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娘我在直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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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拍兩個星期的旅館,就好像三餐連吃兩星期一樣的菜色,很噁。
自從上一篇寫了齊柏林大哥的堅持之後,老娘也很堅持要看看能撐多久不更新。結果發覺我還真的很能撐,從此不寫大概也不會怎樣~~
年前某一天,去齊柏林大哥家採訪他,聊著聊著他忽然拿出一支爛到不行的真皮手套戴上,然後跟我講:「你看,拍成這樣也算是不容易了吧?」的確真的蠻屌的,握相機的手套可以搞成這樣,沒一點堅持還真辦不到。
老娘整理了一下最近拍的案子,其中歸類到雜碎與阿裡不達類別的,佔了幾乎九成,勉強發現了幾個共同點,就是~都有花!報告完畢,看照片!
嗯~這個~那個~要講的,都在照片裡,就這樣~
人客啊~那個台語的俗話說得好:桃滿蔥,GAY齁尪!
哎呀話說老娘我七月初到七月中都在日本鬼混,好不容易可以逃回台灣,就在最後幾天待在京都的時候,想說應該買個特產紀念品什麼鬼的,於是,問題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