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7 12:26 公布約談過程,請市民相信市長清廉...
馬市長因為特支費直接匯入戶頭,還當作財產申報(好爽),遭到地檢署約談,一談就談了四個半小時。
問題是,這麼容易交代的事情為何要談四小時,難免啟市民疑竇,因此,馬市長決定公布這四個半小時跟檢察官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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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父遺像哽咽哭泣--20分鐘

房間太熱喝飲料--30分鐘

幫地檢署女Fans簽名--120分鐘

對上期中獎發票--30分鐘

爭論要不要唸作證誓詞--10分鐘

看到跑步機忍不住跑一下--30分鐘

開始偵訊--1分鐘

喝個下午茶--28分鐘

合照留念--1分鐘

好了,偵訊終於順利結束。知道了吧?假發票跟市長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市長以自己特支費每個月都花光光,因此匯進戶頭的都是國家補償我的錢,拿去申報財產也是非常自然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