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跟李╳竹局部減緩利害關係之路11:走向跟李╳竹局部減緩利害關係之路: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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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擁有兩個雙主修(外文系、歷史系和另外兩個學位)以及中文系輔系資格,並且曾在電腦公司學過電腦的基本文書處理。由於從小就熱愛閱讀古籍,古典文學和歷史始終是我的最愛,也是我的嗜好及專長。對文學和史學作品廣泛涉獵的我,閒暇之際總是沉醉在知識的殿堂之中,並奉蘇東坡的名言「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為圭臬而力求精進。為了不斷給自己充電,經常參加相關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如此雄厚的學科背景,使我具備卓越的文筆;另外,以豐富的知識與學養做為後盾,加上敏銳的觀察力和判斷力,我常能提出高明而獨到的看法與見解,深信自己將來必定是一位傑出優秀的幕僚人才。外語能力是我最重要的專長。所有外語當中,最精通的是日文,不但受過專業的訓練,而且曾經考取留日全額獎學金,負笈東洋,從事文化研究一年。日本語言能力測驗第一級檢定合格的紀錄達六次之多(最新紀錄民國94年12月4日測驗)。自從我對日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之後,長年以來持續接觸與日文相關的東西,比方說:收看日文的電視節目和NHK新聞﹔閱讀日文的報章雜誌,如:朝日新聞和階梯日本語雜誌等等。孜孜不倦﹑焚膏繼晷的寒窗數載,奠定了我深厚的日文基礎,聽﹑說﹑讀﹑寫的能力絕佳,自不待言。另外,我也擅長英文。在台大外文系受到濃厚的文學薰陶之後,酷愛閱讀英詩,以及其他英國文學作品,比方說,白朗蒂姊妹的小說和莎士比亞的戲劇等等。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合格(民國96年10月27日測驗),我的聽力成績為101分,閱讀成績為118分,合格標準各為80分,滿分是120分。從國中開始學習英文以來,我對它的興趣始終不減,後來經常收聽收看英語發音的廣播和電視節目,至今仍未間斷﹔除了經常閱讀NEWSWEEK和TIME雜誌之外,我曾在多所補習班加強英文能力數年,因此具備優異的英語閱讀﹑會話與寫作能力。基於自己對外語的熱愛和執著,我選擇了一份能夠將我的興趣與工作結合為一的「翻譯事業」做為終身的職志。已有四年的英日文翻譯經驗。並且,由於我希望傳授別人如何習得外語能力的方法和訣竅,因此教學的閱歷十分豐富,家教經驗至少已有五年。教過國中、高中和已考上大專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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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3 21:40 走向跟李╳竹局部減緩利害關係之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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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無論處於任何場合,無論是以文字形式、口說方式或是舉手投足之間的肢體語言,所有陳述和表達的內容,除非是我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開始主動在部落格上公開徵詢的特定對象,我在部落格上明白表示我希望得到對方某一特定方面的支持而對方也願意給予同樣的支持(藍色字體部份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上午十時卅三分左右增補),否則,一律拒絕讓任何一個已經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敵人和敵方陣營做證,還有,如果牠們又企圖透過「略施小惠」、「說我好話」、「提供證詞」和「替我排難解紛」的方式變成我的盟友,我一概斷然拒絕,特此聲明。至於何謂「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敵人和敵方陣營」,應同時參照「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專欄中最新公佈的文章,裡面有詳盡的說明。

     

    打從我進入台大日文系開始,隱約覺得當時的系主任陳╳姿一直對我頗為敵視,因為之前跟牠素不相識,無冤無仇,所以我原先不明白是什麼原因。由於第一眼看到牠的時候,發現牠的眼角流露出奸邪之氣,覺得牠可能不是善類,因此,我不太敢跟這種類型過於接近,始終跟牠保持很大的距離,不過,即使是如此,我也沒有必要去招惹牠。不只陳╳姿對我不甚友善,整個大環境似乎有一羣受到李╳竹影響的「腳色」跟李╳竹聯合起來,用種種語言暴力在對我進行「圍剿」。我本來不曉得陳╳姿就是其中的一個,直到有一天我在跟某某某交談之際表示「有些不肖之徒貪得無厭,收受不正當的利益或好處之後,非常擅長陷害別人,碰到這種情形和類型,最好的懲罰方式就是讓牠們把吃進去的利益或好處加倍吐出來,如此一來,牠們以後就再也不敢如此為非作歹了」。沒想到這一番話才剛說出口不久,立刻引起陳╳姿極度的不滿,導致牠大放厥詞說我是「女巫」,對我亟欲除之而後快。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牠之所以一直對我頗多負面評價的癥結所在,是因為牠從李╳竹那裡收受不正當的利益或好處了。我說那一番話的時候,並未指名道姓,並非鎖定某個確知的對象在指桑罵槐,如果陳╳姿不是做賊心虛,如果牠不是自己的心裡有鬼,我又沒去惹牠,牠絕不至於反彈如此激烈。不僅只是這樣而已,牠之後百般羅織罪名到我身上,對我大加撻伐的程度絕不遜於李╳竹,更可鄙的是,牠一方面在背地裡撒下天羅地網、透過牠的影響所及一再把我抹黑,藉此砸我的飯碗,一方面則偽裝成一副「替我排難解紛」、甚至裝做一副已經「愛上我」的模樣,委實叫人頻頻作嘔,真是一個道道地地的賤骨頭,我這輩子還沒見過賤到這種地步的下賤之流。再者,並非所有收受過不正當的利益或好處者,都像陳╳姿那樣擅長施展詭計構陷別人,而陳╳姿則是集狡猾、惡毒、陰狠及凶殘於一身,更何況,牠既然是在收受不正當的利益或好處的情況下對一個素不相識、無冤無仇的學生百般加害,就表示牠自己本身具備十足典型的「奴才」性格,否則,即使牠收受不正當的利益或好處,也大可不必做得非常過火,嚴重到跟我結下深仇大恨的地步,正因為這類「奴性之強,令人咋舌」的敗類成為害群之馬的緣故,才使得本省籍的族羣被貼上「奴才」和「奴隸」的標籤,原來是因為這個緣故。當我剛開始被貼上這種標籤時,心裡非常不服,煞是憤慨,後來我才發現,社會上如果不是普遍存在這種「奴性之強,令人咋舌」的「奴才」和「奴隸」,位高權重的豪強,再怎麼生性肆無忌憚,也沒辦法囂張到這樣的程度,因此,現在對於這點比較能夠釋懷。儘管如此,台灣社會早已沒有奴隸階級,本人並非奴隸出身,亦無類似上述可鄙可憎的「奴才」行徑,要是人家繼續以「奴隸」相稱,我當然不會保持緘默。話說回來,由於陳╳姿完完全全不知自愛和自重,卻仍想維持「尊嚴」,由於牠自己的不當行為顯然已經難以見容於社會,人家只是說了一句「最好的懲罰方式就是讓牠(們)把吃進去的利益或好處加倍吐出來,如此一來,牠(們)以後就再也不敢如此為非作歹了」,這樣而已,牠卻如此容不下別人,所以日後牠只好一吐再吐,把牠的龐大家產也一併賠上,此乃後話。現在陳╳姿甚至企圖以巧取豪奪的方式來掠奪「尊嚴」,企圖以硬拗和威逼的方式讓我承認牠有「尊嚴」,怎麼可能呢﹖牠最後還是沒有「尊嚴」,因為一個賤骨頭行徑的不肖之徒,不配擁有「尊嚴」。如此的賤骨頭「奴才」之流,已經在我的日常生活各個層面多方滲透,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程度已經遠超過李╳竹,所以,從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一日起,陳╳姿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我絕不可能跟牠聯手對抗其他的任何一股惡勢力,因為牠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但是我沒有足夠的力量同時與李╳竹、陳╳姿這兩大強權為敵,基於這樣的考量,我會在某些方面盡量朝向跟我的二號死對頭李╳竹減緩利害關係的方向努力,然而,這並不表示我願意跟李╳竹全面妥協,某些我對李╳竹的做法難以苟同的部份仍會有所堅持,如果不是因為跟李╳竹之間也存著頗大的異質性,在跟陳╳姿對抗的過程當中我應該老早就向李╳竹靠攏了,不是嗎﹖既然如此,李╳竹幹嘛強人所難呢﹖

     

    數年前我修習「圖書館自動化」課程的時候,只因為當時我的情路不甚順遂,期中考前沒有心情準備功課,謝╳煖就抓住這個小辮子把我當掉,之後還不罷休,一再毀謗我。李╳竹因聽信謝╳煖的片面之詞對我從嚴「管教」,接著又誤信讒言而「用大砲打小鳥」的那段往事,不可能從我的記憶中消失。謝╳煖讓我重修之後,對我做出種種過當、失實的負面評價,顯然是因為「一不做,二不休」,而不是因為牠一時失察所致,加上牠數年來的言行讓我覺得牠劣性難改,比方說,四處造謠說我曾經「收受牠的房子」等等,實在很難跟這種壞胚子取得妥協的空間。當時的李╳竹雖是誤信讒言和一時失察,然而,牠在許多面向依然被蒙在鼓裡、對許多事情仍然不明究理之時,所採取的「管教」及「處罰」方式過於嚴厲,手段頗為激烈,導致日後我完全不想跟牠接近,寧願保持一定的適當距離,直到今日,還是如此。既然李╳竹當時確實讓我蒙受冤獄,而我當時已經不止一次明白表示不願意收受金錢方面的賠償,難道我不能宣稱有人應該要為我蒙受冤獄的這件事情負責嗎﹖我險些賠上一條小命,表示事態頗為嚴重,李╳竹要是認為牠的所作所為僅是過失而不是故意,牠當時就應該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對那個在牠耳邊一再咬耳朵的謝╳煖做出立即而有效的嚴格懲處,藉此跟牠劃清界線,以昭眾信,如此方能緩和不滿、不服的人心,可是,牠一方面堅稱錯不在牠,另一方面卻又對謝╳煖多方包庇和姑息,這難道不是很大的矛盾嗎﹖李╳竹身為最直接的當事人,不以釜底抽薪的辦法真正從根本解決問題,卻千方百計以高壓的手段威嚇我,企圖威逼我就範,然而,一直到這個時間點(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一日十九時廿分)為止,問題依然存在,獲得解決了嗎﹖針對這一點,我們還有什麼妥協的餘地呢﹖

     

    但是,基於上述陳╳姿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這樣的考量,除非真的有必要,否則,我不會再去特別強調數年前跟李╳竹和謝╳煖結下樑子的那樁公案,因為今後我必須在面臨陳╳姿各式各樣的賤骨頭行徑,以及招架牠所施展的種種詭計和賤招的同時,思考並落實如何為自己的生存打拼之道,想必還有一大段艱辛的道路要走,沒那麼多閒工夫去想那些不愉快的前塵往事,只不過,在此有必要特別聲明:我保持緘默,幾乎不談此事,並不表示我答應跟牠們和解。要是有人道聽塗說,誤以為我已經答應跟牠們妥協,那我一定會打破緘默,適度澄清。另外,除非我主動向李╳竹和謝╳煖詢問問題,否則,輪不到牠們來干涉我的事情,除非我主動找牠們介入我的事情,否則,何勞牠們費心﹖儻若李╳竹和謝╳煖又企圖在未經我的首肯與確認的情況下透過「略施小惠」、「說我好話」、「提供證詞」和「替我排難解紛」的方式變成我的盟友,我一概斷然拒絕,特此聲明。

     

    既然陳╳姿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我怎麼可能點頭答應讓牠帶頭的惡勢力透過「指證其他惡勢力」的方式,搖身一變、翻成我的盟友呢﹖

     

    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凌晨三時四十二分上傳「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No.74)一文之後,看到畫面的廣告上顯示「一拍即合」的字眼。這可能純粹只是一則廣告而已,但也可能是在我提出上述的些微改變之後李╳竹傳遞給我的訊息。如果答案是後者,那就表示李╳竹非常令人感到噁心,上述的內容會讓人產生「一拍即合」的遐思嗎﹖如果不會,而牠又故意過度解釋我所說的意思,難道不是存心挑釁﹖

     

    本人在多年前曾經對外公開表示,自己不會擔任學校正式的老師。這是因為當時我考慮到,自己一向比較抱持「清者自清」的態度,不太喜歡跟人家「和稀泥」,希望有所堅持的部份,傾向於主張不妥協,可能因而招致諸多豪強的側目,運用各種語言暴力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如此一來,我站在講台上面對一羣學生,會覺得非常難堪。這幾乎是老早以前就已經可以預見的景況,為了避免讓自己淪入那樣難堪難忍的境地,我至今不曾在學校擔任正式的教職,只是兼個家教糊口飯吃而已,家教有別於正式的老師,完全沒有那樣的身份、地位和權勢。更何況,擁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和權勢,就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我常常覺得,現在社會之所以亂七八糟,主要原因在於,許多站在某個崗位上的有頭有臉人物,犯下站在那個崗位不應該犯下的錯誤,卻沒有足夠的擔當來肩負責任,結果就是找一大堆藉口搪塞,要不然,就是推諉塞責,把責任全部往某個替罪羔羊的身上推,當然紛爭不斷。見不賢而內自省,我不想跟那種「腳色」同儔,也不想承擔太多的責任,倒不如一無所有,不受身份、地位和權勢的束縛,反倒來得輕鬆自在。這只是人各有志而已。不過,只因為我具備遠勝於一般人素質的「老師」格調,或是只在口頭上叫我一聲「老師」,或是在我身旁稱呼某個「老師」,人家就對外放出不實的傳聞謊稱我已經跟牠們妥協,這樣的做法會不會有點過份﹖

     

    本人早在多篇文章中表示,無論我是在閱讀自己手邊現有的書籍或報章雜誌,或是一邊看著全民英檢月刊一邊練習英文朗誦、發音和聽力,純粹只是針對文章的內容提昇自己的英語能力而已。既然我已經表明得十分清楚,人家卻一而再、再而三製造假象說我在「影射」其他事情,這種明顯不符合實情的說詞,算不算是故意抹黑﹖

     

    本人的經濟能力一直非常有限,因而沒有餘力從事旅遊活動,我的豐富地理知識大多來自書本、報章雜誌和影視節目而不是來自實際的旅行經驗。收看英語發音的旅遊相關節目之目的,純粹只是為了提昇英語能力而已。

    許多跟我利害關係不小的不肖之徒,在牠們胡作非為的程度已經嚴重到引起我的側目和極大的反感之後,在所有招數用盡、劣行即將東窗事發之際,藉以舒緩牠們所面臨的不利情勢之「殺手鐧」就是,偽裝成一副已經瘋狂愛上我的模樣。因此,我認為在我數十年後壽終正寢之前,永遠不愁沒有這類「瘋狂愛上我」的賤骨頭,一方面對外宣稱我的側面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則對我百般進行性騷擾,然而,那只是牠們巧取豪奪、招搖撞騙的一種伎倆罷了。要不然,就是把我寫給某某某的信件,加以斷章取義、剪貼拼湊之後,假裝對外宣稱「我願意」,企圖讓人誤以為我曾經詢問牠們是否願意當我的盟友、朋友、甚至情人,問題是,如果牠們是在本人徵詢牠們的意見之後提出「我願意」這樣的允諾,那麼,牠們老早以前就應該已經被本人視為盟友才是,絕不至於一直到現在仍然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可見現在頻頻出現的那句「我願意」完全是一羣金光黨刻意造假的「傑作」,跟本人無關。

     

    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夜間就寢之後,躺在牀上時並未馬上入睡,由於想到某些跟本人毫無利害關係卻因為舉證亂臣賊子的罪行和奸行而慘遭殺害的亡靈朋友,不禁悲從中來,情何以堪﹖只好一直拭淚,除非我是狼心狗肺的東西,否則怎能不為此感到痛心疾首﹖惟有亂臣賊子受到牠們應該受到的懲罰,亡靈朋友們的血海深仇得到昭雪,我才有可能真正快樂起來。

    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早上八時三分左右,看到電子郵箱裡面有一封標題註明為「i你好﹗你有未_上_市_股_票要處理嗎﹖」我記下它的標題之後,立即把它刪除。這是因為,我不但不曾擁有股票,不曉得股票到底長什麼樣子,而且至今完全不懂股票如何運作和炒作。我被謝╳煖打得慘敗的一大關鍵在於,謝╳煖在其惡行惡狀即將東窗事發之際,趕緊暗中對我的身家背景進行全面調查,以便找到足以打擊我的可趁之機。因此,牠攻擊我的家庭背景的一個弱點:「林佳蓉的媽媽以前賣過檳榔」﹗從此情勢呈現大翻轉,理由很簡單,許多原先支持我的羣眾因為這個原因倒向謝╳煖那一邊。是不是每個犯錯的不肖之徒,都可以祭出這種「挖對方瘡疤」的招式來掩飾自己的過錯﹖是不是每個監獄裡面的罪犯,都可以使用類似的方式替自己漂白、變成「無罪」﹖我徹頭徹尾憤憤不平,當然不願意跟牠和解,無論如何我非要爭回這口氣不可。謝╳煖直到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三日仍然企圖以此做為口實來文過飾非,就表示牠這十年來根本毫無悔意,當牠對外表示後悔、甚至公開道歉的時候,只是因為牠已經受不了輿論的壓力,唯恐事跡敗露、地位不保而藉以撐做「保護傘」的一種手段罷了。唐碧穗(生下我的那個女人)在泡沫經濟時期耽溺玩股票,後來幾乎把牠大半輩子的積蓄賠光,不得已只好以賣檳榔的方式貼補家用,所以,直到現在我仍然非常痛恨股票。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十六時左右,發現電子郵箱裡面又出現一封跟股票有關的郵件,標題註明為「44你好﹗你有未_上_市_股_票要買賣處理嗎﹖…」由此可見,關於本人擁有股票或者曾經收受股票的不實謠言,尚未獲得澄清,表示本人還必須多加努力,方能證實自己的廉潔與清白。

    最近(以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做為基準)這個星期當中,原本想再聆聽幾個場次的演講,但是,由於之前參加幾場演講和研討會,某些我所關注的焦點和感興趣的重點尚未完全記錄下來,因此,必須等到這些東西的整理告一段落,才有可能再聽其他的演講。本人在知識分享方面,是屬於比較傾向於慷慨大方的類型,不吝於提供他人自己的心得、意見與看法,但是,我對某人釋出善意並不表示我願意跟對方或對方所屬的陣營妥協,這是因為,本人一向把自己在學術方面的知識追求和背後的種種利害糾葛劃分得十分清楚,除非對方在場上陳述的內容讓我明顯感覺到牠是我「毫無妥協餘地」的敵方陣營而引起我的強烈反感者,否則,我基本上不會先對任何人存有任何成見,更何況,本人既不是女巫,也不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與對方素不相識,無法僅憑對方的臉譜來判斷他(她)是敵是友;再者,想要在此特別強調的是,本人提出來討論的意見和看法,純粹只是針對文本的內容就事論事,並未藉此影射自己私人的事情,否則,豈不是一直在自打嘴巴﹖要是任何一股惡勢力繼續將我的每一句話、每個動作任意解讀,利用「錯誤類比的謬誤」把我抹黑,那就表示牠們非常可惡,甚至可說是恬不知恥,而本人則是問心無愧,心安理得。並非所有的論文發表人和在場的來賓皆是本人的盟友,說不定屬於我的敵方陣營者更多。本人既不是女巫,也不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與對方素不相識,無法僅憑對方的臉譜來判斷他(她)是敵是友,要是本人提問或交談的對象當中,不巧剛好出現敵方陣營的奸細的話,與我毫無干係,因為我事先並不知情。由於本人不願意讓敵方陣營藉由「提供證詞」的方式搖身一變、翻成我的盟友,因此,只希望透過自己手邊的錄音資料以茲證明不需要任何證人。但因部落格並不提供這類錄音資料的上傳功能無法上傳至部落格上歡迎所有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前來查證。這一點適足以稍微抒緩一下某些不肖之徒一再惡意中傷我、說我「動作很慢」的不實謠言儘管目前本人還不足以全面扭轉乾坤但是仍然不無小補。常言道:「正邪不兩立」與奸邪對抗的道路上,捨我其誰,當仁不讓,真是任重而道遠。

    九十六年十月一日,我在台大總圖書館閱讀國家地理雜誌裡面有關馬雅古蹟的報導,九十六年十月七日看到國家地理頻道和Discovery頻道都有跟馬雅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電視節目,如果這些電視節目的製作和播放,是李╳竹以及跟牠嚴密掛勾的走狗對外宣稱牠們在對我釋出「善意」,那是牠們自己在唱獨角戲,只是一種掩人耳目的伎倆罷了,我可一概不領情。這難道不是我一再聲明、早已說得口乾舌燥的一貫不變的基本立場嗎﹖我不是一再強調我並未跟牠們妥協嗎﹖九十六年十月廿六、七日,以及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李╳竹又重施故技,透過跟馬雅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電視節目,假裝對我釋出「善意」,真叫人覺得噁心﹗

     

    順便插播一下:我的文章既然公佈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而且,我至今不曾把任何一篇文章設為「保密設定」,就表示我的基本立場、態度與方向完全公開,本人不會以偷偷摸摸的方式處理背後的種種利害糾葛問題任何人想看,皆是唾手可得。只不過,看到的如果是一個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當然對我比較有利,相反地,如果看到的是被我視為毫無妥協餘地的敵對陣營,情況則可能大不相同。再者,我早在多篇文章裡面表明,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上旬,我對蕭╳舒產生強烈的性幻想,卻又無法接近牠,只好把自己的性衝動寫成一首詩,放在「未寄」的信件匣之中,藉此做為抒發。是蕭╳舒先做出一些挑逗我的動作,我才有如此的反應,而且,當時我不曉得牠早已有了情人,否則,根本不會對牠用情如此之深。那只是一封用來抒解性衝動的未寄信件,如果它的內容是日記,就應該是放置在我的「Journal(日誌)檔案夾,而不是置於「信件存檔」之下的「未寄」檔案夾中,某些不肖之徒一再謊稱那是「日記」,顯然是惡意抹黑。

     

    再插播一下:由於這陣子一直有某些屬於我的敵對陣營的不肖之徒假借「我願意」之名目企圖混淆視聽讓人誤以為我曾經詢問他()們願不願意跟我在一起,這顯然是故意製造瞞天大謊掩人耳目我仔細思考一下認為問題的關鍵點可能是出在本人於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三日給一位署名Fwd而不知其性別的先生或小姐的回信之內容遭到剪貼拼湊所致,因而將全信的內容摘錄下來,說明本人跟對方並無任何情感上的牽扯,如下標楷體所示:

     

    本人昨天收到你(妳)的來信,沒想到這麼快又來一封,有些驚訝。其實之前已經收過好幾封你(妳)的郵件,卻依然無法確知你(妳)究竟是何方神聖,坦白說,本人感到十分好奇。不知是否有朝一日能夠親口對你(妳)說一句:「原來是你(妳)」﹗或者,你(妳)願意親口告訴我,其實我已經親口對你(妳)說過了。

     

    (妳)這麼快又寄內容相同的信件給我,到底是甚麼意思﹖純粹是為Rolex打廣告而已嗎﹖還是在對我表示友善﹖是認同我的某些理念因而想跟我做朋友呢﹖還是你(妳)想藉此告訴我,你(妳)蠻喜歡我的﹖

     

    本人當然有不少過人之處,非一般人所能望其項背,不過,本人畢竟是人而不是神,所以不可能十全十美。或許你(妳)欣賞本人很有個性的一面,但是,可別忘了,本人也頗有脾氣。尤其是長久以來被整個社會當中的許多不肖之徒踩在腳底,虎落平陽被犬欺,總是難掩忿懥之心,加上自己不平則鳴的天性使然,時而嘀咕,時而抱怨,當本人對你(妳)大吐苦水甚至不雅的用字遣詞紛紛出籠的時候,你(妳)吃得消嗎﹖如果答案是NO,則本人比較傾向於認為你(妳)我不適合一下子拉近彼此的距離。君子之交淡如水,或許你(妳)我保持一定的間隔,細水長流,友誼反倒能夠永保新鮮也未可知。你(妳)認為呢﹖

     

    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三日以後未再跟這位Fwd先生(小姐)聯絡至今不知對方是誰。事隔多時情勢早已產生劇烈變化如果這位Fwd先生(小姐)是一個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 我當然倍感珍惜,然而,這並不表示我跟他(她)有任何感情方面的牽扯,連八字都沒有一撇,卻這般到處放話,實在啟人疑竇,要是牠明明是屬於我的敵對陣營,卻以「我願意」大放厥詞讓聽者誤以為我跟兩情相悅或是讓聽者誤以為我同時跟好幾位交往而有類似「劈腿」的行徑,這種製造假象、扭曲我的圖像的做法,難道不是別有用心﹖

     

    駁斥「特務說」

     

    由於這陣子(以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做為基準)我是否曾經當過李╳竹的特務一事,似乎被如火如荼地掀起來炒作一番,致使本人必須對此做出適度的解釋與澄清。但是,基於上述陳╳姿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這樣的考量,陳╳姿帶頭的惡勢力,如欲以「提供證詞」的方式搖身一變、翻成我的盟友,我一概斷然拒絕。

     

    數年前,我剛畢業之後所任職的公司,規定員工必須成群結隊到國泰醫院做健康檢查。檢查的過程大致還算順利,可是,到了做子宮頸抹片檢查這一道關卡時,發生了一點狀況。問題出在我不曉得未婚的女性―尤其是處女―不須做這項檢查,竟然傻傻地就這樣一頭撞進去。醫生和護士竟然也忘了先問我是否有過性經驗,或是提醒我既然還是處女之身,這項檢查可以免了。所以,那位菜鳥醫生,乃用他的手術刀,穿過我的處女膜刮他的抹片,痛得我在醫療床上拼命大聲哀號,現在想來仍然心有餘悸。更慘的是,之後李╳竹就一直恐嚇我,說我已經無法生育,因為那是牠動的手腳。其他同事做了相同的檢查,完全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這個檢查卻讓我流了不少血,而且連走起路來都感到困難。使我不得不相信自己真的已經無法生育。為此我一個人躲在房間裡哭得哀絕淒切。

     

    接著,李╳竹透過間接的管道恐嚇說,牠派人在我做子宮頸抹片檢查時動了手腳、所以已經無法生育,要是我不「自污」,就要殺我滅口,於是我開始穿長褲,那是用來「自污」的方式之一。同時,我為了苟全性命於亂世,只得寫信給賴岳貞,信中的內容談及包青天的部份,被指稱那是我用來追陳乃慈的一種「暗示」。如果我當時想追陳乃慈,為什麼不乾脆直接寫信給牠呢﹖寫信給賴岳貞,難道不是在自找麻煩嗎﹖那封信不是情書,而是一封用來「自污」的「保命符」。

     

    然而,李╳竹一發現我寄出那封信之舉,立刻把那封用來「自污」的「保命符」,說成「情書」,然後開始演戲,裝成一副牠在「幫」我敲邊鼓追陳乃慈的模樣,把我說過的每一番話任意斷章取義、剪貼拼湊,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真是高潮迭起,精彩萬分。我除了敢怒不敢言以外,還是敢怒不敢言。沒錯,後來我真的直接寫了一封「情書」給陳乃慈,反正「保命符」已經被大肆渲染為「情書」,那麼,我再寫N封情書的話,有什麼關係和差別呢﹖基於這樣的考量,我故意寫「情書」給陳乃慈,想要設法取得牠的信任,打算在我確定牠不會把我說的話傳到李╳竹耳裡之後,告訴牠實情,俾能減輕李╳竹的詭計對我和他人造成傷害和打擊。這是我直接寫「情書」給陳乃慈的唯一目的。很遺憾的是,後來事情的演變不如我原先所預期的那麼順利,此乃後話 。我並不喜歡陳乃慈,理由很簡單,因為牠打從一開始就站在李╳竹和謝╳煖的聯合陣線那一邊,而不是一個能夠同情我的處境和遭遇的朋友,連這麼一點的同情都沒有,遑論其他。更有甚者,牠因為一時的貪念,準備收受李╳竹的不義之財,所以淪為李╳竹的眼線,也就是說,牠變成在我身邊臥底的「奸細」而把我指桑罵槐、暗罵李╳竹「老不休」的話傳給李╳竹,這才是李╳竹恐嚇我、說我已經「無法生育」的直接導火線。基於這個理由,我要跟陳乃慈劃清界線,我不願意讓牠成為我方陣營的一員,更不願意讓牠偽裝成我的「情人」。換句話說,我堅拒陳乃慈「替我做證」的任何一項證詞,並極力主張牠是屬於敵方陣營而不是我的盟友,更不是我的朋友。李╳竹一再狡辯說,牠當時威脅說我已經「無法生育」,是在開玩笑,那完全是一派胡言。牠之所以恐嚇我、說我已經「無法生育」是因為牠惱羞成怒。因為牠透過間接的管道暗示我,要我以「半推半就」的方式跟牠上牀,讓我覺得牠真是變態到了極點,非常噁心,實在忍無可忍,只好採取指桑罵槐的方式,暗罵李╳竹「老不休」。牠在我暗罵牠「老不休」之後馬上用憤怒的口吻派人傳了一句話過來:「有些人到了80幾歲還有性能力」﹗李╳竹以暗示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對我性騷擾,例如:牠說謝╳煖已經變成牠的大老婆,要我當牠的小老婆,當時本人震懾於牠的權勢、殘忍與恐怖而裝做聽不懂牠的意思,因此,牠的「如意算盤」未能得逞。儘管如此,牠的種種語言暴力和威脅恫嚇,也夠我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