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空,就再PO篇文吧!
不知道難友們有沒有看過『天使走過人間』,其中提到有一個比較令我感到印象深刻的現象,是一開始面對死亡時,人們是『不願接受事實』。
要年邁的長輩接受『債務繼承的事實』,也是很相似的過程。從一開始的憤怒、轉成不甘,最後變成無奈…。
同為難友,我的建議是:最短時間內做好『財產保全』。為了往後日子好過些,能處理到甚麼程度就盡量做吧!
股票及存款
所有財產變現後提領現金,臨櫃存入安全的帳戶,不要用電匯。
不動產
不可以無償過戶,必須用『買賣』的方式處理掉,而且買主最好是三等親以外。
法不容情!
無論難友是文盲、行動不便的殘障或是童養媳,只要是繼承系統表內的一份子,執行支付命令時都是一視同仁,你的帳戶內現金會被提領一空,有價證卷會被變現轉走,不動產會被假扣押。法律執行是不會因個案而有不同。
公平正義?惡法亦法!
大多人認為:法律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那是電視電影看太多!司法人員的工作只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維護當事人權益。法官、甚至是對方律師,都說『不公平,但這是法律』!
我們不是罪犯!




官司打輸是必然的,我有一個朋友在公營行庫當法務,他已出庭無數次,從來未曾敗訴過,唯一的一次是遇到同業高層而放他一馬!『一個案例是悲劇,1000個案例只是個數字』。銀行發現這條法律條文,可以找到替死鬼連本帶利付呆帳,怎會輕易放過?據了解,銀行內部會發一本工具書給法務,上面記載各類實際案例的攻防策略,這是銀行自行編撰的實戰寶典是非賣品,而且不能帶來給我看。
由於法律條文不利我方,訴訟結果99%以上是敗訴,能夠做的就是『財產保全』以及『心理建設』。除了不甘心與無奈,我發現長輩有意無意間透露出『罪惡感』,他們覺得敗訴是件不光彩的事。
如果是長輩碰到這種官司,請務必鄭重告訴他們:『您沒犯錯!這絕不是您的錯!』一個無法律作為的人,遭受動輒百萬台幣的財產權侵犯,這並非民主法治國家應有的法律。我相信法律修改的哪一天必會到來,在那之前,我會持續關注並在網路上發聲,請難友們節哀,堅強的面對司法的不公正!
我們沒有做錯事,這樣的懲罰是不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