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文化研究第七講......................楊裕富,
第七講:政策分析的兩大類型與如何建構文化政策,設計政策
前言,政策分析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一般之政策分析。第二類:政治經濟學之政策分析。
在第一類政策分析之前提為國力強盛(霸權性格且擁有絕大優勢)制度完善(穩定)問題單純(數理單純與事實單純),所以可以適用這一類政策分析與政策研究方法。
在第一類政策分析時,相對於政策參數中,問題條件為既定(given),問題範圍為既定,體制與權力為不變,『立場』為無涉(理性中立)。
在第二類政策分析之前提為國力庸庸(國家無性格且擁有少數優勢)制度不完善(政局不穩定或民主決策機制出問題)問題不單純(無法理性問政或政局上朝野政爭激烈,或決策者無法心存國家利益優先),所以只能適用這第二類政策分析與政策研究方法。
在第二類政策分析時,相對於政策參數中,問題條件為變動(change),問題範圍為微量變動,體制與權力為微量變動,『立場』為不變(有各個政團的明確立場)。
當然這第一類與第二類的劃分也不是那麼的絕對,只是政治經濟學的政策分析強調制度形成之過程正義(程序正義due process)與權力涉入,所以會偏向主張第二類的政策分析與政策研究。
甲,從國家政策定位開始
國家之國際局勢定位,國家定位,國家總政策定位(國力發展定位),國家經濟政策定位與國家文化政策定位,(如果設計被視為國家經濟政策與國家文化政策之下一環時)國家設計政產業策定位,公私部門之部門設計政策定位,設計個案定位
乙,文化政策是典型的第二類政策
就一個國家而言,文化政策就是以犧牲少數實質利益(代價)來換取多數非實質利益(好感,被承認的優勢),所以簡言之,文化政策就是意識形態養成政策,重點在養成別國對我國的意識形態(態度),而不是養成國民的意識形態(養成國民的意識形態靠『國民義務教育』)。
就一個部門或公司而言,文化政策也是如此(就是以犧牲少數實質利益,來換取多數非實質利益,好感,被承認的優勢),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形象廣告』。
我們以Toby Miller與George Yudice所著的『文化政策』一書所舉的政策決定參數來說明文化政策的形成考量因素。
Toby Miller與George Yudice所著的『文化政策』一書中舉出六個重要因素如下
乙之一:治理性(governmentality)
乙之二:品味性(standards of taste)(common sense→good sense→good taste→standards of taste)
乙之三:道德性(形塑出倫理不完整的主體)(所以一直都有追求倫理完整的動力)
乙之四:競爭性(所有的文化補助支出,都要有補助的藉口)
乙之五:認同性(政府的計畫要既符合國家認同又要符合超國家認同)
乙之六:文化公民權(經由教育、習俗、語言與宗教來達成『自身文化』系譜的保存與發展)
丙,我國一般之政策分析方法
一,行政三聯制系列(所謂研考會:行政學)
二,規劃型系列(所謂都市計畫委員會:規劃學,法案預算學)
三,企管型系列(所謂混蛋型BOT:商學,管理學,創新學)
舉例:
丁,政治經濟學的政策分析方法
作為國家政策一環與之下的文化政策
(國家戰略定位了沒!!)
硬性文化政策(建置與推力)與軟性文化政策(機制與吸引力)
國家政策與文化政策的互為主體性
檢驗看看白癡政策、愚民政策、與口水政策
舉例:
作為國家政策一環與之下的設計產業政策
設計產業與文化政策的互連性
(都因藝術與生活品味)(還是都因傳統工匠與庶民生活品質)
(問問是誰的藝術?問問是誰的文化?)
(文化與藝術具有獨特性嗎?)
設計產業到底是哪一種產業屬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
設計產業的生產力怎麼衡量?
戊,上過設計文化政策研究七講,試試判斷自己的學習成果如下:
其一,是否熟悉設計文化符碼理論,對此理論是否進行延伸閱讀,並提出挑戰性且建設性的看法?
其二, 是否熟悉政治經濟學理論與最新趨勢,並對教科書進行延伸閱讀,而能提出挑戰性且建設性的看法?
其三,是否理解楊裕富所提出的政治經濟學嶄新論述或國家政策分析(新)方法,並且應用到國家設計產業政策分析上?或設計公司的跨國營運分析上?
其四,是否能融合設計文化符碼理論與國家政策分析理論於一爐?而運用自如?
請自行回答以下問題。
例如,『比較德日英三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論文該怎麼寫?
又如,設計美學的研究(特別是形而下美學的研究)與設計文化符碼論論有何關連?與國家產業政策有何關連?與國家文化政策又有何關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