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閱讀「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悲傷止境:Xuite日誌
  • 最新文章
  • 非情緒用語

  • 歡迎來到情緒出走的格子,如果
    覺得這莫名其妙的稱呼太長,可
    以和我的老朋友一樣叫我 Rita

    認識我的捷徑:
    §
    不只是迴響
    § 只是情緒出走
    § 一百個我

    訂閱「悲傷止境」
    http://feeds.feedburner.com/ritaher

  • 我的發燒文
  • 累積 | 今日
    loading......
  • 文章分類
  • 最新回應
  • 最新引用
  • Re:[面對生命的無常],By ~愛麗絲~的恬淡生活 於2008-07-25
    Re:[★尋人啟事],By ...葳堂 於2007-09-29
    Re:[★尋人啟事],By ...葳堂 於2007-09-29
    Re:[巫婆的理想書房],By 巫婆童話村 於2006-07-01
    Re:[還沒有名字的小書之番外篇],By ~愛麗絲~的恬淡生活 於2006-06-26
  • 情緒出走
  • 喜歡打字勝過說話,因為打錯的字可以刪除,說錯的話無法收回。喜歡眼睛勝過嗓子,因為眼睛不會說謊,嗓子卻是魅惑人的工具。喜歡思考和吸收知識,吸收知識主要還是幫助思考,所以最喜歡的還是思考。



  • 誰拜訪過我
  • 你的情緒出口
  • 點閱廣告做公益
  • 最愛連結
  • 我的親友團
  • 塔塔西@賣場
  • 貼紙收集簿


  • 全民部落國 - 部落格聯播Palacan!部落格聯播

    啪啦報報-你我共同撰寫的線上刊物

  • 搜尋文章
  • 關鍵字
  • 日誌使用資源






  • 如何使用RSS
    Powered by Xuite
  • 行動搶頭香
  • 參觀人氣統計
  • 2007-12-11 14:36 喜歡閱讀「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
  • ?
  • 閱讀醽醁
  • 好文轉寄
  • 平均分數:0 顆星    投票人數:0
    我要評分:
    標籤 : 


     --幸運(記於2007年9月12日)

    一直以來(就是從「不知何時」開始)很想看這本書,久到甚至以為自己已經看過了,當別人在談論的時候還能插上個一兩句,上個星期日在公司值班,在圖書室裡再度發現了這本書,抽出來翻閱才發現「原來沒真正看過」。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種經驗,當你為了A書走進書局或是點進網路書店,最後帶走的卻是B書,我想「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就是這樣被我錯過了吧!

    大一就知道這本書了,雖然沒認真讀過,但還是大致清楚故事內容是什麼,也因為如此,一個好故事就這麼被自大給錯過了。但也幸好,由三十歲的自己來讀,應該會比十九歲的自己明白更多箇中道理,畢竟「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有許多篇章是在討論死亡話題。倒不是因為我認為三十歲比十九歲更接近死亡,而是三十歲比十九歲多了更多時間和機會接觸死亡。

    今天是星期三,昨天是星期二,樂觀的人會想「真好,我又度過了一次星期二」;今天是星期三,還有六天才會再出現一次星期二,悲觀的人會想「那麼久,我等得到星期二的到來嗎?」開始看「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這一本書,便開始感受那一對師生喜歡星期二的心情,像愉快的鳥囀高聲吟唱「再一次」、「又一次」…,即使在某個相見的下一刻就是別離也無妨。

    老師說:「看著我的身體慢慢萎縮至死,是很可怕,但這也很可喜,因為我有充分的時間說再見。」有許多事情的發生是一般人無法掌控或預先知道的,如果幸運會狂喜,如果不幸運會狂悲,這些都是正常的表現;但若是相反,幸運時還悲傷,那這人再也沒有幸福了,而不幸運時竟然能喜悅,那這人再也不會有不幸的情況了。

    --承諾(記於2007年9月19日)

    (終於有空回到這本書)

    這本書一開始就讓我見到了「承諾」這兩個字,對你來說,這兩個字的意義在哪裡?或者,你會聯想到什麼呢?「承諾」這兩個字,有些人會用在工作,有些人會用在交朋友的過程,有些人則會用在愛情上頭,「約定一生一世,夠不夠」,看得見的畢竟只有一輩子,不管海誓山盟許得有多誇張,越過了死亡線也只能煙消雲散。

    米奇和老師約定「一定會保持聯絡」,卻在大學畢業後十六年才兌現,而且是因為死神的催促,不得不履行。如果把這件事也看作是承諾的話,回想一下,我自己好像也食言了好多次,遺忘的程度有多深,端看我連約定的對象都記不起來就知道了,「嗯…應該有跟某人說好的」。年紀與情境會影響我們對承諾的記憶,當下絕對是在意的、用心的,就像米奇第一次和最喜歡的老師告別時,他衷心的希望彼此都別忘記對方,尤其是老師最好能一直記得他,所以送了老師一個別緻的棕色手提箱。

    第二次道別的時候,米奇同樣承諾自己會再來見老師,但是這一次,米奇心裡已經不那麼肯定自己會守信了,畢竟有了一次的失約,那第二次又算什麼呢?就是失約罷了!米奇強迫自己別去想承諾過卻沒實現的事,往未來看,也許這一次會不一樣吧!的確不一樣,因為正在面臨死亡的老師很勇敢,老師說:「你要來看我」,不詢問,而是陳述,很自然的就是要見面。

    幸好,承諾終究守住了,否則「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這本好書也不可能存在。

    --故事(記於2007年9月20日)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當中,老師這個角色是由墨瑞教授所飾演--墨瑞‧史瓦茲就這麼一直飾演著如先知般的老師角色,直到嚥下最後一口呼吸。老師患的是一種叫做ALS的疾病,這種疾病真正擁有的字母很長,長到你幾乎不可能記住,但是一旦被它纏上了,病人剩下來的時間卻是短到你幾乎要措手不及,但告別的時間還是有的,所以才會有這本書的存在(就算想實現承諾,也得要有機會,對吧!)

    ALS(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的中文名稱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是一種神經系統的重症,目前沒有方法可以醫治,也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得這樣的病,所以已知的情況是不能預防,也不會痊癒。ALS還有另一個比較好記的名字「路格瑞氏症」,這是一個相當感人的故事,在這本書當中有提到:

    編註:路格瑞,全名亨利‧路易‧格瑞,是紐約洋基棒球隊的一壘手和最佳打擊手,…共擊出四百九十二隻全壘打。他在三十四歲那年出現ALS症狀,知道自己不會活很久,但相當堅強。他在最後一場比賽正式向球迷告別,三年後去世。為了紀念這位傑出的球員,美國便將ALS稱為路格瑞氏症。

    --羨慕(記於2007年9月22日)

    上個星期,老大對我說:「妹妹啊!不要跟別人比,跟自己比就好了,你覺得『慢』是因為拿自己跟別人比…」,最近我有一種很強烈的無力感,總覺得自己進步的太慢,看身邊厲害的高手,一陣陣羨慕的自卑感襲來,偶爾挫敗的想--沒辦法嘛!隔行如隔山啊!沒辦法嘛!還年輕啊!……但是,終究說服不了自己,結論最後被「無能」二字塘塞。米奇很納悶,墨瑞真的不羨慕嗎?尤其是只能癱在病床上的墨瑞,怎麼會不羨慕「年輕」或「健康」呢?墨瑞是羨慕的,他只不過是把「羨慕」丟開了。

    「說真的,我身上可以找到每個不同的年齡。我是三歲大,我是五歲大,我是三十七歲大,我是五十歲大。我活過這些年紀,我知道箇中滋味。應該作小孩的時候,我高高興興作小孩。應該作智慧老人的時候,我高高興興作智慧老人。想想我能作多少!我是每個年紀,一直到我現在的歲數。」我思考著,我是站在什麼位置看自己。

    七十八歲的墨瑞對人生巔峰的米奇說:「我自己也活過你這個年紀,我又怎麼會羨慕你呢?」

    我思考著,我是站在什麼位置看自己。

    --墓誌銘(記於2007年10月21日)

    希望讓別人記得自己嗎?

    我的答案「是的」。

    不是活著的當下記得,就算死了,也不希望自己灰飛煙滅。

    尤其是在愛人的記憶中。

    像刻印章一樣,有些古時候的文人會在墓碑上刻一些專屬的記號,也許是認為玉石夠堅硬,可以流傳千秋萬世吧!墓誌銘是一種半強迫、讓別人記住或留意的方式。

    維基百科說明「墓誌銘為在墳墓中或墳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蹟所寫的一份簡介,尤其對於偉大或值得紀念的人其墓經常有墓誌銘,在中國和西方都有這種習俗的存在,但是近代中國已不流行寫墓誌銘。一般而言,墓誌銘使用韻文寫作,中西方皆然,但也有例外,…」

    凡是都有例外,就只有死亡沒有例外。所以,在死之前,多作一點努力都會是值得的。例如,不計形式,多留下一些讓人記得我們的記號。

    墨瑞老師想要在墓碑上刻「誨人不倦,至死方休」。

    讀過「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這本書的朋友應該都不會懷疑,那八個字不只刻在墓碑上了。

    --還活著(記於2007年12月11日)

    你如何發現「還活著」的事實?

    是身體堅強的脈動嗎?呼吸、心跳?

    是情緒豐沛的起伏嗎?開心、難過、憤怒?

    像現在,我又有機會回到這篇文章,繼續增加我從「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這本書萌生的新想法,也算是「還活著」的證明。

    我喜歡「還活著」這句話,隱隱有著慶幸的意味,代表還有能力作反應。

    想簡單確定自己活著的能力是如何,可以聽從墨瑞的提議「閉氣唱數」,嘴巴要念出來,但是不能吸氣喔!

    小小的動作,但不是很容易。

    「一、二、三、四、五…十二、十三、…二九、三十」,我可以數到三十。

    應該很多人都可以數得比我多。

    恭喜你,還活著。

    我想,這就是最棒的禮物了。

    --愛情(記於2007年12月11日)

    很訝異吧!墨瑞老師也談愛情。

    很多人希望自己能夠找到一個可以很自在的陪伴者,最近有一個朋友也對我說「親和力」很重要。

    我反問他,友情不也是需要這樣的感覺嗎?如此一來,友情和愛情又有什麼差別呢?

    這位朋友回答我,「性」可以作區隔。

    墨瑞是一個重視朋友的人,他說:「找到一個至愛的人非常重要,…朋友很好,但晚上你咳個不停而無法入睡的時候,朋友不會在你身邊,不會陪你度過這個晚上,安慰你、照顧你。」

    當然啦!嘗試的過程並不容易。

    墨瑞學到的是「如果你不尊重對方,你會有很大的麻煩。如果你不懂如何折衷,你會有很大的麻煩。如果你們之間不開誠佈公,你會有很大的麻煩。如果你們的生命沒有相當的共同價值,你會有很大的麻煩。你們要有相近的價值觀。」

    但是,不嘗試的話,絕對會有莫大的損失。

    沒有愛情,你沒有能夠思念、牽掛的對象,你無法感受星星像愛人的雙眼在對你眨眼、花朵像情人的唇線在向你微笑。



    情緒出走 / Xuite日誌 / 回應(5) / 引用(0) / 好文轉寄
  •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