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153: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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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擁有兩個雙主修(外文系、歷史系和另外兩個學位)以及中文系輔系資格,並且曾在電腦公司學過電腦的基本文書處理。由於從小就熱愛閱讀古籍,古典文學和歷史始終是我的最愛,也是我的嗜好及專長。對文學和史學作品廣泛涉獵的我,閒暇之際總是沉醉在知識的殿堂之中,並奉蘇東坡的名言「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為圭臬而力求精進。為了不斷給自己充電,經常參加相關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如此雄厚的學科背景,使我具備卓越的文筆;另外,以豐富的知識與學養做為後盾,加上敏銳的觀察力和判斷力,我常能提出高明而獨到的看法與見解,深信自己將來必定是一位傑出優秀的幕僚人才。外語能力是我最重要的專長。所有外語當中,最精通的是日文,不但受過專業的訓練,而且曾經考取留日全額獎學金,負笈東洋,從事文化研究一年。日本語言能力測驗第一級檢定合格的紀錄達六次之多(最新紀錄民國94年12月4日測驗)。自從我對日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之後,長年以來持續接觸與日文相關的東西,比方說:收看日文的電視節目和NHK新聞﹔閱讀日文的報章雜誌,如:朝日新聞和階梯日本語雜誌等等。孜孜不倦﹑焚膏繼晷的寒窗數載,奠定了我深厚的日文基礎,聽﹑說﹑讀﹑寫的能力絕佳,自不待言。另外,我也擅長英文。在台大外文系受到濃厚的文學薰陶之後,酷愛閱讀英詩,以及其他英國文學作品,比方說,白朗蒂姊妹的小說和莎士比亞的戲劇等等。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合格(民國96年10月27日測驗),我的聽力成績為101分,閱讀成績為118分,合格標準各為80分,滿分是120分。從國中開始學習英文以來,我對它的興趣始終不減,後來經常收聽收看英語發音的廣播和電視節目,至今仍未間斷﹔除了經常閱讀NEWSWEEK和TIME雜誌之外,我曾在多所補習班加強英文能力數年,因此具備優異的英語閱讀﹑會話與寫作能力。基於自己對外語的熱愛和執著,我選擇了一份能夠將我的興趣與工作結合為一的「翻譯事業」做為終身的職志。已有四年的英日文翻譯經驗。並且,由於我希望傳授別人如何習得外語能力的方法和訣竅,因此教學的閱歷十分豐富,家教經驗至少已有五年。教過國中、高中和已考上大專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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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30 06:40 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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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無論處於任何場合,無論是以文字形式、口說方式或是舉手投足之間的肢體語言,所有陳述和表達的內容,除非是我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開始主動在部落格上公開徵詢的特定對象,我在部落格上明白表示我希望得到對方某一特定方面的支持而對方也願意給予同樣的支持(藍色字體部份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上午十時卅三分左右增補),否則,一律拒絕讓任何一個已經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敵人和敵方陣營做證,還有,如果牠們又企圖透過「略施小惠」、「說我好話」、「提供證詞」和「替我排難解紛」的方式變成我的盟友,我一概斷然拒絕,特此聲明。

     

    鄭重聲明: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對我百般抹黑,無所不用其極,使用的賤招不計其數,品行和素質之差,令人髮指,一方面在暗地裡吩咐牠的所有爪牙運用種種不合理的標準把我套住,藉此砸掉我的飯碗,比方說,我應徵的工作是日文家教,而不是日文系教授,陳╳姿故意拿學者專家應該具備的標準來衡量我,利用種種嚴苛而完全不講道理的藉口一再把我的飯碗砸爛,企圖逼我妥協、甚至想把我活活逼死,另一方面卻極盡偽裝之能事,扮成替我排難解紛的「菩薩」,舉例而言,陳╳姿藉由牠在「幫」我找一份可以在家工作的名目、偽裝成牠想「施捨」給我一碗飯吃,其實是一場騙局,因為那只是一種兩手策略,牠實則一直處心積慮砸爛我的飯碗;陳╳姿以「幫我」為由,透過「提供證詞」的方式指證我的其他敵人,可是陳╳姿才是我的頭號死對頭,豈有讓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替我攻打」其他敵人之理﹖另外,牠還利用兩手策略,一方面對我極盡構陷和詆譭之能事,滲透到我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企圖把我逼得走投無路,另一方面卻吩咐牠的走狗戴上口罩,假裝牠主張「林佳蓉罪不至死」,更有甚者,牠還假意對外宣稱我的側面如何如何,裝成一副「愛上我」或是「替我解圍」的模樣,之前有一段很長的時間,牠完全想以這種「熱臉貼人家冷屁股」的手法處理事情,這跟性騷擾有什麼兩樣﹖千方百計透過這類的賤招硬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有生以來,還沒見過賤到這種程度的敗類,只以「賤骨頭」來形容,未免太便宜牠了。由於台灣學界具備日語專業知識方面的人才輩出,足以跟陳╳姿分庭抗禮、甚至在知識領域表現遠比陳╳姿傑出優越的才德兼備之士,不乏其人,因此,本人極力主張將陳╳姿從教育界掃地出門,牠完全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我不能再眼睜睜地看著牠戕害民族幼苗、誤人子弟,國家社會資源更不能再任由這種恬不知恥的賤骨頭隨意花用、供牠用來掩飾種種不可告人的秘密。本人在此鄭重呼籲:「讓陳╳姿滾出教育界」﹗

    以陳╳姿的品行之差,以牠的奸詐、狡猾、陰險、惡毒,牠為求自保,使出的賤招當然層出不窮,這是任何人用膝蓋想也能明白的道理。為什麼還能縱容牠一再狡辯﹖只因為電視節目或廣告當中,出現一個背對著我,然後突然轉頭看向鏡頭,而我剛好正在注視電視螢幕,就表示我專門站在人家的背後「窺伺」人家嗎﹖這羣賤骨頭可真厲害﹗還會有什麼其他賤招紛紛出籠,我們等著瞧,以我長久以來對陳╳姿的恬不知恥之深刻認識,相信還有一大堆諸如此類專門混淆視聽、轉移焦點的「虛幌招數」足以讓大家看得眼花撩亂、目不暇給,不信的話,我們拭目以待。

    陳╳姿既然處心積慮一再把我的飯碗砸爛,企圖逼我妥協、甚至想把我活活逼死,那就表示牠曾經用過類似的手法對付某些不願意向牠靠攏的良善之人,甚至活活把他們逼上絕路,我們的社會是否還能容許這種號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人渣繼續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陳╳姿透過間接的管道影射我為「小孩子」,對外宣稱如果由「小孩子」掌舵的話,最後會失去控制,造成一場災難,妙的是,我們要是繼續讓那種比禽獸更不如的「成人」人渣操縱方向盤,後果豈不是更加不堪設想﹖更何況,把我類比成「小孩子」,這樣的說法也大有可議之處,人家不能只因看到我純真的一面,就遽下結論說我是「小孩子」,而對本人明理睿哲的特質故意視若無睹,其做法和說法顯然有失公允。所有自稱「成人」而有後代的「腳色」們,尚且跟陳╳姿狼狽為奸、無惡不作,把整個社會搞得烏煙瘴氣,絲毫不為後世子孫的未來和前途著想,像我這種沒有後代的單身貴族,有必要去替牠們操心嗎﹖

    陳╳姿一再狡辯說,我的飯碗之所以沒有著落是因為現在失業率高、工作難找的緣故,跟牠無關,這類的辯詞顯然是瞞天大謊,只是牠用來掩人耳目的伎倆罷了。牠背地裡幹了多少壞勾當、處心積慮砸爛我的飯碗,早已昭然若揭,牠居然還想狡辯、還在故意裝蒜﹗

    只要有錢有勢就可以目無法紀,自行其是,蠻橫不講道理,完全沒有一個位高權重者應該有的「款」,那麼,大家通通來比賽看看誰的拳頭最大即可,何必設置典章制度來給眾人綁手綁腳﹖各級機關和單位的首長和領袖全都由有錢有勢的豪強擔任即可,何須透過考試與選舉制度選賢舉能,為何還要設置拔擢獎勵人才的辦法﹖蓬戶甕牖出身的才德兼備之人,豈有出人頭地之日﹖我們要讓真正一流的人才帶領眾人走向繁榮進步,還是讓胡作非為的奸佞賊人把整個環境弄得急速沈淪、徹底腐敗、最後走向衰亡之途﹖我們的社會原本已經脫離過去的白色恐佈和威權統治時代而達到一定程度文明開化的水平,陳╳姿一再惡搞的結果,卻讓整個社會的行事作風越來越野蠻,許多地方已經變得毫無道理可言,甚至連咱們賴以繫命的綱紀都已經被這隻蠹蟲侵蝕得腐朽不堪。難道我們還要繼續姑息養奸,任由牠繼續惡搞下去,讓整個社會風氣完全敗壞、釀成大亂之後大家才能體悟到講求法度、明白道理的重要性﹖陳╳姿是我長久以來極力主張嚴懲的死對頭,牠早已惡貫滿盈、罪孽深重,任憑牠再怎麼找N個藉口狡辯也是枉然,我跟牠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特此聲明。

    由於某個恬不知恥的不肖之徒造謠說牠親眼看到我跟某某某「私奔」,讓我覺得牠真是可惡至極,因此,我跟製造這個謠言的始作俑者絕無任何妥協餘地。一時聽信該項不實傳聞者,必須坦承在此時此刻以前他(她)跟我之間確實存在敵對關係,然後強調說他(她)過去之所以對我抱持一些負面的成見與看法是因為受到該項不實傳聞和讒言的影響,原先並不知情,以致對我不甚友善。誠然如此,他(她)有義務負起指證的責任,指證該項影響他(她)對我產生反感的不實傳聞和讒言之始作俑者,藉此跟牠們撇清關係,而且,他(她)已經指證與撇清的部份雖然足以降低、消弭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如有其他未予指證與撇清者,則表示我們仍然處於敵對狀態,另當別論,還有,他(她)應該切實做到除了他(她)本人之外,不讓任何一個我不肯妥協的敵人及敵方陣營隨著他(她)的指證翻成我的「朋友」或「盟友」,不僅如此,他(她)的指證和我們之前的敵對關係,必須「符合比例」才行。所謂的「符合比例」,指的是他(她)用來陳述該項敵對關係的證詞,必須切中要點而且言之成理,同時二者程度對當,否則不足採信。然而,未恪盡指證之責任者,視為該項不實傳聞的始作俑者,以及與之嚴密掛勾的走狗。既然如此,牠們彼此勾結串通或者跟其他惡勢力勾結串通的可能性極高,所以,牠們的證詞不具正當性,必須受到嚴格的檢驗與強烈的質疑才行。更重要的是,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肯妥協的敵人及敵方陣營,沒有指證的權利,理由不難推測,因為無論牠們再怎麼指證其他惡勢力,我還是不跟牠們和解。為了替自己的立場辯護,我只好把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七日以前我持續寄給自己的信件「點滴在心頭」之部份內容再次揭示出來,做為佐證,這些內容在我的寄件備份匣裡面皆有留底,歡迎所有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前來查證。如下標楷體所示:

    在去年(按: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一日這個時間點,我希望跟蕭伊舒約定彼此一起努力,俾能在半年後的七夕情人節達成目標,面對面溝通,如果雙方對彼此都有情意,則在當天正式成為戀人。我當時愛蕭伊舒愛得欲罷不能,對牠產生強烈的性幻想,卻又無法接近牠,只好把自己壓抑很久的性衝動寫成一首詩,放在「未寄」的信件匣之中,藉此做為抒發。當時我不曉得牠早已有了情人,否則,我根本不會對牠用情如此之深。因為我在隔天(去年三月十二日)得知蕭伊舒不但已經有了情人,而且牠們已經上床了。從那時起,我就清楚明白地表示,我再也不可能跟蕭伊舒進一步發展戀情,因為我之前全心全意愛牠的感覺已經消失殆盡,而且一直到今天我始終不曾改變過這樣的態度。儻若有人聽到傳聞說我其間曾經回心轉意,想要再跟牠有所牽扯,那是奸佞小人惡意扭曲的不實傳聞,故意製造出來抹黑我、誣衊我、以便混淆視聽的假象罷了。還有,我甚麼時候叫蕭伊舒跟我「私奔」﹖根本就是血口噴人,一派胡言﹗你難道會信以為真﹖

     

    鄭重聲明:分別在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五日八時廿分左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八時卅五分左右,以及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八日廿時五十五分左右,發現電子郵箱裡面出現一封跟股票有關的郵件,標題註明為「2008年未上市之潛力股」,寄件人不明。為了避免不明究理之人誤以為我以收受股票做為妥協的條件,立即把該郵件刪除。這極可能是某些不肖之徒在惡意造謠說我收受股票,但是本人跟股票從未有過任何牽扯,而且至今仍然完全不曉得股票買賣的運作方式,就連股票到底長甚麼模樣都不知道哩。這就像是某些壞東西一再誣指我曾經跟某某某發生性關係一樣,本人不但不曾有過性經驗,就連如何接吻都不會吔﹗當年曾以俊俏的臉蛋羡煞無數粉絲的林佳蓉,居然到現在還是連如何接吻都不會,你能夠想像嗎﹖(補充說明:當某人對我表達這種羡煞之情的時候,我即使不太相信對方真的有那麼羡煞,通常還是不以為意,但是,如果其表達方式已經明顯讓我覺得噁心,那叫做性騷擾)。

     

    鄭重聲明:本人即將洗澡的時候,通常習慣順便如廁、洗臉和洗頭髮,總共加起來,一般而言大概只佔十分鐘左右,很少超過廿分鐘,這就表示我的速度並不慢。假設現在有位某某某,其洗澡習慣跟本人完全一樣而速度遠比我快,那就表示本人這方面的確有待加強;然而,如果其洗澡習慣跟本人不盡相同,通常只是沖一下身子而已,那麼,他的速度遠比我快,則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並不表示我「動作很慢」,而是二者的立足點不同,無從拿來做比較。同樣地,某某某所點的餐,內容和數量跟我所點的餐不盡相同的時候,即使我們同時一起用餐,也很難拿來做比較。要是我的敵對陣營在明知這個道理的情況下散佈不實的謠言、極力渲染說我「動作很慢」,那就是表示牠們在故意說謊,對我惡意中傷,反之,牠們要是連這個道理都不能參透,那就是表示牠們昧於事理,不夠資格佔據高位、握有權柄,更不配享有牠們不該享有的國家社會資源,其中如有認識我的時間非常短暫,不過一、二年而已,對我一時錯怪,在所難免,只要他們願意適時適度澄清,本人會因情有可原而不予追究。但是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以及某些認識我的時間已經頗長的「腳色」,幾乎在其他各方面也對我百般抹黑、極力打壓,如果要說成「一時失察」的話,顯然太過牽強,尤其是陳╳姿,就是其中的眾惡之首,是社會的一大蠹蟲,以牠的品行之差,早就該被教育界清理門戶,至今卻仍讓牠在台灣大學任教,我們賴以繫命的綱紀法度,已經快被牠侵蝕得搖搖欲墜,事到如今,本人已經無法再繼續保持緘默,因此要在這裡大聲疾呼:「叫陳╳姿滾出教育界」﹗台灣的教育界人才濟濟,還有許多在學歷方面跟陳╳姿旗鼓相當而人品遠勝過牠的出類拔萃之人,應該由這種真正的一流人才取而代之才對,「讓陳╳姿滾蛋」﹗

     

    鄭重聲明:本人在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九日參加外語能力英文科測驗,上午八時廿分筆試,中午十二時廿分口試。口試的題目當中,有一題問道:「你以前就讀哪一所小學」以及另一個跟它有關的問題,雖然我的兒時記憶早已模糊,但是,總不能白白喪失分數,還是必須掰一掰才行,於是我想到了一種泛論式而不具特殊性的答案:「當我的老師鼓勵我用功的時候,我就會很高興、很努力」。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深信每一個學生都需要具有良知良能而且心智年齡成熟的教學者的鼓勵,而不是心術不正的「教書匠」的打壓與詆譭。同樣地,有一個題目這麼問:「你之前最後一次換眼鏡是在什麼時候」﹖因為我從未特別去注意自己何時換眼鏡,所以,回答的時候我就說我並不準確記得那是在什麼時候,然後就隨便講一個時間,賺點分數便了。幸好那只是在測驗我的英語口說能力而已,而不是在對我進行身家調查,因而即時的反應才是最重要的考量,不必那麼講究內容是否確實符合實際經驗,要不然,我可就糗大了,如果又碰到某些居心叵測的不肖之徒藉機造謠生事,硬是誣指我「說謊」,那就更加麻煩了,不是嗎﹖

     

    鄭重聲明: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是我極力主張嚴懲的對象但是,我的二號死對頭李╳竹、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豐地正枝、吳佩潔和林秀敏,也是我毫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所以,沒有條件可談。另外,如有被指證為洩露證人身份的「報馬仔」,不但未針對疑案本身提出有效的反駁,反而將箭頭指向本人,導致本人遭到嚴重抹黑為「報馬仔」者,也是我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試問:跟我素昧平生而毫無利害關係且沒有任何過節的證人做證,是在替我伸張正義,我幹嘛故意洩露他(她)們的身份給我的死對頭呢﹖再者,我通常只是陳述我所了解的始末或察知的現象給我談話的對象聽而已,至於我談話的對象是否不巧正好就是「報馬仔」,不得而知,如果是,牠把我所言傳給我的死對頭之後,直接受到衝擊的、吃虧斗大的必然是我,而不會是任何一位證人,更何況,我只是在完全不知證人是誰的情況下陳述自己的看法與感受,如何可能洩露他(她)們的身份﹖誣指我為「報馬仔」的不實傳聞卻層出不窮,可見明明是有不肖之徒一再惡意把我抹黑,這種不肖之徒,也是我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社會上充斥著諸多小頭銳面的不肖之徒對我的負面評價明顯失實、過當,比方說,表面上裝做一副「幫」我的模樣,暗地裡則是在惡意造謠說我跟蕭╳舒有過性關係的「幫」派份子;誣指我得了憂鬱症的某些不肖之徒;誣指我「睡到自然醒」的壞胚子;至今(以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日做為基準)仍然繼續造謠說我作弊的壞胚子;造謠說我亂倫的始作俑者(一時誤信讒言者應負起舉證始作俑者的責任,而且在指證時不讓我的任何一個毫無妥協餘地的敵對陣營搖身一變、翻成我的「盟友」);要不然,就是誣賴我用餐之後沒付帳、少付帳就走出餐廳,甚至誣賴我是小偷,諸如此類的惡意中傷,使我跟這類宵小不可能有任何妥協的餘地,此乃本人老早以前就已經再三強調的一貫立場除了上述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以外,所有已被本人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腳色」,如果真的有誠意跟本人減輕利害關係,先公開表態願意大力支持「將陳╳姿從教育界永遠除名」這樣的壯舉,其次,如對本人曾經做出負面評價,也應適時適度澄清,唯有對方勇於展現這樣的魄力,本人佩服他(她)是英雄好漢(巾幗英雄),才不會再將其他小事放在心上,一定會認真考慮是否朝著跟對方減輕利害關係的方向努力,考慮之後認為可行,必然將這些仁兄、仁姊、賢弟和賢妹們的大名直接公布在部落格上(本人在部落格上明白註明者才能算數,而且,只限他[她]們本人,絕無任何任意類推或延伸的性質與效果),如果有實行上的困難,也必定將這些阻力寫得清清楚楚,然後斟酌是否先將某些障礙排除,然後再朝著跟對方減輕利害關係的方向努力。人家如果拿不出半點誠意的話,就不要再裝成一副願意支持我的模樣,讓我覺得噁心無比,動點嘴皮、做個樣子,只是在演戲而已,有誰看不出來呢﹖人家把我當成白痴是不是﹖

     

    陳乃慈是當年曾經當過「報馬仔」、導致我在日本交流協會任職期間深受李╳竹恐嚇威脅的主因,我本來願意讓牠舉證同時大力支持我所主張的「將陳╳姿從教育界永遠除名」理念以將功贖罪,但是,列出的條件當中,已經特別註明陳乃慈必須把「睡到自然醒」等等的不實謠言適時適度澄清,由於陳乃慈直到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為止仍然繼續造謠說我「睡到自然醒」,顯然毫無誠意可言,我認為牠劣性難改,已經無可救藥,因此,從那一天開始將牠列為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對象。

     

    本人深信那些動輒故意把「睡到自然醒」這項「莫須有」的罪名加在我身上的不肖之徒,曾經跟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嚴密勾結在一起,所以才會無時無刻惡意散播不實的謠言說我「睡到自然醒」,那些一再把我抹黑的不肖之徒,後來甚至一度變本加厲地詆譭我,說我「喜歡玩樂」,可見牠們透過造謠的方式中傷我,已經上癮了,這種已經習慣任意把別人抹黑的惡類,其言詞還有可信度嗎﹖一時聽信該項不實傳聞者,必須坦承在此時此刻以前他(她)跟我之間確實存在敵對關係,然後強調說他(她)過去之所以對我抱持一些負面的成見與看法是因為受到該項不實傳聞和讒言的影響,原先並不知情,以致對我不甚友善。誠然如此,他(她)有義務負起指證的責任,指證該項影響他(她)對我產生反感的不實傳聞和讒言之始作俑者,藉此跟牠們撇清關係,而且,他(她)已經指證與撇清的部份雖然足以降低、消弭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如有其他未予指證與撇清者,則表示我們仍然處於敵對狀態,另當別論,還有,他(她)應該切實做到除了他(她)本人之外,不讓任何一個我不肯妥協的敵人及敵方陣營隨著他(她)的指證翻成我的「朋友」或「盟友」,不僅如此,他(她)的指證和我們之前的敵對關係,必須「符合比例」才行。所謂的「符合比例」,指的是他(她)用來陳述該項敵對關係的證詞,必須切中要點而且言之成理,同時二者程度對當,否則不足採信。然而,未恪盡指證之責任者,視為該項不實傳聞的始作俑者,以及與之嚴密掛勾的走狗。既然如此,牠們彼此勾結串通或者跟其他惡勢力勾結串通的可能性極高,所以,牠們的證詞不具正當性,必須受到嚴格的檢驗與強烈的質疑才行。更重要的是,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肯妥協的敵人及敵方陣營,沒有指證的權利,理由不難推測,因為無論牠們再怎麼指證其他惡勢力,我還是不跟牠們和解。

     

    鄭重聲明:某個(些)壞女人對我任意吐槽說:「誰敢請2年」,這顯然是在對我惡意中傷,其動機絕不單純,實則跟我的死對頭嚴密掛勾、替牠們充當「打手」來對我進行圍剿的可能性極高,盟友們應當慎防如此奸佞小人的挑撥離間,以免誤信讒言。目光銳利、眼光長遠之人,不但會請長達2年之久,甚至會另外再多請3年,不僅如此,之後發現這真是一個當代數一數二值得信賴的一流人才、鳳毛麟角,終身借重其智慧與長才,將會一生受用無窮。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廿一日廿二時左右,我認為可能有某些不肖之徒在惡意造謠說我「懷孕」。這類不實的傳聞真是叫人覺得噁心至極﹗我曾經患有內分泌失調、細菌感染的隱疾,時而會有不舒服的感覺,上次我就醫時,醫生表示,內用衣褲最好是穿寬鬆一點的,比較能夠降低發病的機率。於是我只好開始購買孕婦用褲,才有可能將發病的機率降至最低。只因為這樣,就造謠說我「懷孕」,未免太可惡了吧﹗

     

    本人既已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卅日跟楊秀芳教授正式絕交,她之後對外做出關於本人的發言,都是在未曾取得本人的首肯與確認之下為之,而且我至今仍然對她抱持某些疑慮,因此,即使她在我所主張的「將陳╳姿從教育界永遠除名」理念上願意大力支持我,並不表示她是我的「朋友」,特此聲明。我曾經在本文公開表示:「如有被指證為洩露證人身份的『報馬仔』,不但未針對疑案本身提出有效的反駁,反而將箭頭指向本人,導致本人遭到嚴重抹黑為『報馬仔』者,也是我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試問:跟我素昧平生而毫無利害關係且沒有任何過節的證人做證,是在替我伸張正義,我幹嘛故意洩露他(她)們的身份給我的死對頭呢﹖再者,我通常只是陳述我所了解的始末或察知的現象給我談話的對象聽而已,至於我談話的對象是否不巧正好就是『報馬仔』,不得而知,如果是,牠把我所言傳給我的死對頭之後,直接受到衝擊的、吃虧斗大的必然是我,而不會是任何一位證人,更何況,我只是在完全不知證人是誰的情況下陳述自己的看法與感受,如何可能洩露他(她)們的身份﹖誣指我為『報馬仔』的不實傳聞卻層出不窮,可見明明是有不肖之徒一再惡意把我抹黑,這種不肖之徒,也是我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而楊秀芳屬於上述所言的這類「報馬仔」其中的一個,其可能性極高,因此,牠是我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人。

     

    與我的死對頭、宿敵和其他毫無妥協餘地的敵人相形之下現在的第一家庭跟本人並無任何斗大的利害衝突,所以,只要現在的第一家庭願意大力支持「將陳╳姿從教育界永遠除名」這樣的壯舉,同時,如果曾經對我做出負面的評價願意適時適度澄清,本人今後在私的領域方面,會對現在的第一家庭採取友善的態度,然則,在公的領域方面,除非現在的第一家庭能夠針對檢察官的起訴書所言提出有效的反駁否則本人原則上還是會身穿紅色衣服表示本人嚮往廉能政治的呼聲。本人不贊成陳水扁的減刑政策但是,今後改以勸諫而非批判的口吻來表達我對此事的看法,特此聲明(本段敘述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六日增補)

     

    環顧本人當前面臨的種種艱難處境,追根究底,可以歸結到一個最終原因,在於台灣人的嗜欲太深、貪得無厭,以致跟我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卻跟我的死對頭、宿敵和其他毫無妥協餘地的敵人聯合起來把我抹黑,對我進行圍剿的「腳色」,多得不知凡幾,結果,能夠在跟我毫無過節、沒有利害關係、不曾結下樑子的情況下,為著「不讓惡勢力太過猖獗」這樣的共同理念而對我大力支持的真正「志同道合者」當然只剩寥寥無幾。即使對方跟我之間存有些許利害關係,只要對方不是那種已經跟我構成怨隙的奸佞或邪曲之輩,而且真的有誠意把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降至最低程度,則仍不失為一個可以締造同盟關係的盟友,問題是,這樣的盟友竟然還是只佔絕對的少數,咱們這個杌隉的現實環境究竟已經沈淪腐化到什麼地步,可想而知。如果僅從這個角度出發,某些政治人物只不過因襲前代的簡規陋習而一時誤蹈法網者,其情節顯然輕得太多了。然則,只不過一時誤蹈法網卻遭到起訴,在在顯示內情並不單純,而且也反映了台灣逐漸走出過去的政治陰霾之後對政治人物操守的要求趨於嚴格的面向,本人雖然頗有同情和體諒之心,猶不敢輕言予奪存廢之意,其他犯案情節更重、利害糾葛更深卻希望本人為其背書者,豈非強人所難﹖在民主時代,即使貴為九五之尊,仍有一定的權限,無法僅憑一己之念專擅其事、呼風喚雨,而本人只不過是一介布衣,甚至是一個被各股惡勢力踩在腳底、幾乎動彈不得的「眾矢之的」,要是對方牽涉的是跟國法息息相關的問題,本人如何能夠輕易答應﹖諸君請注意,本人或許真的很不平凡,但是,本人絕不是萬靈丹。順便要在此強調的一點是,本人從未敵視美國,跟現任的美國總統小布希亦無任何斗大的利害衝突,但是,本人不贊成小布希在回教世界過度擴張勢力的種種行徑,由於不忍心眼睜睜地看著許多為了捍衛家園挺身而出的回教徒繼續遭到屠殺,因此,本人在美國和回教世界的衝突方面絕不可能一直保持緘默,儘管一己的力量十分微薄,最起碼,要在這個昏暗不明的時代中,發出一絲微弱的曙光,給人們帶來一線光明和希望。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左右我開始對蕭╳舒產生情愫,那是因為我一時被牠間接傳遞的「愛的語言」所迷惑而已,而且牠之前已經一再透過間接的管道傳遞不少挑逗性的訊息給我,訊息的內容大多與實際狀況不符,完全只是牠單方面藉以用來勾引我的浮誇不實的言詞而已。我跟牠從未發展出情緣,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二日我認清牠的盧山真面目以後,深深體會到日後選擇用情的對象時務必更加小心謹慎,採取的標準趨於嚴格,因此至今不曾有過用情的對象。我跟蕭╳舒只在法庭上見過一面,牠卻一再製造假象、讓所有聽者誤以為我跟牠「感情深厚」,其恬不知恥的程度,令人髮指,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凌晨零時左右又透過Hinet網頁顯示「惡作劇之吻」的圖片,一方面繼續造假說我曾經跟牠「接吻」,一方面繼續對我進行性騷擾,這就叫做死皮賴臉。牠是故意用這種賤招來擾亂我的心志,表面上卻偽裝成一副「純情」的模樣,是個不折不扣、道道地地的賤骨頭,以為別人看不出來嗎﹖Hinet網頁上顯示的“Club Med完美情人假期,如果是蓄意繪聲繪影暗示說我跟某某某有過不可告人的地下戀情的話,那麼我跟“Club Med”系列廣告背後所代表的任何一股惡勢力絕不可能有妥協的空間,這是因為,蕭╳舒事件之後我已經毫不諱言地對外表示我從那個時間點開始發現自己有同性戀的傾向,今後希望找到一位能夠跟我互相扶持、攜手走完人生旅途的「真命天女」,而且我早已在部落格上公開表態,今後我的感情世界如何發展,一定會公開而不會偷偷摸摸進行,謠傳說我跟某某某發生不倫之戀,顯然是有奸佞和賊人在背後惡意毀謗,我跟這麼可惡的不肖之徒怎麼可能成為盟友﹖反之,如果他(她)們只不過是因為當時聽到蕭╳舒傳遞的挑逗性訊息而一時誤以為那是實際發生於日常生活的情節,只要他(她)們不是那個一直處心積慮加害於我、把我抹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也不是跟我發生利害關係最久的二號死對頭李╳竹和宿敵謝╳煖,也不是其他長期製造不實謠言已對本人造成很大的傷害者,也不是某些已經明顯引起我的反感和側目者,本人對於這樣的一時錯怪,不會放在心上,他(她)們能夠在我的陳述與說明足以讓他(她)們相信我所言是真的時候適時適度澄清即可(註:但是,澄清的時候或是澄清之後,要是讓我前面提到的幾股沒有妥協餘地的惡勢力搖身一變、翻成「對我友善」的「朋友」,那就表示事有蹊蹺,自然不在可以減緩或化解利害關係之列)。讀到這裡,應同時參照本文「蕭╳舒其人其事」這一小節的文字,裡面有詳盡的說明。那些千方百計造謠說我跟某某某發生過性關係、藉此把我抹黑的不肖之徒,是社會中層次十分低劣的一羣,然而,從情勢的演變加以觀察,不難判斷這羣宵小的氣焰已經非常猖獗,眼看牠們囂張到如此地步,把我們的整個大環境弄得污濁不堪,而自己身為有識之士卻孤掌難鳴,覺得頗為無奈,見不賢而內自省,唯有更加戒慎警惕而已,否則,又能如何﹖

     

    台大日文系的「走狗教書匠」豐地正枝,更是誇張,直到現在仍在造謠說舒的小孩是我的骨肉可見牠已經荒唐無道至極。我是個道道地地、不折不扣的女性怎麼可能有辦法讓女人懷孕﹖豐地正枝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