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佈自七月一日起提高酒駕的罰款, 而且下修了酒測標準, 但對於台灣特有的"酒國文化", 我仍不認為能夠全面遏止酒後駕車的惡行
可能是待產險公司看過太多酒駕肇事的案子, 我對於酒後駕車這件事極度的反感, 不論警方如何嚴格取締, 不論媒體一再的報導酒駕的新聞, 就是有人不會認真看待前車之鑑, 以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直到闖下大禍才後悔莫及
如果因為自己的不負責任而導致無辜的路人受害, 明知道酒駕可能肇禍卻又執意上路, 與蓄意殺人有什麼兩樣? 等到肇事再痛哭鞠躬下跪磕頭道歉, 這樣的人不值得原諒!
台灣的汽車保險因為特有的文化衍生了一項特有的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險(簡稱酒償險)
這項保險主要是駕駛人因飲酒後駕駛被保險汽車,經檢測吐氣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很多保戶對於這個險種有錯誤的認知, 總以為只要酒後駕車肇事, 保險公司就能負全責。
其實這是錯誤的....
即便有投保這個險種, 但只要超過法定的酒精濃度(0.55 毫克), 保險公司在賠付受害人之後, 得向駕駛人追償全部賠款
已接過不知多少通保戶電話詢問酒償險的內容與保費, 在我向保戶解釋這項條款後, 很多人就會反彈說幹嘛花錢保這個險, 通常我也會不客氣的回他: 酒後開車本來就是不該做的事, 不要酒後開車, 不但可以減少事故發生, 而且連保費都可以省下來了, 不好嗎?
就我的想法, 提醒保戶不要酒後駕車比為公司多賺保費更重要, 只要多一個人有酒後不開車的認知, 其他的用路人就能多一分的保障
如果你的親朋好友喜歡喝兩杯, 請提醒他們寧可花小錢搭計程車回家, 或者請未喝酒的人代為開車, 不要再讓這些悲劇一再的發生....如果他們向保險公司投保酒償險, 也請告訴他們這個保險絕對不是護身符。酒後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才是上上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