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6起,「垃圾郵件名單」筆數的上限由500筆增加至1000筆
通常發廣告信業者,發信的e-mail會不斷變換,所設定「垃圾郵件名單」有效期大約僅能維持3 ~ 5天,所以建議可利用按時間排序的功能,刪除較舊的名單,讓「垃圾郵件名單」保持較新的設定,以發揮較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