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黃姓婦人到醫院生產,她指控醫生誤判可自然生產,且使用真空吸引輔助器不當,導致她剖腹產後胎兒有缺氧、大腦出血、腦性麻痺等永久生損害,求償一千四百多萬元。法官根據專業鑑定,認為醫生判斷及醫療過程並無疏失,駁回她的請求。
黃姓婦人表示,她在92年間懷孕,前往某家醫院接受王姓醫生產檢,醫生告知胎兒胎位正常,可自然生產。她即依照指示到醫院待產,後來因體力衰竭,醫生改以真空吸引輔助器生產,但使用了7 、8次都失敗,醫生才決定剖腹生產。
她認為產婦與胎兒體型不相當,如要強行自然分娩,自會因胎兒過大、母體過瘦造成難產,使胎兒生產過程中壓迫臍帶,造成缺氧,發生腦性麻痺等傷害,醫生顯有醫療疏失。
王姓醫生指出,他就胎兒的體重、大小與產婦的體型間之關係,依專業知識判定產婦採自然生產,並無違誤。
法官指出,胎兒出生後出現的症狀,並無法證明和醫生的醫療行為有因果關係,且根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即使胎兒出生時發生缺氧及大腦出血等病症,與醫生使用真空吸引器行為有關,也是不可避免的併發症。 【2008/07/05 聯合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