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事件的回應
目錄
一.前言
二.為何等到現在才回應?
三.本人的責任
四.對方的責任
五.對翠星石於兩處發言的回應
- 關於對作品態度
- 關於對人態度
- 關於溝通與暗示
- 關於對不同觀點的看法
六.後話
本文是就黑心人形の部屋站主翠星石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撰寫的一篇攻擊本人文章的正式回應。對該篇文章本人只回應直接指名攻擊本人的部份,上面的部份不會直接回覆,只會用作論點之用。理所當然地,本文帶有濃烈的攻擊性和火藥味,請慎讀。
除此之外,對方就是次事件亦在別處有留言,此為個人保存副本。本文將會同時回應兩處的發言。
本文目的並非為攻擊翠星石,亦非為了自辯而寫,對方是否看到本文或對本文會有何反應,一概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簡單點說就是沒必要特地去告訴他,雖然這樣做我亦不會在乎就是)。本文的目的,旨在讓讀者了解我自己的立場,以及事情的細節,希望能給予一個更全面的觀點,讀者閱後有何想法我不能亦不會干預。如有想提出的看法,歡迎留言或私下向本人提出。
基於本文字數超過一萬五千字元,請大家善用文章頂部的目錄功能。
本文以全文方式置頂二十四小時,之後將以摘要方式置頂七十二小時。回覆本文者請先閱讀全文,並以認真的態度回應,否則一律不予警告直接刪除留言。
該篇文章極具侮辱性,作者本人亦自承「那一篇開始寫的其中一個出發點就是全力將某人給婊到死」,本人絕對有作出即時回應的理由和權利,即以同樣富火藥味和攻擊性的文章作出回應相信亦無可厚非。所以不即時回應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我不想這樣做。
和對方不同,我是一個極易動怒的人,很容易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動肝火。在開始寫 blog 之前,我曾在兩個論壇上活躍過,而兩次都在一兩年後,以極具戲劇性的方式告終,情形和今次也有相似之處,只是那時候我是以在被挑釁之下挑起戰火,而因此遭受後果。雖然兩次的動機我到現在還是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但對於自己激烈而未經考慮的處理方式我在一段時間後也開始後悔,因此我深知任由怒火主導之下可能造成的後果之嚴重。因此,我給了自己三星期的時間冷靜;正因為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怒氣的人,所以才有必要去特地抑制憤怒可能帶來,給自己和他人的後果。
即使如此,本文中會帶有極大量的火藥味這是無可避免的事實,希望各位讀者理解。
於進入正題之前,首先需要說明一下我對這件事的認識。這樣說會冒上被指責「迴避責任」的危險,不過必需說明的一點是,雖然作為當事者,但我對是次事件的因由,對方的想法等,我所知道的並不多,已經細心閱讀本人所提供兩個連結全部內容的人所知道的,不會比我少太多。
先由認錯開始好了。今次的事件,我認為我需要負上的責任有三。
第一,我在和人對話的時候未完全考慮對方會如何理解我的發言。
我不認為自己要為此負上全部責任;畢竟,作出誤解這個行為的是他,作出如此激烈反應的也是他,不過這些我們暫時放到一邊,集中看我自己的責任。
其實即使是在現實世界,有著身體語言和語氣的輔助,誤解對方意思以致因此造成不和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長篇一點的故事幾乎都有一點和誤解有關的內容。來到網路世界,身體和語氣再不能成為談話的輔助,所能傳達的真正只有你寫出來的文字而已,但一般人的文字從現實來到網路卻不會有所進化,因此網路上的對話,誤解對方意思的機會是很高的,你認為你自己很明顯在談A,但對方卻以為是在說B是很常見的。在網路上對話,採用文字的準確性必需比現實世界所用的更高,要傳達訊息必需明明白白,暗示等等在網路上的成功率是非常低。另外,當想傳達的訊息還包括語氣上的差異(例如只是說笑而已)的話,也必需令對方明白這一點;在網路上混久一點的人,當並非以認真的態度說一些有可能冒犯他人或者被誤會的說話時,都會習慣性地在後面加個:p或者XD般的表情符號,來表示並無惡意。總之,網路上發言,必需在「準確傳遞語氣」方面,比平時下雙倍的功夫。
作為一名也算在網上混過幾年的人,我非常清楚這一點,但即使這樣,我和翠星石對話之間時,仍然曾經有過可能會被人誤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