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吳振順昨日在本報A14版刊登全版廣告,痛陳他在大陸青島投資經商的離奇經歷,並公開呼籲兩岸政府為他主持公道。
讀罷吳振順的全版陳情書,令人震驚至難以置信的地步。我們雖對整個事件無第一手資料,但廣告附帶刊出了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致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函文,「敬請惠洽相關部門儘速查明事實真相,依法妥慎處理」,可徵吳振順的陳情應有相當憑據。
兩岸開放交流以來,雖有許多令人欣慰的傳奇故事,如康師傅;但也時常傳出糾紛,甚至悲劇,其中亦往往涉及大陸官方人士。我們相信,那些負面事件皆非北京當 局所願見,且在有些事件中傳出的官方貪腐情事尤非北京當局所能容忍;北京當局若能對此類事件查明真相內情,主張公道正義,非但台商權益可獲保護,且亦是北 京政府整飭吏治的正大作為。這不但有益兩岸關係,更必有助於北京當局端正政風,改善形象。
吳振順的故事,讀來令人驚愕不置。他在一九九三年受山東省及青島市各級領導「盛情邀請」,在青島前後註冊了三家公司,陸續投資了一億美元;他認為,帶動了嶗山一帶的繁榮,地價飛漲。
噩夢發生在二○○四年五月。起先,他被檢舉「擁有私人軍隊、槍械,火箭炮十分鐘內可以打到北京」。查無此事後,又以其他罪名,押入濟南看守所;「不知何以 被關,不知何時才能獲釋」。後因難熬看守所中待遇,某日他竟翻牆越獄。他說:「誰能想到一個坐擁上百億公司的負責人,竟會在深夜狼狽地逃亡?在過程中我還 掉進三層樓高的山谷,差點活活摔死……他們出動了近千名公安及警犬……又把我抓回了看守所裡。」
最後,吳振順被釋放時,距他被押已七個月。釋放的理由是「經長期調查,沒有犯罪」。出了黑牢,吳振順才發現他的事業已經完全解構,「六大資產」被「這些 人」「用盡各種手段」過戶、拍賣、轉移。例如,在四天之內,將他投資五億元的「青島國際啤酒城」,以九百萬元債務,宣告破產,將五百畝土地轉售;又如,他 擁有的「愛丁堡花園」,一六二畝土地,則在他被釋放前的當日早上被人過戶。
吳振順的事例,與過去聽聞的台商遭遇有頗多類似之處。例如,法律程序皆十分粗陋,如吳振順稱不知何以被羈押,亦不知何故被釋放;甚至在「公/檢/法」各部 門,無法報案,更無法立案。又如,類此案件常有地方黨政人員涉入,以致黨政機器一面倒向加害者,成了共犯結構,被害人自是螳臂不能擋車;且往往牽涉利益愈 大者,被害人遭遇的政治迫害愈大。以吳振順之例而言,居然造成了「一個坐擁上百億公司的負責人,竟然深夜(越獄)狼狽逃亡」的場景,真是匪夷所思。
兩岸交流正在快速提升,無論是台商赴大陸投資,或陸商來台灣經商,其中每一個商貿交流的個案,皆是促進兩岸互惠雙贏的元素,亦是增進兩岸和平友好的題材;兩岸當局在寄望雙方人民經貿交流能為兩岸互動累積成效時,最基本的責任是應當使雙方善良人民受到法治的保護。
其實,胡錦濤所主張的「以法治國」是根本,台商權益的法律保障則是結果。若能實現「以法治國」,台商的法律保障即是水到渠成。北京當局的「以法治國」理 念,不容地方不肖人士破壞;不論是對台商,或對大陸人民。準此以論,我們其實不只是要為吳振順等台商個案說話,而更是對中國大陸的法治發展寄以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