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開了年度會員大會,因我們的會是屬於城隍廟九大柱之一的〝吉祥社〞,會務方面屬於財團法人之下的附屬,但財務方面則是所有會員集資所成,有會裡成立委員會自己負責,在大會裡有人提議年度自強活動,我是負責財務的常務監事,知悉會裡的資金開消,要是辦理一次自強活動,必須負出很多經費,以小小的附屬團體來說,是個寅吃卯糧的提議,在團體活動中,就必須有熱心人士的經費贊助,由於大家都有自強活動的意願,後由前會長林洽通先生的贊助五萬元,及現任副會長劉添財先生亦提出贊助五萬元,後現任會長又提出全部費用不足部份,他全數承擔,會裡附帶條件,住宿費自理,及活動天數為兩天,其餘的包括車資、三餐、以及到遊樂地所須門票,一律由他們三人負擔;最後提及目的地,一是清境農場線,二是宜蘭地區,後以九成贊成到宜蘭地區,於是就此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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