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3 20:13 領導人無恥!真謂之國恥!

什麼間接拿賄款就不是直接拿,所以法律上就沒有罪?這可真會掰啊!
今後老師要怎麼教學生?父母要怎麼教兒女?司法要怎麼辦貪污!!!
什麼國務機要費還拿不相干的衛生棉發票來報帳?還說是國家機密不可追查?你可真會掰啊,貪污就是貪污,還找一大堆丟臉的理由來搪塞,來辯護??這就是你在台大法律系所學的法治嗎?我以台大人的身份認為你丟盡了台大法律人的臉!!!
今後台大法律人在台灣,連頭都抬不起來了,丟臉透了!!
什麼珠寶財產是借的,還不能透露是向誰借的,否則很危險,你難道忘了還是你在執政呢?台灣的治安就是被你這種虛偽貪婪又無恥的政客給搞爛了,你還有臉威脅人民!!
今天台灣的司法與警政都被你搞得無所適從,所以才治安不好天怒人怨!
說什麼阿卿嫂的報用總統府薪水與特勤加級,由陳幸予趙建銘還錢就沒事了?那麼不是所有政府官員貪污亂報經費,只要還錢就就沒罪,救沒有法律責任?
更不用說:女婿,親家貪污吸人民的血,也都讓司法拖拖拉拉,審不出個所以然,這叫做司法獨立嗎?簡直是強姦司法!!!
陳水扁,今天你真該到總統府前廣場,上一堂『禮義廉恥』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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