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我開始每週二、四在古亭站賣斯里蘭卡咖哩便當,最近因大樓警衛老是威脅我們(還有其他兩攤賣便當)要找警察來,於是我改採游擊戰賣便當,先到師大側門然後到古亭站九號出口再到對面的星巴克咖啡前。
有一次正要移動到對面時,牽著腳踏車走到馬路中央,看見警察正在對一個小販開單,我猶豫著該是前進或者退後,綠燈倒數計時,我繼續前進,躲在另一邊角落等待警察離去,然後選擇一個我喜歡的位置,擺好餐巾和給過路人們試吃的斯里蘭卡咖哩餐盒,忍不住飢餓,我和小昀便享受起陽光下路邊野餐,看著十字路口快速流動的車群人潮以及街角各式攤販,是的,這是台北。
想起格瓦拉在《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之旅》提到旅程的一開始必須申請簽證、護照等「各種現代國家為阻礙人們旅行而設下的路障」。是否我也需要弄一張流動攤販的證照才好開始隨意在街頭叫賣?12/28星期二在很冷的早上晚醒來一個鐘頭,我猶豫著是否還要繼續去賣,想起前一個星期四準備十個便當只賣出兩個,雖說我總是告訴自己這是開店前的磨練階段,但扛著八個餐盒重量回四樓的家,那心情肯定是不好的,雖然我心裡猶豫著是否應該繼續,但雙手還是沒有停止,在小昀的協助下,在下課聲響起前來到師大側門。
沒有賣出一個,雨又開始下起來,於是騎著腳踏車前往古亭九號出口,愈來愈冷還是沒有賣出去,最後移到星巴克,還是沒人來買,正當我和李昀已經無法強顏歡笑時,阿枝姐帶來一枝粉紅色玫瑰花,在她充滿朝氣的叫賣聲中,人們開始湊過來問,阿枝姐以她幽默的語言打動隔壁賣衣服的先生買了一個餐盒給他的太太,並起和我們聊起攤販經驗。
警察開一次單,罰1,200元,一般路邊的便當一個40或50元,並不是每個人有時間到店裡吃中餐,或享用80元以上的餐點,就我妹妹告訴我她有同事為了替家裡還貸款每天中餐預算50元,那是1/2星巴克咖啡、麥當勞特餐的價錢;古亭站9號出口的一個便當店老闆娘店在南昌路有只能當廚房的小店面,於是選擇同時在附近五個路口賣便當每個50元,每個點每天中午便當賣出約30-50個,扣除成本/5個員工薪資,每個便當利潤有限,當然會遇上警察開單,那就給他罰,為了生存,繼續在街頭和警察捉迷藏。
另外一攤40元便當,原先受雇用的中年婦女幾乎不曾抬起頭,總是保持瞇著眼的微笑,小聲喊著「便當40、便當40」,她有時傍晚會在另一個出口繼續賣,那是我在前往PUB上班的途中無意中發現的,她是怎樣在微笑,我不瞭解,但這星期她不見了,換成另一個比較年輕的男生賣40元便當,我們只知道她不見了。
阿枝姐來的那天中午在星巴克前賣出兩個餐盒,一位是衣服攤販先生,另一位是發DM的小姐,下午兩點當我們準備收攤去黑潮咖啡時,她突然過來買下一個便當,但她得繼續發完手上那疊DM才能收工用餐,離開前我對她說「謝謝!加油!」原來很多人在路邊求生存,這是之前我不會特別注意的,路邊只是等紅燈或者等人時才會暫時停留的。但人們在那裡無畏風雨無畏警察繼續求生存。
今天收攤後直接騎著腳踏車到龍泉市場買菜,老闆娘第一次看見我的便當箱和豆腐板招牌便和我熱烈聊了起來,知道我每次只做十個還不一定能賣一半,直接跟我訂下星期二要三個便當,十一點五十分送到。看來下星期我不能猶豫了。
後記:以上文字節選自〈腳踏車廚娘日記〉(2004/12/30),去年底我所參與的《台灣Faust》帳篷戲劇計畫每位成員都要寫一篇為什麼參加這個計畫的文字,我不擅文字表達,遲遲無法下筆,最後在開會前一晚,寫下我的第一篇〈腳踏車廚娘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