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7 10:26 96學年度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 參賽須知
96學年度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 參賽須知
時間:96年3月28、29、30日
地點:台北小巨蛋體育館
| 項目 | 時間 | 地點 | 備註 |
| 一、走 位 | 28日中午12時起 29日上午10時起 |
比賽場地 | 每隊10分鐘 |
| 二、綵 排 | 29日下午1時起 | 比賽場地 | 每隊5分鐘 |
| 三、開幕典禮 | 30日上午10時30分 | 比賽場地 | |
| 四、頒獎典禮 | 30日下午3時 | 比賽場地 |
| 一、 | 請務必依照抽籤及大會安排時間,準時出席走位、綵排、比賽,無故未到者一律視同放棄。 | |
| 二、 | 職隊員保險由大會統一辦理,大會另辦理場地責任險。 | |
| 三、 | 走位時間大會不提供音樂,如需音樂者,請自備。 | |
| 四、 | 彩排時間建議提前30分鐘報到,並繳交音樂CD(CD常出現挑片、壞軌之情形,請務必自行備份,以防意外情況之發生)。 | |
| 五、 | 比賽當天請於上午10時報到,並繳交下列文件: | |
| (一) | 確認出場名單(請教練簽名認可)。 | |
| (二) | 出場名單之學生證正本。 | |
| 以上文件未繳交者不得參賽。 | ||
| 六、 | 開幕、頒獎典禮請全體職隊員著整齊服裝出席。 | |
| 七、 | 比賽時,嚴禁場邊指導。 | |
| 八、 | 為顧及表演者安全,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表演區內攝影,並嚴禁使用鎂光燈。 | |
| 九、 | 本屆賽事一律憑票入場,各單位人員需索票入場。 | |
| 十、 | 學校後援會、家長等人員,請聽從大會工作人員引導,於觀眾席觀賞比賽。 | |
| 十一、 | 體育館內嚴禁飲食,並請配合做好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 | |
| 十二、 | 場內禁止使用喇叭、蜂鳴器等器具,或以奔跑方式進行歡呼,以避免影響他隊比賽或造成意外傷害。 | |
| 十三、 | 參賽學校之職隊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