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5 08:05 冒用身分--唬過員警 檢察官.法官
男子王義榮酒駕遭警方查獲,冒用友人蔡勝仁的名義應訊,結果不但唬過員警,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法官也沒發覺,逕以簡易程序判決處刑,直到蔡勝仁莫名其妙接獲判決書,向相關單位陳情,才發現這起烏龍事件。
台中縣男子王義榮(20歲),去年十月十六日晚間酒後騎乘機車,在梧棲鎮港埠路、福德街口遭清水警分局員警攔檢,因酒測值達0.65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不料,王嫌因擔心觸法,竟冒用服役中友人蔡勝仁的姓名,在酒測值單、舉發通知單上簽名,並以蔡勝仁的名義應訊。由於王嫌能流利背出蔡勝仁的身分證字號、住址,員警比對無誤後,不疑有他,遂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到了台中地檢署,內勤檢察官也沒發現王嫌係冒名應訊,偵訊後隨即將他飭回,事後並依速偵案件將「蔡勝仁」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也根據檢方聲請書逕行判決,並將判決書寄給「蔡勝仁」。蔡勝仁接到判決書後,感到莫名其妙,因為案發當晚,他正在台北關渡的部隊服役,根本不可能在外酒駕被查獲,遂向台中地院等單位陳情。
檢方向蔡勝仁服役的部隊查詢,證實蔡某當天確實在部隊執行戰備訓練任務,並未外出,這才發現鬧了個大烏龍,趕緊根據酒駕的機車車牌號碼,循線查獲王義榮。王嫌坦承冒用蔡勝仁名義,被檢察官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2008/02/25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