會員中心之資料未完整、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CHT將不予另行通知。資料不齊==>立即修改正確會員資料
- 主辦單位擁有本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或冒用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賽者之參加資格。
- 得獎名單將由Xuite公佈於網頁上不另行通知,並於一週內寄送票卷 。
- 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時,得獎人須於領獎前繳納獎品價值10%之稅金。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時,會在給獎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給得獎人,得獎人應將該扣繳憑單按給付總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視同喪失得獎資格,該中獎者須繳回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無法連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獎品由Xuite負責寄送,若獎品在掛號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除因可歸責Xuite之事由外,概與Xuite無涉,但基於善意立場Xuite仍將盡力協調處理之。
- 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無需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