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2 03:28 六七年級宅女 網購最「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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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風淳樸的雲林縣竟是網路購物詐騙天堂,其中以賣仿冒品最多,令人驚訝的是,被查獲的9成以上是六、七年級女性,檢察官說,不景氣,網站商店職業宅女愈來愈多,因男性多半負責送貨,被抓的機會較少。
為降低網路購物詐騙糾紛,檢察官認為,建立平台的網站公司包括雅虎或奇摩等應多少負責才合理,起碼應標示避免糾紛方式並陳列網路商店設立年份、糾紛處理過程,建立信譽。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指出,近年來,國內網購糾紛確有明顯增加,其中以詐騙與賣仿冒品為多,從檢方實際起訴案件,發現被告以年輕女性居多,這和不景氣工作難找有關,尤其年輕女性懂電腦,網路商店蔚為風潮,許多人乾脆上網開店,不必出門曬太陽就可賺錢。
檢察官說,網購糾紛是賣皮件、皮包、影片及3C配件、照攝影機為多,例如仿冒的LV皮包更多到不可數,價格多半在1000到5000元,尤其露天拍賣場最多,有人更扯,盜印暢銷「刑法」教學CD來賣,連檢察官也差點買到盜版貨。
檢察官並說,以現有「網偵技術」查緝網路仿冒品並不難,但雲林長期來被外縣市警察進來抓網路犯罪的件數不少,所以雲林「網偵」還有待加油。
林文亮說,網路商店已很普遍,經濟不景氣,開店的人愈來愈多,為避免網購糾紛不斷,建立信譽很重要,許多商店常推出促銷,低價吸引顧客,結果錢匯進,才知是空殼公司。
林文亮說,提供商店平台的網站公司,應對商店進行評鑑,而非任由「假客人」自己造假評選優良商店,破壞商譽。
林文亮指出,架設網路商店既然收費,網站公司起碼把商店歷史沿革或處理糾紛的過程「秀」出來,讓消費者自由選擇,否則發生糾紛,任由買賣兩方自己打官司,好像和網路公司無關,實也不合理,就像到百貨公司買到劣、假貨,當然有理由找公司申訴。
網路時代已來臨,建構一個安心、健全的網路商店,是全民所期待,否則把網路商店搞得像沒有保障的小攤,並非大家所樂見的。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專題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