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油報/讀者投書]
台灣周報一出,雞飛狗跳!台灣周報發言人開記者說明,只見其他媒體紛紛質疑該周報的消息及資金來源。國民黨立委則是跳出來痛批,指控內容不實,要求警方主動查扣。
立法委員張顯耀,更要求NCC調查,魚夫的玉山網路電視台在網路電視台還沒核准的階段,有沒有報備,有沒有登記,如何成立,由誰出資?
標榜新聞自由的專業媒體,高舉的專業道德就是"保護消息來源",甚至還可以此做為阻卻司法調查的理由。常常可以在台灣媒體報導中看到[不願具名]的消息來源指控別人,甚至本身沒有辦法確定消息來源時都可以發表(如TVBS嗆聲光碟)。何以質問別人的消息來源會如此咄咄逼人?如果[台灣周報]是合格媒體,同業的質疑動機不就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如果台灣周報不是合格媒體,他的報導內容自然必須承擔當事人(被指涉者)採取的法律行為。在這些反制的動作之前,他的言論自由難道不受憲法保障?
我們的言論自由,在出版法修正後,什麼時候又開始必須事先審查?什麼時候開始,政府可以在沒有法律判決前,由任何機關認定言論違法?然後進行查扣?難道是在NCC所謂的[政治環境已改變]後?
立委張顯耀的質疑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沒知識也得有常識,網路發達如今日,任何人在網路上找個空間,自稱XX新聞台、XX報,需要什麼資金?該向誰報備登記?網路是推動人類未來發展趨勢的巨大力量,作為立法委員,在趨勢巨人面前不懂還不知謙卑,只知道要求違憲機關NCC介入調查,這樣的立法委員,能給台灣什麼未來?
總統大選如火如荼,任何針對某陣營的檢驗在輿論詮釋下,幾乎都歸類為負面選舉手法,如今似乎連憲法保障的出版自由都為了[維護正面選舉]的理由,都必須暫時剝奪。看來,選後立法院如果通過什麼世界首創的[正面選舉維護法]來立法限縮人民檢驗政客的言論自由,也不足為奇了。
作者為一高二低的台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