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日前各大媒體刊登嘉義縣職能發展促進協會附設職訓中心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涉嫌「假訓練、真發證」從中獲取暴利之弊案,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再度受到社會大眾關注。本市目前有五家合法辦理勞工安全衛生訓練機構計有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華壓力容器協會、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等單位。因此,為維護教育訓練品質,市府勞工處每月不定期派員至各訓練單位實施查核開班品質,以保障受訓學員之權益。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對於前述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良窳,攸關於提昇勞工之職場專業知能,及強化職業災害應變能力,進而避免遭受職場上傷害。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略述分類計有:一、具有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教育訓練(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吊籠操作人員教育訓練)。二、具有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教育訓練(鍋爐操作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三、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小型鍋爐操作人員、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四、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教育訓練等等。
(發稿人:勞工處勞工安全福利科 黃維國 電話:06-390-1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