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3 22:41 如何加入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如何加入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呢
詞曲創作的另一種收入來源, 就是公播, 甚麼是公播呢, 就是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及公開演出權, 而MUST就是幫助創作人收取這項權利金的協會
目前已經加入授權的單位有無線電視台、衛星有線電視台、廣播電台、單場次音樂演奏表演、演唱會、航空公司、觀光大飯店、百貨公司、KTV、電腦伴唱機業者、點唱機、遊樂區、連鎖事業賣場、餐飲業等公眾場所。好消息是在未來將授權業務擴大至網路授權及手機鈴聲下載等, 對於音樂創作來說更是多一項收入來源。
個人要如何加入MUST呢? 個人發表作品已發行達五首詞曲或十個單位,但是不屬於其他國內外設立同類音樂著作權仲介團體之會員者, 「詞」或「曲」各為一個單位, 部落格的詞曲發表不能計算, 因為部落格是不特定瀏覽的發表喔
詞曲創作人應該要努力創作, 多多發表歌曲, 以利加入會員喔, 這是除了唱片版稅以外, 另一種收入來源, 有的創作人一次的公播費比一個月的薪資還多, 請大家努力創作喔
by 余傳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