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舒十分擅長透過愛的語言讓人誤以為牠是個「純情派」,我曾經對牠的遭遇極其同情,結果,憐憫之情轉變為愛情。愛上蕭伊舒之後,我發現自己喜歡女人的程度遠遠超過自己喜歡男人的程度,才開始正視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問題,從那時起,我就毫不諱言地對人家說,我會選擇女性做為我終身的伴侶,由此觀之,更足以證明在愛上蕭伊舒之前我不是同志。本人除了這件事情在心路歷程上前後頗有重大轉變以外,基本上是言行一致的,這一點絕對經得起調查和檢驗。
蕭╳舒本來是最有機會贏取林佳蓉的心的人,可是,牠居然蠢得可以、笨得可憐,連「名正言順」的重要性都不知道,所以,我本來一直期待牠朝向離婚的方向努力,沒想到牠完完全全「反其道而行」,導致最後全盤皆錯。我要的是始終如一的真愛,而不是露水鴛鴦的性愛,「離婚」難道不是牠應該跨出的最重要第一步嗎﹖在牠尚未離婚之前,我根本不可能當牠的情人,因為我深信「名正言順」才是未來真正幸福的泉源,而且我的性觀念極為保守,要不然,怎麼會到現在還不曉得如何接吻呢﹖即使當時我對牠產生強烈的性幻想(那是因為牠一再挑逗我),我還是不可能在牠和牠老公仍有婚姻狀態的情況下跟牠搞一夜情的。搞什麼一夜情嘛﹗連林佳蓉是怎麼樣的類型,牠都分不清楚,也敢來追林佳蓉,簡直不自量力,後來還被「看破手腳」,原來牠根本不愛林佳蓉,所以牠最後的下場就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弄得血本無歸。哈哈哈﹗活該﹗
直到現在,牠仍舊貪戀我曾經寫情書給牠的那一道「光環」。從牠後來種種硬拗的行徑,比方說,只要我跟某人說了一聲「謝謝」,牠立即開始編造不實的謠言說我用這種拐彎抹角的方式「追」牠,簡直就是胡扯和亂搞,我到底何時對牠用過「暗示」的手法。牠一直在血口噴人,牠三番兩次透過第三者傳話的方式,用不切實際的言辭勾引我,甚至問我要不要一夜情,這並不表示我已經點頭答應或者已經跟牠發生性關係,因為,我要的不是露水鴛鴦式的愛情,而是堅貞卓絕、始終不渝的真愛,在我和牠僅在公共場所見過一面、對牠幾乎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不可能跟牠有過肌膚之親。牠老早就有「老相好」,許多跡象也在在顯示出牠根本一點都不愛我,既然如此,幹嘛還要對我糾纏個不停呢﹖我這才深深體會到,原來對於一個根本不愛我、卻一再勾引我、挑逗我的用情不專之婦,那一道「光環」居然這麼「價值連城」,可以讓牠用來做為掩飾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工具,甚至還可以用來做為「擋箭牌」和「護身符」。除了企圖「掩人耳目」之外,牠沒有必要一再透過各種剪貼與拼湊的方式,胡扯亂搞到那種地步,不是嗎﹖蕭╳舒發現我絕不可能回心轉意之後,就一直在製造偽證和假象,故意讓所有聽到牠的話的人,誤以為我曾經跟牠有過性行為,甚至還故意偽裝成牠在拒絕我,使人誤以為我仍然在意牠。其中有一部分「證人」,則是跟蕭╳舒緊密掛勾、巧妙編組而成的「金光黨」,蕭╳舒假裝透過牠們傳話給我,傳話的內容是類似「你不在我身邊太久」「那一夜我們…」這種不堪入耳的低級謊言,接著,再由這些跟牠勾結在一起的同黨跳出來做偽證說,我跟牠發生過性關係。某些不肖之徒,不但支持、甚至極力鼓動慫恿蕭╳舒繼續這種一而再、再而三對我騷擾不休的做法,目的在於牠們企圖透過這種方式把林佳蓉活活氣死,如此一來,牠們即可高枕無憂。我不會上當的,放心好了。有鑑於此,我不和這群不要臉的「金光黨」妥協,想要拆穿牠們的盧山真面目,真是任重而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