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早起433:淺談早起:Xuite日誌
  • Clio
  • 我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擁有兩個雙主修(外文系、歷史系和另外兩個學位)以及中文系輔系資格,並且曾在電腦公司學過電腦的基本文書處理。由於從小就熱愛閱讀古籍,古典文學和歷史始終是我的最愛,也是我的嗜好及專長。對文學和史學作品廣泛涉獵的我,閒暇之際總是沉醉在知識的殿堂之中,並奉蘇東坡的名言「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為圭臬而力求精進。為了不斷給自己充電,經常參加相關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如此雄厚的學科背景,使我具備卓越的文筆;另外,以豐富的知識與學養做為後盾,加上敏銳的觀察力和判斷力,我常能提出高明而獨到的看法與見解,深信自己將來必定是一位傑出優秀的幕僚人才。外語能力是我最重要的專長。所有外語當中,最精通的是日文,不但受過專業的訓練,而且曾經考取留日全額獎學金,負笈東洋,從事文化研究一年。日本語言能力測驗第一級檢定合格的紀錄達六次之多(最新紀錄民國94年12月4日測驗)。自從我對日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之後,長年以來持續接觸與日文相關的東西,比方說:收看日文的電視節目和NHK新聞﹔閱讀日文的報章雜誌,如:朝日新聞和階梯日本語雜誌等等。孜孜不倦﹑焚膏繼晷的寒窗數載,奠定了我深厚的日文基礎,聽﹑說﹑讀﹑寫的能力絕佳,自不待言。另外,我也擅長英文。在台大外文系受到濃厚的文學薰陶之後,酷愛閱讀英詩,以及其他英國文學作品,比方說,白朗蒂姊妹的小說和莎士比亞的戲劇等等。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合格(民國96年10月27日測驗),我的聽力成績為101分,閱讀成績為118分,合格標準各為80分,滿分是120分。從國中開始學習英文以來,我對它的興趣始終不減,後來經常收聽收看英語發音的廣播和電視節目,至今仍未間斷﹔除了經常閱讀NEWSWEEK和TIME雜誌之外,我曾在多所補習班加強英文能力數年,因此具備優異的英語閱讀﹑會話與寫作能力。基於自己對外語的熱愛和執著,我選擇了一份能夠將我的興趣與工作結合為一的「翻譯事業」做為終身的職志。已有四年的英日文翻譯經驗。並且,由於我希望傳授別人如何習得外語能力的方法和訣竅,因此教學的閱歷十分豐富,家教經驗至少已有五年。教過國中、高中和已考上大專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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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3 09:31 淺談早起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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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長久以來遭到各類專橫豪強的打壓,深受語言暴力之害,儘管如此,無論處於何等艱難困苦的境地,大體而言,我仍不失為努力向上、勤奮不懈之人。基於這個原因,我非常無法適應人家任意貼在我身上的「睡到自然醒」標籤,更無法忍受壞胚子故意製造的「林佳蓉非常懶惰」的扭曲圖像,於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四日決定另闢一個專欄,把「點滴在心頭」一文中「淺談早起」這一小節的文字移過來,並且每天向我的朋友和盟友們報告自己每天的睡眠時間,以防所有「不和解」的對象惡意造謠生事,永絕後患。所謂的「朋友」和「盟友」,「點滴在心頭」和「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二文中,有明確而詳盡的說明。報告的內容以兩個月做為一期,也就是說,九月份和十月份同在一個檔案之內,到了十一月份,換成另一個檔案,更新檔案的睡眠時間清單裡面,如果是曾經特別提出聲明以及少數特殊的例外情況仍然繼續保留,否則只包括十月份和十一月份,但是,已經刊登在部落格的檔案仍然長期留在該專欄中,除非本人因為其他原因必須修改或刪除,否則,留在其上的所有檔案均代表本人始終如一的立場。要針對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刪除時,也必定特別註明理由,職是之故,只要本文維持一定的基調,就表示立場並未動搖,本人未再把相同的事情拿出來討論,就表示本人的立場沒有任何變更。其他專欄的檔案,處理方式亦同。其他專欄中所提到的人事物,與本文相互為用,彼此並不衝突。「鄭重聲明」專欄裡面收錄的所有檔案,均是我極力主張堅持到底的一貫基本立場,不會因其他專欄最新公佈的文章中出現新的記錄而有所動搖。

     

    我已經明言不肯妥協的對象,指的是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二號死對頭李╳竹、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陳乃慈、豐地正枝、吳佩潔、呂明娟和林秀敏之類的本人已經在部落格上各篇文章中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的對象,以及所有跟牠們嚴密掛勾的嘍囉。牠們當中如有企圖透過「略施小惠」、「說我好話」、「提供證詞」和「替我排難解紛」的方式偽裝成關心我的模樣者,其實是利用「障眼法」企圖扭轉不利於牠們的情勢,其奸邪狡詐、死皮賴臉的程度可見一斑。

     

    重要聲明:我上英文家教課講到fall asleep的時候,純粹只是針對課程的內容在做解說而已,但是,fall的這番解說的相關情報被我的宿敵謝╳煖接收,以剪貼拼湊、斷章取義的方式把牠過去如何構陷我、把我踩在腳底一事做出不當的聯繫。要是我會如此貶抑自己、把自己說成fall的類型藉此去抬高謝╳煖的地位,那麼,我又何必在部落格的文章裡面洋洋灑灑寫下長篇大論的文字。正因為我一直主張應該fall的是那些包括陳╳姿、李╳竹、謝╳煖、三谷博、豐地正枝、賤骨頭蕭╳舒、陳乃慈、吳佩潔、呂明娟和林秀敏、以及跟牠們嚴密掛勾的嘍囉在內的金光黨和不肖之徒我才如此煞費苦心地記錄心情點滴。一方面在部落格上對外宣稱牠們有多麼可惡,另一方面卻又透過英文單字自我貶抑豈不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我不接受上述金光黨和不肖之徒的公開道歉,我要牠們受到嚴厲的懲處這就是我的一貫的基本立場。所以牠們千方百計放出各種具有攻擊性和殺傷力的風聲,故意扭曲我的圖像,把我說得繪聲繪影,企圖用這種方式給我打擊與重挫。但是本人始終是站在有理的一方真金不怕火煉。(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廿八日上午八時五分。)

     

    牠們以及所有跟牠們嚴密掛勾的嘍囉,就是我所謂的「敵方陣營」,有時稱為「各股惡勢力」。本人的心情與感受如何,以最新公佈的文章裡面的全部敘述做為衡量的基準。陳述相同的一件事情,要是我的態度有所改變,必然會在文章中記錄得一清二楚,自然是以最新公佈的文章內容為準,然則,如果針對某個特定的人事物,我的立場前後一貫、基本態度並無太大的變更的話,即使那個特定的人事物沒出現在我最新公佈的文章裡面,仍不表示我們之間的利害糾葛因而降低或完全消除,我可能只是暫時不去提它而已。唯一可以確定的一點是,除非對方屬於我明言表示不肯妥協的對象,否則,我原則上不會特別去強調我和對方之間的利害關係,理由不難推測,因為沒有這個必要。但是,只要是牽涉到背後的種種利害糾葛,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有些在一般人眼裡看似芝麻蒜皮的小事也不可小覷,所以,許多事情後續的發展如何,仍必須視情況而定。讀到這裡,應同時參照我的部落格(位址:blog.xuite.net/linchiajung)上「帶出門的物品」、「承接的工作」、「淺談早起」、「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日常生活記事」和「我對各方E-mail來信的回應」專欄中最新公佈的文章,裡面有更進一步的詳細說明。「鄭重聲明」專欄裡面收錄的所有檔案,均是我極力主張堅持到底的一貫基本立場,不會因其他專欄最新公佈的文章中出現新的記錄而有所動搖。已經刊登在部落格的檔案仍然長期留在該專欄中,除非本人因為其他原因必須修改或刪除,否則,留在其上的所有檔案均代表本人始終如一的立場。要針對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刪除時,也必定特別註明理由,職是之故,只要全文維持一定的基調,就表示立場並未動搖,本人未再把相同的事情拿出來討論,就表示本人的立場沒有任何變更。各專欄中所提到的人事物,相互為用,彼此並不衝突。

     

    我深信唯有讓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二號死對頭李╳竹、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陳乃慈、豐地正枝、吳佩潔、呂明娟和林秀敏之類的本人已經在部落格上各篇文章中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的對象,徹徹底底血本無歸,受到牠們應得的嚴厲懲處,今後就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再用類似的賤招騷擾我、誤以為只要像「口香糖」一樣黏住我就可以解決問題。唯有讓牠們一直砸下銀兩和金銀珠寶去填那個無底洞,牠們以後就永遠不敢再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這是我長久以來一貫的基本立場。

     

    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四日凌晨四時十三分,二月四日上午八時二分補入更多重點。我從來不曾跟任何人真正發展出情緣,不但從未跟任何人公開正式交往、從來不曾跟任何人發生過性關係,甚至連如何接吻也不會,特此聲明。一再造謠說我曾跟某某某發生過性關係的不肖之徒,動機絕不單純,我深信牠們是在跟我已經明言絕無任何妥協餘地的敵對陣營嚴密掛勾之下羅織這類「莫須有」的罪名陷害我,企圖使我的敵對陣營以此為由對我造成嚴重危害,因此,凡是造假說我曾跟某某某發生過性關係的不肖之徒,應視為亂臣賊子的絕對共犯,只要經過查證屬實,一定要讓牠們跟亂臣賊子一併嚴加懲處,絕不寬宥。再者,既然我有寫日記的習慣,我放在「未寄出」的信件檔案夾裡面的檔案,就不是日記,我編製的家教教材只是針對學生的程度和需要特別加強的環節在做說明或練習而已,怎麼會是在進行「暗示」呢﹖更不是日記,怎麼可以把教材的內容跟實際發生的狀況掛上等號呢﹖人家既然對我任意抹黑到這種地步,只要經過查證屬實,將來我就把我在各個檔案所記錄的人家加諸我身上的種種不合理的語言暴力全部用來對付這類一再構陷我的不肖之徒,看牠們到底能夠橫行到幾時﹗我早在數個月以前就已經公開對外表示,我不跟散佈這類不實傳聞的始作俑者妥協,但是,「其中如有一時聽信該項不實傳聞者,必須坦承在此時此刻以前他(她)跟我之間確實存在敵對關係,然後強調說他(她)過去之所以對我抱持一些負面的成見與看法是因為受到該項不實傳聞和讒言的影響,原先並不知情,以致對我不甚友善。誠然如此,他(她)有義務負起指證的責任,指證該項影響他(她)對我產生反感的不實傳聞和讒言之始作俑者,藉此跟牠們撇清關係,而且,他(她)已經指證與撇清的部份雖然足以降低、消弭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如有其他未予指證與撇清者,則表示我們仍然處於敵對狀態,另當別論,還有,他(她)應該切實做到除了他(她)本人之外,不讓任何一個我不肯妥協的敵人及敵方陣營隨著他(她)的指證翻成我的「朋友」或「盟友」,不僅如此,他(她)的指證和我們之前的敵對關係,必須「符合比例」才行。所謂的「符合比例」,指的是他(她)用來陳述該項敵對關係的證詞,必須切中要點而且言之成理,同時二者程度對當,否則不足採信。然而,未恪盡指證之責任者,視為該項不實傳聞的始作俑者,以及與之嚴密掛勾的走狗」。由此觀之我已經給人家足夠的時間和機會,然而,數個月已經過去,牠們直到最近仍然繼續散佈這類不實的謠言,顯然是故意要與我為敵,還有什麼話好說﹖

     

    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廿八日廿二時十一分。今天中午在某家涮涮鍋(招牌上寫著「強強滾涮涮鍋」,發票上寫著「惠鴻涮涮鍋」)用餐時,賤骨頭蕭╳舒以及某些從未跟我發展出情緣的「妖魔鬼怪」又透過播放音樂的方式製造偽證,企圖藉此扭曲我的人格,以便混淆視聽、掩人耳目。相信在這個被我的敵對陣營全面染黑而日漸沈淪的腐敗社會裡,這種「妖魔鬼怪」的數目一定會持續增加。感受到牠們種種無恥的行徑,我也只能望「妖魔鬼怪」興歎,同時,「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而已,否則,又能如何﹖我從來不曾跟任何人真正發展出情緣,不但從未跟任何人公開正式交往、從來不曾跟任何人發生過性關係,甚至連如何接吻也不會,特此聲明。

     

    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八日廿三時十七分。本人既然把文章直接公布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而且完全不曾做出「加密設定」,那就表示任何人只要想看,都是唾手可得的。不僅如此,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二號死對頭李╳竹、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陳乃慈、豐地正枝、吳佩潔和林秀敏之類的本人已經在部落格上各篇文章中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的對象,以及某些跟牠們嚴密掛勾的嘍囉,老早以前就無時無刻緊盯著我,我深信在我尚未上傳文章之前,牠們就已經探得文章的內容,隨時隨地準備對我圍剿和反擊,如若不然,一旦我對牠們的歷歷指證經過某些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傳開,那些亂臣賊子和奸佞賊人如何吃得消﹖是牠們透過牠們的奸細從我這裡探得情報,怎麼會輪到我變成牠們的「奸細」呢﹖還有,牠們也經常從其他方面下手,比方說,收買全民英檢月刊的相關人員一再利用剪貼拼湊、斷章取義的方式扭轉不利於牠們的情勢,甚至一而再、再而三放出不實的風聲打擊我,我又怎麼會跟牠們有所勾結呢﹖

     

    我們在做事情必有先後順序和輕重緩急,先完成最重要的或是時間比較緊迫的,然後再完成次重要的,難道不是天經地義嗎﹖連這個都可以用來大作文章,什麼藉口都可以任由牠們瞎掰和亂掰,可見那羣金光黨蠻橫無恥的程度已經令人髮指,既然牠們絲毫不講道理,就給我滾開﹗跟那種恬不知恥的敗類講道理,簡直是浪費我寶貴的精力與時間。我的文章是要寫給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真正志同道合者明瞭的,而不是寫給那羣厚顏無恥的金光黨看的。

     

    本人無論處於任何場合,無論是以文字形式、口說方式或是舉手投足之間的肢體語言,所有陳述和表達的內容,除非是我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開始主動在部落格上公開徵詢的特定對象,也就是說,我在部落格上明白表示我希望得到對方某一特定方面的支持而對方也願意給予同樣的支持並且能夠切實做到不讓我的敵對陣營藉機翻成我的「盟友」或「朋友」,否則,就不算數。再者,我一律拒絕讓任何一個我已經明言不肯妥協的敵人和敵方陣營做證,理由不難推測,因為無論牠們再怎麼指證其他惡勢力,我還是不跟牠們和解。如果牠們又企圖透過「略施小惠」、「說我好話」、「提供證詞」和「替我排難解紛」的方式變成我的盟友,我一概斷然拒絕,特此聲明。 比方說,在我購買優惠價格的商品之前,儻若並未事先告知該商品的優惠價格是敵方陣營以「略施小惠」做為和解條件的方式,卻在本人購得該商品之後對外宣稱我「願意跟牠們和解」,那就是牠們自編自導、自彈自唱的獨角戲,只是一種用來掩人耳目的障眼法。如若不然,今後我的敵方陣營豈不是可以在我每次購得一項優惠價格的商品之後,再將店家行賄、收買,然後跟店家勾結在一起製造謠言說我已經「答應」跟牠們和解﹖例如,最近(以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廿九日十五時卅三分做為基準)畫面上經常出現「名牌家電瘋狂大特賣」,就是店家在我某次購得一項優惠商品之後被我的敵方陣營收買、造謠說我「發瘋」的最典型例子,這股惡勢力已經如此惡搞長達數個月之久。蠅頭小利足以抵銷背後層層疊疊、錯綜複雜的利害糾葛嗎﹖還有,如果該商品原本就已經註明,顧客購買之後就會持續提供顧客該商品的更新功能者,此更新功能是我原本就可以享有的權益,根本不足以構成減緩利害關係的和解條件。直到這個時間點(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七日十九時卅八分)為止,我從未接受過任何這類「略施小惠」的條件,這是敵方陣營故意散佈不實謠言、企圖混淆視聽的伎倆罷了。支持牠們透過演戲、矯飾和「做證」的方式扭轉不利於牠們的情勢、進而使牠們翻成我的朋友或盟友的,是牠們派來臥底、潛伏我方陣營的奸細,絕不是我的盟友,更不會是我的朋友。牠們當中的任何一個,在即將收受或已經收受我的敵對勢力所提供的金錢或其他方面的利益而造成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越演越烈、達到白熱化的程度者,有些甚至已經明顯牽涉到劇烈利害衝突和重大事件,有些甚至早已結下樑子,現在想以一句「原先並不知情」做為搪塞,將背後層層疊疊、錯綜複雜的利害糾葛一筆勾銷,這是絕對沒有的事情。其中如有牠自己本身對我做出的負面評價明顯過當、失實而引起我的反感側目者,則是我絕無妥協餘地的敵人,原因在於,牠本身對我的過度批評和嚴重抹黑,超出我所能忍受的範圍,就等於是牠本身直接跟我結下樑子,很難說成是別人的問題。因此,我的頭號死對頭陳╳姿、二號死對頭李╳竹、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陳乃慈、豐地正枝、吳佩潔和林秀敏之類的本人已經在部落格上各篇文章中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的對象,均屬我絕無妥協餘地的敵人。如果某人不是我絕無妥協餘地的敵人而原先跟牠們有某種程度上直接或間接聯繫的,除非他(她)願意在我們彼此的利害關係尚未明顯的階段跟我的所有敵方陣營完全劃清界線,然後透過指證上述某股惡勢力的某種惡行之方式,對正義和公理奉獻一份心力,真正從根底解決問題,降低我們之間利害關係和衝突的程度而不是在跟我的敵方陣營嚴密掛勾的情況下對我「提供證詞」、「說句好話」、「略施小惠」或「替我排難解紛」,否則,牠會被我視為跟牠們嚴密掛勾的走狗,當然也是屬於我的敵方陣營。讀到這裡,應同時參照「日常生活記事」、「嚴格定義盟友的類型與對象」和「我對各方E-mail來信的回應」專欄中最新公佈的文章,裡面有詳盡的說明。

     

    最近(以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廿四日做為基準)部落格上突然出現一句話:「建議勿將Word內文章排版直接複製貼至於日誌文章編輯器中,可能出現排版及字型錯誤的情形」。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是直接將Word內文章複製貼至於日誌文章編輯器中,並從其他網頁檢查自己的文章是否正確無誤,從未發生過排版及字型錯誤的情形。如果有錯誤的情形照理說應該全篇文章都無法顯示才對絕不至於只有某些地方出現排版及字型錯誤的情形。我相信這又是以陳╳姿為首的那羣金光黨搞鬼的「傑作」,牠們專搞兩手策略,企圖掩人耳目、瞞上欺下,直到現在賤招始終層出不窮。但是既然最近部落格突然顯示這段文字今後除非碰到比較忙碌或剛好有其他要事及當務之急的情況,否則只要時間允許,我還是會常常進行雙重校閱,並且另外再寄一封內容完全相同的信件給自己,俾能在自己的Outlook Express信箱和寄件備份匣裡面留底。留底的目的,是要給未被我排除於盟友名單之外的志同道合者了解的,而不是要給那羣金光黨看的。還有,部落格上也同時突然出現一個選項,其上寫著:「幸福宣言,甜蜜Double」,可供點選。由於本人從未有過正式交往的用情對象,該選項跟本人毫無任何關係。本人的性觀念非常保守,如果身邊已經出現情投意合、適合攜手一起走完人生旅程的伴侶的話,必然會選擇公開正式交往的形式交往一段時間,然後才決定是否讓感情永遠定著下來,而不是跟人家偷偷摸摸,更不會暗渡陳倉,造謠說我曾經跟某某某發生過性關係的「幫」派份子只是假借「幫」我之名而行惡意中傷之實而已,牠們是跟陳╳姿嚴密掛勾的一個分支勢力,一再放出不實的傳聞說我跟某某某發生過性關係的不肖之徒,怎麼會是我的盟友﹖牠們不是我的盟友,更不是我的朋友,特此聲明。

    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五日廿二時一分。這個社會絕大多數的宵小,不但默許、甚至暗中支持鼓勵慫恿亂臣賊子們以打壓、迫害、殺害證人的方式解消牠們被我指證歷歷時所面臨的壓力,證人就會一個接一個被「消音」,我的日子自然日漸困窘。對於亡靈朋友們的血海深仇,我始終念茲在茲,更何況,自己身為當事人,不應保持緘默,如此一來,惡勢力當然對我極力圍剿和打壓。牠們一方面利用各式各樣的賤招把我「踩在腳底」,心知肚明,另一方面卻又把我比成「烏龜」、「水牛」或「小象」,表示牠們既是百般舞弊的「球員」,同時還厚顏無恥地充當「裁判」,豈不是笑掉全天下所有人的大牙﹖許多惡質劣行的不肖之徒不惜出賣靈魂給亂臣賊子和奸佞小人以換取不正當的利益好處、榮華富貴,有些早已遁入魔界,甚至遠比禽獸還不如,而我則堅守安貧樂道的信念,俯仰無愧,心安理得,我已經掌握自己想要的東西了,所以能夠立於不敗之地,進可攻,退可守,這才是真正的中流砥柱,那羣金光黨到底憑什麼跟我相提並論嗎﹖(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六日凌晨零時十二分上傳本文「日常生活記事」No.43,卻沒能順利傳上去,凌晨零時廿四分第二次上傳,還是沒能順利傳上去,凌晨零時卅三分第三次上傳,還是沒能順利傳上去,凌晨零時四十五分第四次上傳,還是沒能順利傳上去,你說奇怪不奇怪﹖這就是我所說的一方面造假,另一方面把我貶抑的賤招之一)

     

    我方陣營當中,由於舉證說出亂臣賊子和奸佞小人的惡行惡狀而遭到打壓、迫害和殺害者,已經死傷無數,要指證敵方陣營的劣行,難度和風險之高,可想而知。在這種情況下,我的敵方陣營在無人站出來替我舉證的時候,推翻我的歷歷指證之方式居然只是動個嘴皮子說一個字「怕」或說兩個字「擔心」等等,然後便解決所有問題,其行徑頗似金光黨四處招搖撞騙一般。

     

    本段敘述記錄於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六日廿三時四分。本人收看英語節目,純粹只是為了更為擴充自己知識的視野和提昇自己的英語聽力和口說能力而已,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目的。我已經從學校畢業了,看個電視節目消遣一下,還必須受到那羣敗類與金光黨的「管教」、「制約」和「監控」嗎﹖再者只要電腦畫面上或電視螢幕上出現一雙眼睛在注視我就表示我是那種專門用眼神勾引或暗示別人的類型嗎﹖簡直荒謬至極﹗那羣金光黨兼不肖之徒已經亂搞到什麼地步了可見而知。還有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廿三日晚上隨便轉換電視頻道,無意間看到日本獼猴的性生活介紹只因為這樣,就開始造謠說我有過性經驗,不僅如此每當我收看有關動物的介紹只要畫面上或螢幕上出現是動物交配的行為,那羣金光黨兼不肖之徒就開始造謠說我有過性經驗,孔子曾經如是說:「食、色性也」了解不同的生物如何交配增廣見聞這樣也可以大作文章牠們厚顏無恥、肆無忌憚的程度,令人髮指,實在非常可惡﹗

     

    本人從未主動對外表示要以任何日常用語(例如:「早」、「謝謝」、「抱歉」、「對不起」、「我幫你…」和「不好意思」等等的招呼語,不僅這些,還有其他當然也包括在內)來處理背後層層疊疊、錯綜複雜的利害糾葛,更從未答應讓任何一個陣營或惡勢力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我們之間的利害關係,因此,對本人來說,那些日常用語只有一般的字面上涵義而已,沒有其他。任何一個「腳色」如果想要賦予它們引申出來的象徵性涵義,本人無法點頭。其中當然不乏動輒對我「噴灑黑漆」的不肖之徒,任憑牠們再怎麼透過這類的日常用語對外謊稱我願意跟牠們妥協,也是枉然。

     

    任何一個「腳色」都不能僅憑我回答的一句招呼語,或者我對人家的招呼語沒有回應就擅自決定、然後片面宣稱說那是我在暗示願意跟牠們和解的「默許」。如果事情可以這樣解決的話,老早以前就已經天下太平了為什麼天下不但未見太平反而更形擾攘不寧﹖原因在於,任何人在行事作風方面,或多或少還是必須遵循一定的準則才行。任憑誰何,都不可能在對方、對手的行徑明顯已經超出一般能夠接受的準則、甚至已經有如盜寇、禽獸的時候,答應讓牠們以這種方式來要脅自己,答應讓牠們以這種方式來「變相」逼迫自己替牠們解決牠們自己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種種後果。即使人家明確告訴我這些招呼語所代表的象徵性涵義我還是不可能答應用這種方式來處理事情。問題的最重要癥結所在「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局勢並非由我掌控,我根本不具備足夠的財勢或對當的權位來為自己所面臨的種種利害糾葛做出決策和決定。更何況,這些利害糾葛涉及的層面既深且廣遍及全球,我相信很多事情背後的錯綜複雜程度遠非本人有限的智力所能處理。無論如何,這些都不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所能左右,因此我無法答應。牠們既然那麼擅長利用金錢和權勢處理事情有種的話就自己去「漂白」犯不著在已經犯下種種喪盡天良的罪行之後