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16:00 ﹝只是個報導﹞忽略了區域發展的地方改制升格
2009-06-15 16:01 ﹝只是個報導﹞司改十年:司法權與行政權聯手詐騙人民?
2009-06-11 15:00 ﹝只是個報導﹞司改十年:問題不在專業,而在專心
2009-06-10 15:00 ﹝只是個報導﹞司改十年:當專業法庭變成財團提款機
2009-06-05 20:00 【Mperson】王清峰:我都不敢進特偵組!
2009-06-01 00:00 ﹝岔題﹞﹝轉貼﹞一隻流浪狗眼裡的世界...
2009-05-20 10:43 〔岔題〕環保與發展,中橫的矛盾情結
2009-05-19 20:50 ﹝岔題﹞梨山-被遺忘的美麗山城
2009-05-08 00:00 ﹝知識+﹞WHO的席次
台灣獲邀請成為WHA的觀察員,這與一般會員有什麼不同?
WHO的參與,分為「會員」、「副會員」以及「觀察員」三種不同身分。
會員是WHO中具有完整權利義務的身分。它的認定資格必須是聯合國國會員國,或者依照WHO憲章第六條,經WHA過半數會員國接受的非聯合國會員國;它擁有投票權及人事分配權,必須繳交會費、配合WHO的業務等相關義務,它也必須擁有執行國際衛生的能力。
第二個層次是副會員的身分。依照WHO憲章第八條,殖民地或者單獨無法處理對外關係的領地,經會員國或該領土主管代表申請,得由WHA核准加入副會員。副會員沒有投票權及人事分配權,但可以取得關於WHO的相關重要文件;波多黎各就屬於WHO的副會員身分。
至於觀察員則是WHO中最初等的身分。基本上國家與非國家都可以擔任WHA的觀察員,可以經由出席WHA的會員國過半數同意,或者依WHA議事規則第三條,由WHO幹事長邀請已提出會及申請的國家派觀察員出席。它的權利僅有每年一周參與WHA的會議,沒有任何投票權或人士決定權,更有可能無法取得關於WHO的重要文件。台灣這一次是以幹事長名義邀請參與,除了梵蒂崗外,包括馬爾他騎士團、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國際紅十字會、紅月聯盟以及國際國會聯盟均是此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