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判決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 寒山石徑主部落格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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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2-30 11:51 台開案判決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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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麻吉哥哥打了一通電話問我,一般法官在寫判決時,都會寫一些像莊子<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種有的沒的嗎?

      其實,據報載這篇判決長達23萬字,我想其中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及論罪科刑的篇幅一定遠大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些文字,只是媒體於判決中比較枯躁的部分一向興趣缺缺;對於比較活潑生動的部分,則會大肆渲染報導。

       本案的受命法官林孟皇君,當過老師,其治學,工作之態度均十分認真,而且勇於任事,堅持理念,毫不苟且。林君在司法官訓練所上課時,對於上課講話影響他人的同學,是會當面要求對方改進的。這點和在下得過且過,礙於情面,羞於啟齒的表現是大不相同的。(我不是那個講話被糾正的同學,因為我大部份是看小說和玩PDA,不會吵到別人)

      而台開案落到林君這位認真到會讓別人感到壓力的法官手中,也算是被告們的報應。雖然說這種大案上訴後不容易被上訴審維持,尤其是寫的多,挑毛病也比較容易。但是,一審判決如果寫的好,證據調查及論斷記載詳實有理,縱然判決可能被撤銷,但被告想要有罪變無罪,就難上加難了!

      至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些文字,應該只是林君國文程度很好的一種反射表現,每個法官都可能因為背景不同,在比較認真寫的判決中表達自己的價值觀,原本就不足為奇。

      比如說我在一件販賣猥褻物品判決無罪的案件中,也寫過這麼一段。



    近日吾國導演蔡明亮執導之電影「天邊一朵雲」,影片中固有男女主角裸露體毛、口交之畫面,惟該影片非但於國際知名之柏林影展中榮獲「最佳藝術貢獻銀熊獎」、為紀念「柏林影展」創辦人頒發之「艾爾斐德鮑爾獎」及國際影評人協會頒發的「費比西獎」等三項大獎,並獲行政院新聞局頒發獎金,且該影片亦一刀未剪而於吾國戲院公開上映,並將代表台灣參與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外語片之角逐。是知今日我國社會實已深具兼容並蓄之包容力,一般閱聽大眾對於特定人體器官之裸露,或性愛行為之影像或描寫,並非當然產生厭惡或羞恥之感,而上開種類文字、圖畫、影像亦非當然侵害吾國民眾一般「性的道德感情」。

      不知麻吉哥哥是否認為這也算是寫些有的沒的?
      
      更何況,若是比起我之前提過的口語化的判決或是狗屁法官的四種可能,<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種用語還算是正常吧!

      我的意見是,媒體報導看看就好,不必隨之大驚小怪可也!
    小杜白雲 / Xuite日誌 / 回應(0) / 引用(0) / 好文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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