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你,只是寂寞。:小紅帽出沒注意!: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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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8-01 00:00 我不愛你,只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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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發表於2002年7月,失戀雜誌

    「我不愛你,只是寂寞。」丟下這一句話,轉過身,我掩面哭了起來。

    分手的時候,雖然心裡並不難過,可不知道為什麼還是哭了。阿聖在我身後,用有點緊張的聲音說,
    「啊,妳不要哭嘛,好不好?」

    我猜,他是怕路人看見了以為他性騷擾我。

    +

    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個學校的社團聯誼活動裡面。不知道哪裡來了一票外校的學生,大家都忙著聊天自我介紹,我卻面無表情地、站在角落。那是一家在學校旁邊的咖啡shop,三樓的空間都讓社裡包了下來,全部的人一致地喝著一杯百來塊的機器煮的昂貴義式咖啡。

    剛失戀正在找房子,所以,腦子裡想的都是等會兒要去看房子的事。
    原本跟男友住在一起的我,因為分手而必須搬家。有鑑於這樣的麻煩,我當下發誓,以後絕對不跟男朋友住在一起,以免分手之後又得四處找房子搬家。讀大學以來,我已經四度搬家了。從當初傻不哩嘰住宿舍的新生,到現在大三下學期,換了三次男朋友,也搬了三次家。如今,又得再搬家了。

    「阿聖,阿聖,」突然聽見一個女生的高亢聲音,於是轉過頭去循著聲音看過去。一個穿著大衣的男生,週圍坐了三個女生。當時已經是春天,天氣開始轉暖的時候了,可是那男生居然穿著大衣,真讓我看了差點中暑。不過再轉頭去看看別人,哪個不是穿著厚厚的外套,似乎只有我穿著短袖上衣、跟短裙的涼快裝扮。說也奇怪,我天生怕熱,所以,除了冬天寒流來的時候加個普通外套,我是不穿任何長袖服裝的。

    「哈哈哈…」那一男三女笑了起來,我猜是因為那大衣男說了什麼笑話。
    百無聊賴地看了他們一眼,那個叫「阿聖」的男生突然轉過來,瞬間視線與我接觸了一下,然後隨即又轉了開去。

    「mimmi,妳在做什麼?」社團裡的同學突然拍了我一下,嚇了一跳我開口就罵:
    「靠,嚇死老娘,幹嘛?」
    「嘿,這麼兇,看妳沒人聊天,好心要幫妳介紹朋友啊,」講話的,是我們社團裡的幹部,一向古道熱腸的公關,阿杰。
    「沒興趣啦,煩死了。」
    「沒興趣?啊、對厚,妳不是剛跟妳男朋友cut了?趁機趕快找一個新的啊,」
    「找,找你媽啦,我現在只想找房子,不要囉唆。」
    「哼,好心被雷親,」阿杰擠了一下眼睛,聳聳肩,居然往那一男三女那邊走了過去:
    「阿聖~」講話一向娘得要死的阿杰,很曖昧地叫著那個大衣男,我馬上雞皮疙瘩掉了一地。我抬起手看看自己的手臂,果然起了許多麻子。我嘴裡罵了一聲「幹」,然後挪動身體往外走去。
    真不想離開冷氣房,可是呢,在裡面真是很無聊。我不喜歡喝咖啡,也不愛聯誼。參加只是因為社團活動、而我剛好是幹部。至於為什麼我是社團幹部,只能說是「倒霉」,大一參加這個什麼「西洋藝術欣賞社」之後,我就跟當時是社長的大三學長在一起,一直到分手,剛好是升上大二的時候,這時被「陷害」當上幹部,於是跟系上的阿杰兩個一起當起社團幹部。大三本來想落跑的,可是社長又是我的好朋友,所以只好又留下來幫忙。

    在這個社團裡待了三年,什麼狗屁藝術都不懂,男朋友倒是換了好幾個。

    我並不是漂亮的女生,嚴格說起來是粗魯又活躍,可能男生覺得像我這樣子的女生很好相處?留了很多年的長頭髮,一下鬈一下直,一下金一下紅,據阿杰說,男生最喜歡長頭髮的女生了,所以他認為這是我身邊「一直有人」的理由。我倒覺得,原因是直率──我很少掩飾自己的想法,高興開心笑,難過大聲哭;跟我在一起的男生,絕大多數都喜歡我的直爽。至於分手,大概也都一樣的理由──什麼都知道了,就沒感覺了。剛開始還會很傷心,分手之後總是哭得如喪考妣,幾次下來,居然也學會節哀順變了。

    跑到咖啡shop外面,爬上走廊前停著的一排摩托車上坐著,抽起煙來。我腦子裡盤算著上個月打工的薪水,付完新房子的押金能剩下多少,早知道平常除了生活費,也該存點錢的。不過大學生嘛,大家都在打工賺錢,賺多少花多少,誰存錢了?等等還得去看幾個房子,想到這裡就心煩。以前跟男友同居,我好像從來也不必為了房租傷腦筋。看來以後得自立自強了,我可不想一輩子依賴男人啊。

    「哈啾、哈啾~~哈~~~啾!」旁邊傳來一連三聲的噴嚏聲的時候,我突然好想笑。可是這樣子很失禮,我下意識轉過頭去看,只見一個男生背對著我正在講行動電話。接著他又打了三個更大的噴嚏。這次,似乎連鼻涕都流出來了,他慌手慌腳的找面紙,因為他右手拿著電話,左手上卻沾了鼻涕,樣子非常滑稽。

    從口袋把面紙掏出來遞給他,然後開始大笑起來。
    「呃,謝謝。」我這才看清楚,原來他是樓上那個被一群女生圍著的大衣男。
    「我幫你拿著電話,你趕快擦一擦吧,噁心死了啦。」一邊笑一邊說,我忍不住又哈哈大笑了起來。
    他收了線把電話交給我,接過面紙狼狽地擦著。哇,是最新款的彩色照相手機呢,一邊咋舌,一邊看看他的手機螢幕上顯示著一行字,Saints。
    「謝謝妳唷,同學。」他用了五張面紙、仔細把臉跟手都擦了個乾淨。
    「沒什麼啦,你是感冒囉,穿那麼多還打噴嚏?」我把手機還給他。
    「嗯,」他還沒說話,手機又響了起來。
    「小張對不起唷,剛剛我跟你說那個電子股,明天早上幫我買進…」大衣男又開始講電話,我跳下摩托車把煙蒂一丟,自己上樓去。

    跟阿杰說了要先走,拎了背包又快步下樓去。
    來到二樓轉角時,大衣男正好要上來,突然一腳踩空,登登登登滑下幾層階梯,剛好摔到他前面停了下來…
    「嗚,好痛…」狼狽地坐在樓梯上,屁股痛到像要裂成四瓣似的。
    「沒受傷吧,同學,」他蹲下來看我,一臉緊張。我這才看清楚他的樣子,眉毛濃濃的,樣子卻是沒什麼個性的男生的臉,長得還算不錯。
    「痛死了,靠,爛樓梯。」摸摸火辣辣、疼痛不已的屁股,才發現牛仔褲裂開了。
    「起得來嗎?」他輕聲問。
    「當然不行啦,」我惡聲惡氣地說,
    「踏馬的,褲子破了!」

    後來我是穿著他的大衣走的。因為牛仔褲剛好破在屁股上,站起來就會看見內褲。可是我趕著要去看房子,於是只好跟他借了大衣,匆匆忙趕著走。早跟房東約了要看房子,學期中間、找房子不容易的。說好了晚一點要把衣服還給他,所以我看完了幾處房子,就趕回住處去換褲子,再拿著大衣趕到聯誼的咖啡shop時,已經晚了、人去樓空。

    從阿杰那裡知道,來參加聯誼的外校學生,都是馬路另一邊那所國立大學的學生,可是沒留電話不知道怎麼找人。看了看衣服的標籤,哇~~是Burberry,總不能據為己有吧?更何況這是男人的外套…於是我去社裡拜託阿杰幫忙找人。
    「喂,你不是認識?那個叫什麼阿聖的,」
    「喔、喔!你說他啊,我跟他不熟啊,」阿杰一臉的無辜。
    「媽的、不熟你跟人家叫阿聖叫得那麼親熱,你神經病啊,」
    「大家都這麼叫他嘛,他好像是他們社的前社長呀,很熱心人也很豪爽,那時候跟他們談聯誼,他當場二話不說還贊助我們一筆經費哩,」
    「靠。想辦法幫我找他啦,我拿衣服還給他。」

    當晚我摸黑到阿聖住的地方,其實就在我們學校附近不多遠的河堤邊,那是一排舊公寓,看起來不像是學生宿舍的一般住家房子。敲了門之後,一個女生出來應門。
    「我找阿聖。」才開口,那女生馬上拉住我的手,
    「啊,妳是他社裡的學妹啊?幫個忙好嗎?他又病了,可是我趕著要去家教,妳幫忙看著他好不好?」
    「我…」才想給了衣服走人,卻讓那女生拉住了。
    她帶我進屋,告訴我哪裡是廚房、哪裡有熱水和食物,然後指指阿聖房間,千恩萬謝之後趕著穿鞋:
    「我遲到了,先拜託妳唷,我很快就會回來的。」

    寬闊的客廳裡只有我一個人、跟一屋子的老舊家具。環顧四週、發現自己置身於一個幽暗的空間裡,連電燈開關都不知道在哪裡。書架上有許多精裝書跟相框、擺設的樣子就像是一般的住家,只是看起來很像是電影裡,老舊的七十年代的房子。摸索著終於找到電燈開關,這才發現已經是晚上八點鐘了;整個客廳牆上掛滿了相框,多半是人物跟風景,開了燈才能看得清楚。
    「靜,」我隱約聽見一個聲音,房間裡傳來的。循著聲音摸過去,虛掩著的門裡是擺滿東西的擁擠房間。電腦、書本、模型、海報、家具,滿地的紙張跟報表,以及一股男生房間才會有的氣味。說不上來是什麼味道,每次我進到男生房間就會聞到的一種味道。雖然,我跟男生同居好幾年了,可是每次聞到這種味道,還是會有那種感覺「啊,是男人…」。

    「怎麼樣,你覺得不舒服嗎?」站在房間門口往裡看,躺在床上被窩裡的,可不是白天的大衣男嗎?
    「怎麼是妳?」他勉強撐著起身,看了我一眼,滿臉驚訝。
    「我來還大衣的,剛好那位…嗯,剛才那個女生說你病了她又趕著走,所以要我看著你。」
    「喔,那是我學姊。沒事啦,我常常這樣,妳不必管我,」他說完喘了一下,又躺回去。
    「難怪你穿那麼多,那我走囉,衣服放在客廳沙發上面。」我說完轉身就走。
    「喔,好,咳…」他在被子裡摧心擂肺地咳起來,咳得我心裡發毛。來到客廳,一屋子的相片裡每個人都瞪著我看,好像拋棄病人是不對的。
    「幹,」我罵了一句粗話,然後轉身回他房間去。

    +

    阿聖身體很差,幾乎每一次流行感冒他都有份。不過,他頭腦真的很好。他讀的學校不算拔尖,可是他成績卻很優,然後「副業」也做得很棒。可能是上天補他身體不好的缺憾吧?他從小就有很棒的數字概念,上大學之後很快就學會看盤操盤,年紀輕輕就懂得投資理財。那是我跟他熟了之後知道的。那次他病了,是因為他本來就重感冒,卻又把大衣借給我,所以回去就嚴重了。

    像這樣讓他下不了床的感冒,他三不五時會得一次。對從小體弱的他來說,似乎是家常便飯。他有個櫃子裝滿了藥,架子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註明是治療什麼病的,嚇死人的畫面。
    「喔,那是我當藥師的阿姨幫我弄來的,像我這樣天生藥罐子,如果生病就去看醫生,健保卡蓋到Z還得從AA開始哩,」我幫他換冷毛巾時他說。
    「呃…」我目瞪口呆,心想可別哪天吃錯藥掛掉哩,「今架害啊」。

    那天,好死不死、我留在他家看著他,直到他的房客學姊回家,已經快十二點了。那時候我睡著了,坐在地上頭枕在床旁邊。他的學姊靜文叫醒我之後,再三跟我道歉,然後送我下樓去。
    「對不起啊,我不知道妳是來還衣服的,以為妳是他社裡的學妹哩,」她騷騷頭,一臉抱歉。
    「沒關係,我看他睡著了,結果我自己也睡著了,哈哈。」我其實只是弄了杯熱牛奶給他喝,然後幫他換冷毛巾而已,什麼都沒做。
    「有空來玩唷,我就要搬走了,他一個人住我很不放心。」臨走,靜文學姊這樣說,
    「有時候嚴重了,我都會強迫他去醫院打點滴,他很討厭看醫生的。」
    「喔,」我想起一整天看房子都不順利,於是隨口問了句:
    「這房子租金貴不貴啊?」

    我以為,阿聖一定是個文弱書生型的男生。結果,搬家那天他幫我搬進搬出的弄東西,看見他露在衣袖外面結實的手臂,又一次目瞪口呆。
    「我大一的時候,身體爛到不行,休學去南部隨便唸了一個專科,那裡空氣陽光都好,每天騎腳踏車上學,還常常打球、運動,我身體可好哩。沒想到回台北就不行了,」他幫我搬完東西,坐在客廳沙發上一邊擦汗一邊說。
    「喔,難怪我看你的樣子不像弱不禁風的樣子嘛,那天還病奄奄的啊,」我坐在地上,隨手撥弄我暫放在地上的一堆書。
    「靜文住得好好的,為什麼要搬走?」我突然問。
    「因為我們…分手了啊,」阿聖的臉色突然黯淡下來,
    「她考上外校的研究所之後,就跟我越來越疏遠,最近說要搬去學校那邊住、所以…」他說了那個學校的名字,是一所國立的知名學校,其實離這裡並不非常遠。
    「呵,只是分手嘛,沒什麼啦,你別在意呀,」我挪動身體靠近他一點,
    「我還不是被甩了,才只好搬家啊,」

    我猜是我主動,靠近他、吻了他的。

    那個剛搬家的下午,我讓他有點失意的眼神打動了。也許對我來說,喜歡一個人很容易吧?可是我到底愛不愛他呢?常常想起那些已經分手了的男生們,那些初初愛戀的感覺。我跟阿聖之間卻不是這樣子…他很沉默,人緣卻極好,三不五時有學弟學妹上門來玩,他甚至會煮菜招待大家。除了上課他就是在電腦前面忙,然後很注意金融跟政治的消息。不出門的時候,他會在客廳做運動,怕久不動了身體會更糟。

    搬進他家之後,才知道他父母都移民到澳洲了,留他跟大哥在台灣。後來相依為命的大哥讀完碩士去服役,退伍以後也跟著出國了。
    「一個人好啊,沒人管很自由呢,」他說。
    「移民也不錯啊,你怎麼不去?那邊空氣陽光一定也比台北好吧?」我學他做扶地挺身,結果只是攤在地上起不來,超丟臉。
    「那邊的食物我吃不慣哩,」他說著以前讀高中時去那邊住過一陣子,但是受不了逃回台灣的往事給我聽。
    「喔。」他的世界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雖然,搬進他家之後,我跟他變成了男女朋友。

    「你到底喜歡我哪一點?」我問。
    「都喜歡啊。」他依然是一個表情,說真的我看不出他對事情的喜怒與好惡。只是在那個下午,我讓他臂膀上的汗水跟哀怨的眼神打動了吧?
    我很少睡在自己房間,喜歡跑去他放了很多東西的房間睡。枕在他手臂上看他放在書架上的許多模型。他很喜歡鋼彈,也愛做模型,我喜歡看他很專注做模型時的表情。雖然,多半的時候我插不上手,也搞不清楚那些型號都不一樣的機器人有什麼不同。
    「妳喜歡我哪一點?」他偶爾也會問。
    「呵呵,我全部都喜歡啊,如果你讓我不必付房租就更喜歡了,」我隨口說。
    「只是這樣啊?」他愣了一下。
    「哈哈哈,」我用力往他胸口鑽了一下,撒嬌地磨蹭著。
    「騙你的,我才不靠男人呢,我要自立自強啊,」
    他牽動了一下嘴角,溫柔地摟著我,摸摸我的頭髮,像是疼愛一隻貓似的。

    我喜歡他抱我的時候,輕輕碰觸我像撫摸他那些漂亮的模型一樣的細心。我們除了不常出去玩,其實跟一般大學生情侶並沒有不同。我白天上學,晚上打工;他很少出門、也很少去學校,多半的時間都在電腦前面,要不然就搞心愛的模型。夜裡我們在沒有空調幾近悶熱的屋裡探索彼此的身體,然後他讓我枕著他的手臂像隻小貓蜷在他的懷抱裡,儘管整夜他都不能動彈、翻身。

    每次付完房租跟帳單,口袋空空坐在客廳嘆氣,他就會安慰我,然後帶我出門去附近的川菜館吃大餐。
    「我猜我是喜歡你能幹,懂得理財賺錢又會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像我,白癡死了,打工好幾年哩可是什麼錢也沒有,然後日子過得亂七八糟。」我看著出多於進的存摺發呆。
    「可是我看妳好像滿開心的嘛,像我這樣有什麼好?我是書呆子兼藥罐子哩,」
    搖搖頭我又像貓咪一樣在他胸前磨磨蹭蹭,確實他是個藥罐子、書蟲。他不像一般大學生會出去玩,雖然他會在客廳聽很棒的古典音樂,做很漂亮的機動戰士模型,可是他很少出門,就算出門也只是為了要辦事情或買東西。而我,除了上學打工,喜歡玩樂。

    跟他在一起之後,我還是喜歡成天往外跑,只是心裡總掛著他,結果玩得一點也不痛快,總是敗興而返。他不能去那些吵鬧擁擠的像disco或pub之類的地方,偏偏那些都是我的最愛。偶爾他跟我去,回來都會被傳染感冒。後來我乾脆不去了,待在家裡看他玩電腦遊戲,看他做模型,然後在他專注做這些事情的時後、突然打斷他、纏著要他陪我做愛。

    「你愛不愛我?愛不愛?」我跨坐在他身上,以一個侵略者的口氣沉著聲音問,像是要把他吞下去一樣狠狠瞪著他。
    「愛啊,」阿聖微蹙著眉頭,弓起身體更深入我的內裡,
    「很愛…」他的聲音像是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過來似的,我必須俯身靠近才能勉強聽見。
    「聽不到啊,阿聖!踏馬的你是不是男人啊!聽不到你啦,」我用力夾緊雙腿,嘴裡蹦出來一連串只有情侶之間才會聽見的淫穢的床上語言。言語的撩撥也許是次於感官的另一種刺激,在我用一連串的髒話罵他之後,他的潛在獸性開始被挑起,從沒聽過他對女生說過半句粗話的我,被突然翻身的他、用力壓制住不能動彈,我第一次聽見他開口講了那句我掛在嘴上無數次的髒話。

    一個人跑到客廳抽起事後煙的時候,腦子裡不斷回朔他狂亂的動作與激烈反應。男人發狂的時候還真是潛力無限啊,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一種福利?可是我聽見他罵髒話的時候,興奮到不行。我想把阿聖屬於一般男人的部份挖掘出來,只是不知道盡頭究竟在哪裡。

    那個夏天我們平均一個月得用掉三到四盒的保險套,反正我打工完要回家經過屈臣氏的時候,就順手拿一盒回去,總能用得掉的。屋子裡的襖熱讓我無法忍受,黏膩的汗水不斷地浸溼我們身體底下的床單。不過我怕阿聖感冒,所以忍耐著不敢說要裝冷氣,只敢在單獨睡覺時吹吹電扇。
    「沒冷氣你也能過日子,天啊!」我光著身體只穿小褲褲在客廳抽煙,對著房間裡剛洗完澡必然在吹頭髮的阿聖這樣說。

    年輕人的體力是沒有極限的,可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個月,我就開始受不了了。
    我是那種天生活潑外放的個性啊,我承認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愛往外跑,喜歡混在外面三更半夜不回家。阿聖沒辦法這樣,他的生活規律正常,幾乎不涉足公共場所。我跟他就像白天的太陽跟晚上的月亮,會湊在一起完全是出於我的主動與積極。我猜想也許秋天到了的時候,他能陪我去一些以前沒能一起去的地方玩耍。

    可是秋天到了之後,我們之間並沒有什麼改變、我想我們之間已經走到了盡頭。
    我開始在打工完之後跟同事出去夜遊,夜不歸營。在充滿了煙酒與大麻的夜店裡盡力揮霍我的青春,感覺那些與阿聖相偎相依的日子慢慢遠了…大麻跟搖頭丸的效力讓我忘記自己是誰,醒來的時候往往身旁的男生是誰我都搞不清楚。

    分手是他提出來的,某個我連續三天都沒回家以後的下午。
    「我沒辦法常常陪妳,是我對不起妳。」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我懷疑我只是電玩、模型與股票以外,他生活裡的某個部份。而我多麼想成為他的全部…,所以我們之間註定是不會有結果的。
    「我覺得我不應該這樣綁著妳,那對妳不公平。妳應該過妳自己想要的生活,但不要傷害自己…」
    「沒什麼好對不起的,是我的生活方式跟你不一樣啊,」我咬咬嘴唇,突然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他讓我繼續住在他的房子,可是我堅持要搬走,所以他只好幫著我打包,然後送我去新的住處。

    +

    「我不愛你,只是寂寞。」分手之前我丟下這句話,算是回答他問我的,
    「妳到底愛我哪裡?」
    分手的時候,雖然心裡並不難過,可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哭了。阿聖在我身後,用有點緊張的聲音說,
    「啊,妳不要哭嘛,好不好?」

    我猜,他是怕路人看見了以為他性騷擾我。

    奇怪的是搬出來自己住之後,再也沒去那些亂七八糟的地方玩了。我用力打工把賺來的錢付了房租、帳單,剩下的好好存在存摺裡。這中間我只見過阿聖一次,他難得地參加了我們社團跨校辦的晚會,一樣在角落裡被一群女生包圍著。其實他是見多識廣、幽默風趣的,只是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我很會吃醋,總是不喜歡他讓一群學弟妹來家裡玩耍。我不斷地想要獨佔他,他應該是我的…至少,曾經是我的。

    躲到屋外去抽煙的時候,突然想起了當初相識時,他在我身後打了三個噴嚏的往事,不禁啞然失笑。那些已經遠去的往事,一幕幕在我腦子裡浮起。真的不愛他嗎?只是因為他會照顧我,體貼我所以跟他相愛嗎?可我終究沒再回頭去找他,雖然他身邊一直似乎也沒有固定的女人在。

    +

    畢業之前突然聽到他猝死的消息,非常震驚。在打工的地方,我第一次見到了他從小相依為命的大哥。他帶著阿聖的存摺跟一年前早就寫好的遺囑來找我,告訴我阿聖計劃好留給我哪些東西。

    「阿聖是在某個夜裡突然急性心肌梗塞走的,原本隔天跟股票經紀約好了要談事情所以才被發現──躺在床上、像是睡著了似的毫無痛苦的走的。」他大哥說著,聲音越來越遠…也許他還提到了告別式希望我出席什麼的,但是我已經聽不見了。

    不顧眾人的眼光,我在打工的店裡放聲大哭。想起自己說過的那句話,
    「我不愛你,只是寂寞。」突然打從心底懊悔起來。只是這一次再也沒有人會從身後抱著我,心急地告訴我:
    「啊,妳不要哭嘛,好不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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