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伴侶法修法研盟會議紀錄(第二次會議) @ 臺灣青少年及性別議題文化教育交流BLOG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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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2 09:39 2/7伴侶法修法研盟會議紀錄(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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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媽報(凱恵):
    許多女同志媽媽都是早就已經存在的了,如果有同性婚姻法,或同志伴侶法,這些媽媽們及小孩們就能享有更多他們應該有卻沒有的權利,或法律保障。
    1. 私底下找醫師做人工生殖,被要求不合理的醫藥費。較不安全外,醫療過程中,女同志媽媽們是希望自己的伴侶能以伴侶的身分參與其中的。
    2. 假結婚:女同志擔心的是在之後監護權、探視權的爭取,有可能會因為「同志身份」曝光,而成為法官在「子女最佳利益考量下」的心證,導致喪失探視權 和監護權。甚至在之後如果被發現,還會有另一方「改定監護權訴訟」、「停止探視權」的擔憂。還要做好「當媳婦」(孝順公婆,養好小孩,擔負家務)。因為 同志婚姻不被承認,預設「同志無法養好小孩」,成為法官的「自由心證」。更實際的狀況還有法律以外的,因為同志身份被發現,有可能得不到自家人的支持, 或是男方家庭的騷擾(到工作的地方去鬧)。
    3.同志小孩,法官會認為小孩會被污名化、混淆價值觀。

    女同志媽媽的情形粗略分為三種,
    1.進入傳統家庭有小孩之後,發現自己是女同志,然後離婚者。
    2.原先就知道自己是女同志,但尋求假結婚者。
    3.女同志伴侶,尋求人工生殖方式。

    單親媽媽在社會上有福利,為何權益會受損?拉子的單親媽媽對主流的單親媽媽的福利有無銜接不上的地方?
    1.社會救助法。2.特定。無單親社工介入申請較困難,是否因身分問題而無請單親社工,因此沒被服務到。

    性別人權(王蘋)與拉拉手建議:有相關背景的媽媽可一起開會討論。

    拉媽報(凱恵):我們網路上有社群,媽媽們會互相交流。有打算製作拉媽手冊,礙於時間及經費關係。

    拉拉手:可請社工出來討論(ex:中華單協),機構對機構的幫忙,如果沒辦法,拉拉手可將他們的資源釋出。

    性別人權(王蘋):討論可一起回去作的事情。
    1.發問卷。
    2.跟法務部見面討論。
    3.問卷後的社群問題整合,有無可不用透過法律即可改變或改善的。
    4.過完年後的公聽會。

    拉拉手:內部共識,社群的倡導,定位以原本的工作為主,看聯盟的走向可對之後的個案服務多單親媽媽或伴侶。

    性別人權(王蘋):想問律師法務部解釋會議的感受。

    婦女新知:夫妻關係中,同志是被排除的,單純的男女同居關係似無須賦予其一定之法律效力。

    拉拉手:伴侶如何納入親屬關係,屬於哪一層級的關係,伴侶應變成幾等親。(王蘋建議可變成問卷題目)

    熱線(多多):不同年齡層的想像會不同,例如學生不會想這麼遠,年長後對伴侶法律上的關係會多思考。熱線這裡樂意提供資源,變成聯盟服務處的話擔心以後
    接手的人處理上會有問題。想嚐試瞭解接觸不同團體談此話題(同志婚姻法及伴侶法),去了解對此塊的想像及需求。

    拉媽報(凱恵):20到30歲的人,較嚮往同志婚姻法。50歲較適合同居伴侶法,因為覺得結婚還是會離,程序上較複雜,同居伴侶法比較不會麻煩到人。女
    方不想結婚是因為還需盡媳婦的義務,建議結婚前先明定條文。

    熱線(多多):想瞭解2個男生之間的婚姻。

    拉拉手:在過去所做的訪問中(19到36歲),他們對婚姻的想像
    1.所需負的法律義務
    2.社會性的想像(社會的支持、家人的系統)
    3.象徵意義(承諾在一起)
    4.因為身分證上的註明,而被出櫃
    5.親屬關係(雙方的家人,就是彼此的家人?)

    婦女新知:現行法律可被同志使用的條文整理出來。同居伴侶法是同性加異性,結婚容易離婚難,可擔任聯盟協助的角色。

    同光教會(CC):對法案站在支持的角度,問卷是蠻受用的,可在問卷加加入2個法案不同處(簡單明瞭就好),可吸引大家對問卷的瞭解。

    熱線(多多):可辦社群的說明會及討論會,說明2法的不同關係。

    性別人權(王蘋):在一起的方式及關係(家人或配偶),這2法要說明清楚也不是很容易,因為都還是空的,可透過對法律的想像加入問卷,再從問卷的答案擬
    法。

    拉拉手:聯盟間的團體也還無共識,大家先把共識或故事丟出,雜亂也無關係,先找出共識及想像空間。有2線可進行:
    1.內部團體對二法的想像
    2.為了累積實證而較花時間大家的想像
    例如可辦一天的說明會,分上午場(對內部)、下午場(對社群)。

    婦女新知:拜會法務部可將具體的事情提出,哪些是受保障哪些是沒受保障的。

    熱線(多多):有點難,因為大家的共識都不同,可提出個案,例如他有這個問題卻無法解決。

    拉媽報(凱恵):可團體間的個案。

    同光教會(CC):法案的通過如何獲得其他人的支持。法案是保護或束縛?因為信仰上的關係及家庭因素,團體中有許多人是採保留的態度。

    性別人權(王蘋):婚姻不是單選,可以創造,從需求面推各個面向的法律。

    南區邊緣同志(劭文):問卷出來後,可先去各區發,請大家回去填。

    性別人權(王蘋):問卷是草案也無關係,可再修改。

    結論(凱恵):
    1.各團體對法案的想像。
    2.找其他團體的參與。
    3.經驗或共識PO到聯盟版。
    4. 2/10中午前會給問卷

    問卷負責:
    北部:熱線
    中部:凱恵轉達
    南部:紹文
    東部:紹文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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