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外婆遺留下來債務的經驗,祖母去世後就應該去辦限定繼承,但大家意見眾多,又不懂製作"繼承系統表"這個文件,就一直拖著。直到3個月期限的最後幾天,有人很急得打電話說"為什麼還不辦?"那天已是週五下午,扣除假日只剩1個工作天,當下決定全部文件自己製作&申請,以節省時間。
1. 除戶戶籍謄本
拿死亡證明及相關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拜電腦連線之賜,不用去祖母的戶籍地去申請,30分鐘完成。
2. 繼承系統表
只要填寫被繼承人及"一個"繼承人的基本資料即可,不必把家族所有成員的名字、生日、身分證字號,全部列表。不然會煩死!,也是30分鐘完成。
3. 遺產清冊
可以自行製表;或是到任一稅捐稽徵處,持相關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申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查"財產總歸戶"啦!也是30分鐘完成。
4. 申請人之印鑑證明
申請地點同地一項文件-戶政事務所,30分鐘完成。
最後去郵局買NTD 1000.-匯票,連同上述文件寄去被繼承人戶籍地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就完成步驟一啦!含交通往返時間,大概要3~4個工作小時。不含人工成本,花費約NTD 1200.-。
法院大概在2週內會回覆,正常狀況應該都是OK,要你進行步驟二---登報紙!
由於民事裁定有時會要求刊登"全文照登",並刊登在"全國版",這時千萬不要找ACL等大報紙,找小報刊登就好了,價差高達十倍!A報要價NTD 8000.-/天,我登新X報只要NTD 800.-/天!
這段過程中,感謝網路上各先賢大德的資料分享,及所有熱心幫助我的公務、郵務人員,對於冷漠不支援的各路人及親朋好友,在此也感謝妳讓我有機會學得更多。
辦限定繼承比辦拋棄繼承省事多了,而且不必再依法通知下一位繼承人,而法律效力及於所有繼承人,建議有用到的朋友,可以考慮一下。想省錢、省時間可以自己去辦,其實很簡單!
最後再次呼籲各位立法諸公、社會賢達,概括繼承是一種迫男為奴、逼良為娼的惡法,它剝奪了"不做為"的權利,對弱勢族群十分不公平,請大家多傳遞這類訊息。即使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力再大,立法豬公再怠惰,我們可以讓悲劇慢慢減少...
後記:
1. 登報費用還有更便宜的,有一家不到 NTD 500.-,多比較多省錢哦! >_<
2. 把報紙寄去法院後,法院會回覆一紙"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